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没有好下场,古今皆然。当今,随着贪官的前仆后继,贪官的情妇也纷纷“芙蓉出水”。这似乎引出一个“情妇现象”:情妇的“上场”和“下场”。化用一句托翁的名言:情妇的上场都是相似的,而下场则各有各的不幸。“上场”相似,都是风流浪漫,灯红酒绿,缓歌漫舞凝丝竹;“下场”不幸,但也不外乎四点:
一是因“知道太多”,被杀人灭口。济南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以爆炸手段炸死情妇柳海平最为典型。此外,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南地分局副局长梁冠中将情妇分尸灭迹;云南保山县原县委书记杨国瞿与情妇争执将其打死,都十分残忍。
二是因和贪官沆瀣一气,参与犯罪而被法律制裁。象成克杰的情妇李平被判处无期徒刑;湖南的副厅级情妇蒋艳平被判处死刑;上海社保案众多贪官的“合伙情妇”卢嘉丽(化名)正被通缉。
三是中途翻脸,恩断情绝,被无情抛弃。云南个旧市某副市长,因厌恶情妇将其打伤;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昭耀将玩弄过的情妇施舍给小舅子,亦为明证。
四是因私情败露,或案发牵连,导致家庭破裂,母子分离,亲友鄙视,社会不屑,耻辱加身,终生痛苦。
为何情妇的下场都如此悲惨?
一是目的邪恶,难得正果。情妇和贪官之间能勾搭苟且,贪官的淫欲邪念,威逼利诱固然是关键,但情妇之所以成为情妇,不论是主动投怀送抱,还是威逼利诱之下献身,或是先屈服、后随顺,其贪图权势,追求享受,聚敛钱财,或企盼借以升官提拔、出人头地,家庭风光,也是重要原因。自古起善因方能结善果,起邪念必定入水火。有此邪念,必然和贪官由相好而入伙,而结盟。或趁机敛财,或为虎作伥,或狐假虎威,或横行霸道,自然结出恶果而自食,酿出苦酒而自饮。
二是所倚非人,岂有善终?“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者也”。但大凡贪官,都是官员中的败类,人中的渣滓,不仅无德,而且无义。多行不义必自毙,不论他们机关如何算尽,手段如何狡猾,但只能作威作福于一时,岂能横行风光于一世?正如《元曲》中的形象描绘“眼看他楼起了,眼看他楼塌了”。一但东窗事发,情妇脱离不了干系。重者,锒铛入狱,饱尝铁窗之苦;轻者,退回非法所得,房子、车子、票子,飘然而来,倏然而去,“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三是感情虚假,难经考验。贪官和情妇之间,看似情投意合,卿卿我我,实则不然。贪官是占有情妇的青春美貌,而情妇则是指望贪官的权势,互相利用,两相交割,岂有真情实意可言?情妇一旦色衰姿褪,或知情太多,必遭贪官嫌忌。所以,贪官往往都不只一个情妇,江苏的徐其耀、重庆的张二江,都过了百人大关。情妇对贪官,情得之不足则生怨,财得之不足则勒索,名份得不到则强逼。所以很多情妇不单傍一个贪官,还要招几个“沙龙朋友”。如湖南的蒋艳平,靠出卖色相,十年时间,从一个小小的仓库保管员,爬到省建安总公司副总经理的高位。她献身的上司男人,不下十多个。这样畸形的、病态的、极端自私的“情”,岂能长久?岂能刻骨铭心?安享荣华做夫妻,风吹草动两分离,人们已司空见惯。一到大祸临头,双方无不背信弃义,反目成仇,山盟海誓,早丢到爪哇国了。纵观诸多案件,哪个贪官有真情,哪个情妇能守贞?这样,情妇被遗弃、被痛打、被威吓、被惨杀,就不足为奇了。
做女人难,做贪官的情妇更危险。你说他是大树,那是枯木朽株,罡风一吹,就会拦腰折断;你说他是大船,那是险恶贼船,波涛一起,就会樯倾楫摧;你说他是大厦,那是梁歪柱蚀,雷雨一到,就会墙倒屋塌。你说他是高山,那是一座冰山,太阳一出,就会彻底融化。贪官无情呀,哪一个都靠不住。化用裴多菲的诗,寄语正做情妇、欲做情妇、羡慕情妇的女人们:“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终生计,莫向泥坑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