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man with a Hat(戴帽子的女人,马蒂斯,1905。取自网络)
马蒂斯与个人表现
昨天晚上加拿大的多伦多职业画家丁老师为多伦多高校文学社做了一场关于“对油画艺术发展历史的重新认识”的网上讲座。尽管我因有事,只听了后半部分,但也有颇多收获。感谢丁老师的分享。
给我印象颇深的是马蒂斯的一个观点,即作画是个人的事。我画的是我看到的,或者是我感受到的,与真实世界无关。因教学缘故,一直对欧洲艺术感兴趣,有时也会探讨些小心得。
马蒂斯(Henri Matisse,1869-1954)是20世纪初因在其作品《戴帽子的女人》(Woman with a Hat, 1905)中大胆使用色彩而一举出名的一位法国画家。也由此而成了“野兽派”(Fauvism)的代表人物之一。
记得以前看到一则逸闻,说是1912年的一次画展中(那时“野兽派”已渐过气,马蒂斯的用色也有改变),有人对马蒂斯把马铃薯画成蓝色感到不理解,跟马蒂斯要个说法。马蒂斯说,那些土豆在我眼里就那个颜色,哪怕没人那么画过,我也只能那么画了。在马蒂斯看来,他作画着色,物虽是他眼中之物,但色却是他心中之色,而非他所画之物色。
Purer colors... have in themselves, independently of the objects they serve to express, a significant action on the feelings of those who look at them. (Henri Matisse)
I do not literally paint that table, but the emotion it produces upon me. (Henri Matisse)
马蒂斯的表达很有个性,在那个时候来说也很大胆。当然,百年前再石破天惊的话,再睿智精辟的话,在当今这个年代也都变成老百姓的口头禅了。人人舞弄哲思,哲思便失去意义。人人编织金句,金句便不再金贵。人人争着语出惊人,惊人的语句转瞬就是陈腔滥调。没办法,现在就是一个平庸得让一切非凡变成平庸的时代。
比如,美国作家Seth Godin的一些关于艺术家的话,我们当中有多少人关注过?他说,“艺术家是那类具有勇气、洞察力及创造力,并敢于挑战现状的人。艺术家把创作看作个人的事。” 他还说,“艺术关乎意图(intent)与沟通(communication),而非实物。” “艺术是一种可以改变受众的个人天赋。使用何种媒介无关紧要。紧要的是目的。” 他认为“艺术是一种富于个人勇气的行为,这种行为让一个人所做的事情会在另一个人身上产生变化。” 这些表达远比马蒂斯对艺术的见解要多维而深刻,然而,跟马蒂斯当年的表达想比,如果说马蒂斯的言语搅起的是滔天巨浪,Godin的话只能算是点了几圈涟漪。
再比如,加拿大记者、民族志学家及文化社会学家Sarah Thornton 对艺术家的大胆评论又有多少人关注过?她说“艺术家不只是创作艺术品。他们创造并保存着神话……在任何事物都可以成为艺术的领域中,没有客观的质量衡量标准,因此富于雄心壮志的艺术家必须建立自己的一套优秀品质的标准。创造这样的标准不仅需要巨大的自信心,而且还需要其他人的信服。像相互竞争的神祇一样,当今艺术家的作为需要有能力带来忠实的追随者。” 她不但否定了审美的客观标准,还将艺术家抬升到神祇的高度,甚至连神祇都可以是艺术家们创造的,大有诗圣杜甫那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气概。可那又怎样?有几多人知道她?知道她,她又会怎样?不一样淹没在当下平庸的人山人海之中吗?
当年,马蒂斯的这个表达不但个性、大胆,而且在当时来说也表达了那一代人开始明白的一个道理,即艺术是个人思想情感的表现,不能只是对传统的复述(比如早期的宗教类绘画),也不应只是对自然的复制(如写实的山水画、田园画、人物肖像等)。
但这也是艺术在完成了对传统的复述,完成了对自然的复制之后的一个新的任务,即回归自我,表现自我的阶段。没有之前几千年对传统的复述,没有之前几百年对自然的复制,没有对复述及复制感到困惑与厌倦,没有在复述与复制的过程中对创新的追求,艺术家们便很难发现自我,很难意识到自我表现的需求。
不过,倘若断章取义地诠释马蒂斯的这个表达,把艺术创作简单地定义为个人的表现,又会带来极大的误导性。马蒂斯之后直到今天的很多年轻的艺术修习者及教师,把艺术的自我表现性当做独立成章的圭臬来指导自己的修习,来引导学校的孩童。在他们看来,既然艺术是个人的表现,就没必要循规蹈矩,自己想怎样表达就怎样表达好了,甚至把涂鸦也当做艺术来看待,来鼓励,来引导。这便偏离了马蒂斯的本意。
个性化表现即是表达的个体自由性。那么,个体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实现艺术表现的自由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可以先考虑言语表达的自由问题。我们在什么条件下才能获得言语表达的自由?起码要具备一定的言语能力,一定的语言知识或能力(即词法、句法的运用能力,以及章法、篇法等的运筹能力),足够的词汇,足够的修辞知识,还需要大量的言语实践。没有这些基本的修养,虽然我们可以自由表达,可以随心所欲地说话,但很难做到想说什么就能准确有效地表达出来。
也好比一个想在森林里自由活动的人,给他再多的自由,他也没法像猴子那样自由得可以在树丛中随心所欲地上蹿下跳。他不具备那个技能,俗话说就是本事。
