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下爵士音乐——家里有位爵士控得紧着学习

爵士乐艺术特色1在爵士乐的曲调中,除了从欧洲传统音乐、白人的民谣和通俗歌曲中吸取的成分之外,最有个性的是“布鲁斯音阶”(关于这种音阶的结构,我们将在有关布鲁斯的部分专门介绍),而爵士乐的和声可以说是完全建立在传统和声的基础之上,只是更加自由地使用各种变化和弦,其中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也是由布鲁斯和弦带来的。爵士乐在使用的乐器和演奏方法上极有特色,完全不同于传统乐队。自“爵士乐时代”以来,萨克斯管成为销售量最大的乐器之一;长号能够奏出其他铜管乐器做不到的、滑稽的或是怪诞的滑音,因而在爵士乐队中大出风头;小号也是爵士乐手偏爱的乐器,这种乐器加上不同的弱音器所产生的新奇的音色以及最高音区的几个音几乎成了爵士乐独有的音色特征;钢琴、班卓琴、吉他以及后来出现的电吉他则以其打击式的有力音响和演奏和弦的能力而占据重要地位。相反,在传统乐队中最重要的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的地位相对次要一些;圆号的浓郁音色在管弦乐队中是很迷人的,但是对于爵士乐队来说,它的气质太温顺了,几乎无人使用。在管弦乐队中,每件乐器在音色和音量的控制上都尽量溶入整体的音响之中,在爵士乐队中却恰恰相反,乐手们竭力使每一件乐器都“站起来”。

爵士乐艺术特色3乐队的编制很灵活,最基本的是两个部分——节奏组与旋律组。在早期的爵士乐队中,节奏组由低音号、班卓琴和鼓组成,后来,低音号和班卓琴逐渐被低音提琴和吉他所取代,钢琴也加入进来。在30年代,兴起一种舞曲乐队,当时称为“大乐队”,它有三部分组成:节奏组、铜管组和木管组。节奏组使用的乐器仍然是低音提琴、吉他、钢琴和鼓;铜管组常见的编制是三支小号和两支长号,但这个数目并不固定;木管组通常由四五支萨克斯管组成,每个人都兼吹单簧管或是别的木管乐器,如果编制是五支萨克斯管,一般是两支中音、两支次中音、一支上低音。还有一种商业性的(有时也称为“甜美型”、“旅馆型”等等)的乐队,编制与“大乐队”差不多,但萨克斯管往往全部用次中音的,木管组会较多地使用其它的乐器(如长笛、双簧管),有时还加上三四个小提琴,在商品录音带中经常可以听到这类乐队的音响。

与传统音乐比较而言,爵士乐的另一大特征是它的发音方法和音色,无论是乐器还是人声,这些特征都足以使人们绝不会将它们与任何传统音乐的音色混淆。这些特殊之处大多来源于用乐器或人声对美洲黑人民歌的模仿。如果我们有机会听到真正的黑人田间歌曲和灵歌,就会发现那些由粗嘎到圆滑、由窒闷到响亮、由刺耳到柔美、由野蛮到抒情的大幅度的变化是多么地富有特色、动人心魄。而在爵士乐中,更加入了非歌唱的吼声、高叫和呻吟,突出了这种感觉。除此以外,特殊的演奏和演唱技巧也是造成特异效果的重要手段,在这些技巧中最常用的是不同于传统观念的颤音。我们知道,所谓颤音是音高(有时也可能是力度)的有规律的变化造成的;比如小提琴上的揉弦,就是利用这种变化而产生富有生命力的音响效果。

爵士乐艺术特色2爵士乐中的颤音是有变化的,变化的方向一般是幅度由窄到宽,速度由慢到快,而且常常在一个音临近结束时增加抖动的幅度和速度,更加强了这种技巧的表现力。同时,在一个音开始时,爵士乐手们会从下向上滑到预定的音高,在结束时,又从原来的音高滑下来。所有这些变化都是无法用乐谱来详细记录的,有经验的爵士乐手都熟练地掌握了这一类的方法、尤其是这种观念,他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旋律或伴奏音型将这些效果“制造”出来。因此可以这样说:由于即兴的传统和技巧的个人发挥,爵士乐是由作曲家和乐手共同创造的。受过传统教育的音乐家之所以很难表演爵士乐,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培养出这样的特殊的音乐观念。如果我们细心地比较一下真正的民间歌手和受过正规训练的歌手演唱同一首民歌的差别,对此中的含义就会有一个更直观的概念。

