不喜欢朗朗的人大多是因为他演奏时夸张的面部表情。 不过也有人提出他能通过朗朗的表情更好的理解音乐。 问题是表演者的表情有时会误导观众。
这首歌是很容易引起误会的曲目。 因为它的旋律太甜美,而且多数是在演唱会里面唱, 没有剧情的对照, 唱的跟听的都把它当成情歌, 而忘记了它是出自Dalilah这个女间谍之口, 她的目的是为了刺探Samson 拥有神力的秘密。所以它是诱惑而非情爱。
用女中音演Dalilah, 会给人成熟而有力量的感觉, 这跟Samson就有了对比。 Samson力大无穷, 但很傻很天真, Dalilah表面柔软但内心强大。 肌肉男遇上心机女, 以有心算无心, 结果可想而知。 歌的旋律和歌词都非常精彩。 歌曲分上下两段, 同样的旋律重复了一遍, 我非常喜欢第一段结束之前的6个重音, 因为这个才是Dalilah真正要表达的意思, 第一段的歌词是我喜欢你的誓言, 言下之意是说你最好信守誓言,第二段重音唱的比喻更特别, 利剑让人毙命, 我比利剑更快地扑入你的怀抱, 如果是真正的恋人怎么会说这么不吉利的话, 这里就很暗合了Dalilah的身份还有之后发生的剧情。 相比之下,开头唱的怎么见到Samson喜极而泣,还有第二段开头的的示弱,说自己的心像微风中颤抖的麦穗都是忽悠。 然后语气一转, 第二段的旋律甜到发腻, 歌词大胆露骨, 仍然不忘继续催逼给点反应, 给点反应呀, 对我的温柔攻势。通过这样软硬兼施, 一张一驰, 把Samson撩拨得意乱情迷,终于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