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不少犯罪的记录片。其中一个美国80年代的罪犯案例让我难以忘怀, 比较长,但是绝对有意义。
1985年5月的一天,空军上尉格雷打电话给太太凯瑟琳,但是太太没有接电话。又打还是没有。过了几天,邻居发现凯瑟琳一直没有出现而且家里隐隐约约传来孩子的哭泣声,邻居马上报警,警官上门后看到了骇然的一幕。凯瑟琳已经死去,是被强暴后进用刀子杀死,一个五岁大的和三岁大的女孩也被刀子杀害,唯一幸存的是22个月大的女孩,她严重地缺水和营养,奄奄一息。非常震怒的警察马上在现场寻找证据,在床上找到了一根毛发,指甲缝里也有一些DNA, 阴道也有精液DNA。警察通知了孩子的父亲正在外地服役的格雷,马上调查。格雷回家后,告诉警察家里丢失了一封奘有现钱的信封,一张银行卡片,一本写着密码的小本。而且,告诉警察,由于他的部队在两周后会将他派去英国的驻地工作,他和凯瑟琳准备把家里的宠物狗送人,因为狗年纪大,禁不起折腾,在三天前,凯瑟琳告诉格雷,有一个军人领养了她们的宠物狗,但是格雷不知道军人的名字,这条线索就这么断了。然后,一个扫地的清洁工人站出来说他在案发的凌晨走路上班,路过这里,看见一个高个子的白人男性在这里走动,他穿了一件黑色夹克,头戴帽子,手里拿着一个垃圾袋子,这个清洁工还特意回头看了一眼,看见他进入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开走。根据清洁工的话,警察画出了一张嫌疑犯的图片。还有一个女邻居也说,她也看见一个男性类似清洁工的画面的人,同样时间在那里出现。现在就等着找到这个人了。
80年代,所有的信息不发达,都是通过电视或者报纸传播新闻。几天后,一个男人走进警察局,说他就是领养宠物的军人,警察一看,他和肖像画一模一样。他开着白色雪佛兰车,身穿黑夹克,他说他叫提姆亨雷斯,是陆军上士,在电视里看见了这个新闻,他和妻子主动来这里告警察,他是领养宠物的军人。警察大喜,对他说,现在所有有关的人员都要提取毛发和唾液DNA。 军人同意了。
80年代科技还没有那么发达,只能鉴定毛发和唾液,没有能力鉴定精液,精液没有作为证物被重视。发现的毛发和手指的东西与军人的DNA不合。
但是,其他的证据很充足,比如,受害者的银行卡在被害人死去的两天里面,被人取出了300元,军人提姆亨雷斯的房主告诉警察,他本来已经迟到交房租,可是在被害人死去的几天后就把310 元地房租交给房东。军人也没有其他人证明他那天晚上去了哪里,他的说辞是,那天晚上,他送太太和他的新生女儿回了太太娘家,然后转身离开回家。可是,他的前女友说,他去过前女友家,想和前女友发生一夜情,被女友拒绝,他才离开。也许是荷尔蒙发作,他不由自住地来到凯瑟琳家,知道女主人只有三个不懂事的女儿在家,就要求发生关系,被女主人拒绝,于是下了杀手,强奸后杀死了女主人和两个懂事一点的女孩。拿走了财物。
还有银行的ATM有摄像,但是80年代的摄影很模糊,没有看清楚是不是军人,但是,在罪犯人提取银行卡的时候,有证人看见他开着白色雪佛兰车子在证人前几分钟取钱离开。综合上门几个证人,和动机,警察起诉了提姆亨雷斯。