显然,知识的储备与技能的提高是习修艺术者在艺术国度中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必由之路。舍此,所谓的个人思想情感的艺术表现便只是空谈。尽管马蒂斯能够实现他所实现并推崇的个人表现,但他认为,在其他艺术家能够做到这一点之前,他们首先必须学习艺术创作的基础知识(如构图,线条等),并精通前辈大师们的作品。正如马蒂斯自己所再三劝诫,掌握基础而后表现(master the basics, then be expressive)。
小说家毕飞宇在2015年4月24日于北京大学图书馆做了一场演讲(文本原载于《钟山》2015年第4期),以“走路”为线索,对《水浒》中的林冲与《红楼梦》中的王熙凤的描写做了一番分析。他在分析中,对思想的表达与表达的能力之间的关系是这样说的,“思想性的传递需要作家的思想,其实更需要作家的艺术才能。没有艺术才能,一切都是空话。在美学上,说空话有一个专业的名词,叫‘席勒化’,把思想性落实到艺术性上,也有一个专业名词,叫‘莎士比亚化’”。
如今,艺术家们或艺术教育家们之所以一再强调个人表现,除了这个口号的吸引力外,估计也是有其苦衷的。太多的学艺者不是沉浸于模仿复制,少有创新,就是不知所以然地盲目地个人表现。所以,很多画室的教学不在基本功的培训上,说那是过时的东西,而在学习者的自我表现上,教师的示范性压力远小于传统的基本功功底教学方式,教师的个人创作也因“个人表现”这个东西的存在,而令学生或学生家长们难以形成传统式的评价。这在北美的艺术教学及实践中十分普遍。
这带给人一种什么都可以是艺术,或者艺术不过如此的感觉,降低了入门门槛,既可以满足艺术追求者的入门愿望,也可以满足用艺术装点自身门面着的虚荣。所以习修者众,有成者难见。这其实也怨不得修习者。自从20世纪初的所谓“个人表现”问世,带有实验性质及追求新奇时髦或前卫的个人表现作品随之泛滥成灾,传统的普世价值标准承受着巨大挑战的压力。及至五六十年代,后现代主义思潮甚嚣尘上,“权威、标准”成为攻击目标,“没有绝对价值标准”一时成为洗脑大众的流行哲学。艺术标准一落千丈。
艺术家们各自表现,观赏者们莫衷一是。而大众媒介的侵入,消费主义思潮兴起,致使以受众口味为标准附庸庸俗之习气蔚然成风,甚至出现诸如“你眼中的垃圾可能是他人口里的美味”的表述。前边提到的那位加拿大文化社会学家Sarah Thornton就说,“艺术领域中,没有质量衡量标准”。通俗点说,就是没有好坏标准,怎么画都有道理,艺术家可以自定标准。这样的观念一旦形成,不仅对艺术作品的观赏者造成认知混乱,形成没有人敢于对某些所谓创新或前卫作品直言表述(实际上,艺术家的个人表现,所谓我画我心中的画,直接妨害了受众的个人表现,令观众难以说心里话。你接受不了,只能说明你水平不够,只能说明你落伍,你out了。也令评论家只能唱赞歌,如果他们想保住自己的地位的话。大家都害怕说错话,害怕被别人嗤笑为不懂艺术),对习修艺术者也形成难以扭转的误导,相当多的人不再重视基本功的练习,急于表现,急功近利。
美国作家及评论家Marya Mannes在她的How Do You Know It’s Good?的文章表示,“没有客观标准”的说法,“使批评者不再为其判断承担责任,而公众也不再需要具备必需的知识。这也让那些痛恨准则的人感到欣慰,头脑空空的人反被誉为头脑开放者,不知所以者也因而感到放松。”
艺术欣赏的平庸导致艺术创作的平庸,整个社会对艺术品标准的放弃,必然导致艺术创作的混乱,进而导致习修者的认识混乱。这就是二十世纪初以来“个人表现”观念所带来的负面效果。马蒂斯一再强调扎实的基本功的重要性,但他再强调基本功的意义,也不及他的“个人表现”给艺术习修者们带来的宽松愉快与随心所欲的影响巨大而深远。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但是,对于艺术学习者来说,无论如何,还是要回到马蒂斯自己所再三给予的劝诫,即掌握基础而后表现(master the basics, then be expressive)。想表现自己,就要先老老实实、踏踏实实地做好基本功,向生活学习,向前辈学习,把握自然;增加知识,读懂前贤;掌握技能,比肩师者而后超越,而后才有能力以富有个性的语言做个人表现。
An artist must possess Nature. He must identify himself with her rhythm, by efforts that will prepare the mastery which will later enable him to express himself in his own language. (Henri Matisse)
顺便观赏一下我收藏的伦敦The Tate Gallery(泰特艺术馆)的一本出版物中的这幅马蒂斯的作品:Standing Nude(站立的裸体)。
Standing Nude(站立的裸女,马蒂斯,1907,收藏于位于英国伦敦的The Tae Gallery.
图片扫描自溪谷收藏的该艺术馆出版物:The Tate Gallery: an illustrated companion)
这是马蒂斯于1907年创作的一幅画。马蒂斯大约在1906年开始热衷于非洲艺术,从这幅依照照片创作的作品中即可看到其受影响的程度。除此之外,这幅作品还表现出马蒂斯在引领“野兽派”之后,又受到紧随其后兴起的立体主义(Cubism)画派的影响。可以明显地看到,当年野兽般疯狂艳丽繁华的色彩与此时朴素单调的色彩具有极大的反差,或者说是一种背道而驰。
“野兽派”(Fauvism)是个短暂现象,我个人认为,它是表现主义画派演变成现代各种画派的一个中间过渡。所以,与其说马蒂斯的《站立的裸女》受了后来的立体主义思潮的影响,倒不如说是他的野兽画法影响了立体主义。这不仅仅是作画的技法、视角、取色等技术运用与传统的分立,更主要的是他那种挑战权威、把自我表现当做艺术创作审视原点的观念,对后来者任性发挥起到了拨雾见日的启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