当然,提姆决不肯承认,在证人面前依旧不认罪。在警察的血淋淋的现场照片和有力的证人下,评审团判处提姆亨雷斯有罪,死刑。几个月过去了,提姆在监狱里面收到一封匿名信,起诉的警察也收到同样一封信,说,自己是杀人凶手,提姆把信笺交给辩护律师,要求重审。1988年,在辩护律师要求下,法庭真的重新审理。辩护律师拿出有力证据,辩护律师说警察拿出过多的现场照片,让评审团的人们感觉义愤,左右了他们的判断力,而且有几个证据,第一,证明清洁工人人品不好,有说谎的可能,他有一些小的违法行为,证明在当晚,清洁工说天气晴朗所以看清了提姆的长相,天气预报人员出庭说当天天气阴天,能见度低。所以证词不可信。
第二,他们带出一个长得和提姆很想像的男人,这个人有喜欢夜间散步的习惯,当晚,他也在附近游走过,而且也有一件黑夹克。说不定清洁工看见的男人就是他。
这些证明让足以让陪审团判决提姆无罪释放,这时候,提姆已经在狱中呆上了两年。他出狱后,重新入伍,而且也被提拔,混得不错,2004年退伍了,找了工作,和一家人都住在东岸。
他的离奇经历被一个记者斯哥特记录,写了一篇记录文学报道,题目是"无辜的被害人",这个记者一直以来都是认为提姆是无辜的。1996年这个经历甚至还被拍成了电影,名字就是"无辜的受害者"。
时间过了20年。2005年,记者斯科特在警察的一个高级训练课程上面做了演讲,案例就是讲述了这个无辜的受害者的故事,下课后,一名警察走过来询问细节,斯哥特说,你真的有兴趣,这个案件至今没有找到凶手,你想试一试吗?
这个警察说很有兴趣试一试。斯哥特说,当年,警察在受害者凯瑟琳的阴道发现了精液,如果现在还找得到,你可以去看看。
一年后,斯哥特接到这个警察的电话,"找到了?"
"找到了""谁?"
"提姆亨雷斯"
"天啊,我竟然还写了一本书说他是无辜的!"
的确,提姆的DNA和精液符合。警察却不能再次以同样的理由起诉提姆了,他们当然不肯放弃,于是找到了提姆的服役过的军队,和军队检察官商量,军队的检察官说,我们可以以军人的法庭对他进行起诉,但是,他已经退役了,不过我有办法。
一个月后,提姆收到军队通知,要他返回部队重新入伍。他入伍后不久,就被捕入狱,这次审判,重点的证据就是DNA, 评审团很快判决提姆有罪,判处死刑。提姆不服,上诉多次,均被驳回,现在还在军事监狱里面等待上诉。除非总统下令,提姆亨雷斯的死刑不会执行。美国军人需要总统的命令才可以处死,这样的事情自从1961年以后就没有发生过了。
提姆亨雷斯案件是美国第一次,有一个人被三次起诉,判处有罪,又判处无罪,又判处有罪的第一例子。
我总结了一下,觉得,提姆很有可能是无辜的,我就是觉得这个人很矛盾,如果真是罪犯,那跑去警察局干什么?
第一,他为什么自己跑去警察局告诉警察,自己是一个领养狗的人,第二,他上诉时说,他和凯瑟琳是两厢请愿下发生的关系,不是强迫。也没有杀人。有这种可能,凯瑟琳看了提姆人高大好看,就动心了,提姆之所以不告诉警察就是因为他怕被老婆误会。当他们发生关系后,提姆离开,但是,有另外一个人进入了凯瑟琳家里,他也认识凯瑟琳,于她发生争执,所以凯瑟琳的指甲里面有杀手的DNA,床上有头发,他只是杀人,没有劫色,劫财。所以,罪犯可能另有他人. 而这个人可能就是来她家里看过宠物的陌生人。
这里的教训就是,如果要别人领养你的宠物,不要解释为什么,不要告诉陌生人你的丈夫不在家,不要告诉他人你放弃宠物的理由,如果这样,陌生人看见有机会,可以劫色和劫财,就会起坏心。保护自己,保护孩子,不要多和陌生人说太多家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