从爵士乐诞生之初,它就吸引了众多的专业作曲家。1920年,美国指挥家保罗·怀特曼组织了一支著名的乐队,将改编的爵士乐作品带进了音乐厅。这种新潮流引起了许多“严肃”的爵士乐爱好者的激烈反对,然而,正是从这以后,爵士乐在美国和欧洲家喻户晓,受到广泛的欢迎。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在这时诞生,为这部作品配器的人就是怀特曼乐队的作曲家格罗菲。按照手稿上的记录,写这部作品只用了三个星期,演出后几乎是立即引起轰动。欧洲作曲家也有许多以爵士乐为基础或是受爵士乐影响的作品,例如:德彪西的钢琴曲《丑黑怪步态舞》(1908)、《游吟诗人》(1910)、《怪人拉维纳将军》(1910);拉威尔的小提琴奏鸣曲中的慢乐章(布鲁斯);斯特拉文斯基的《11件独奏乐器的雷格泰姆》(1919)、《士兵的故事》(1918)、《黑木协奏曲》;欣德米特的《室内乐第一号》(作品24,无调性)和钢琴组曲(1922)。

种类

蓝调(Blues)

蓝调音乐的产生是为了抒发演唱者的个人情感,顾名思义,这种音乐听起来十分忧郁(Blue)。这种以歌曲直接陈述内心想法的表现方式,与当时白人社会的音乐截然不同。蓝调音乐最重要的作曲家即是W. C. Handy,这位1873年出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的“蓝调之父”,创作了许多知名的蓝调音乐,例如:St. Louis Blues、Yellow Dog Blues、Aunt Hagars' Blues、The Memphis Blues、Beale Street Blues。

繁音拍子(Ragtime)

是一种采用黑人旋律,依切分音法(Syncopation)循环主题与变形乐句等法则,结合而成的早期爵士乐,盛行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其发源与圣路易斯与新奥尔良,而後美国的南方和中西部开始流行,它影响了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独奏与即兴演奏风格。繁音拍子後来发展成结合流行音乐、进行曲、华尔兹与其他流行舞蹈的型式,因此繁音拍子的歌曲、乐器管弦乐队编制的曲目陆续出现,它不但在黑人乐手与乐迷间流行,也被美国白人中产阶级所接受。

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

(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 这种乐风的组成元素,就如同美国是一个民族文化大融炉那般复杂、多元化,它包括:蓝调、舞曲、进行曲、流行歌曲、赞美诗与碎乐句(Rags)等音乐元素,以对位法(Countpoint)与繁音拍子的切分音法等主体性音乐创作为动力元素,结合大量独奏、即兴装饰性演奏与改写旋律核心为要件所展现出来的音乐体系。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队以小型团体为主,演奏主旋律的乐器是:短号(Cornet)、黑管(Clarinet)、萨克斯风(saxophone)与伸缩喇叭;伴奏乐器则有:大号、班卓琴、贝斯(常以拨奏为主)、小提琴、鼓和钢琴。它们经常多部同时进行对位吹奏,制造出一种热闹、欢乐气氛。

ODJB (The 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

这是历史上第一个在1917年灌录爵士乐唱片的白人五重奏乐团,它的五位原始成员全部出生在新奥尔良:Nick LaRocca(领导人、短号)、Larry Shield(竖笛)、Eddie Edwards(伸缩喇叭)、Tony Sbarbarl(鼓)和Henry Rags(钢琴)。ODJB在芝加哥逐渐窜起後转到纽约发展,并在当地造成轰动。但是缺乏创造力、只迎合大众口味的乐风,很快的遭到新一辈天才爵士乐手们的挑战,并于20年代中期解散,走进爵士乐的历史。

狄西兰爵士乐

这是1917-1923年间,在新奥尔良与芝加哥等地的爵士好手发展出来的早期爵士乐风,它也是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一个分支。Dixieland的英文原意是军队露营之地“Dixie's Land”,因此可想而知它与进行曲等音乐有关。这种风格的取材大都来自蓝调、进行曲,与当时的流行音乐,甚至某乐曲的某一小乐段,都可以拿来加以延伸、推展,这便是即兴演奏的滥觞。有的爵士乐历史学者将“白人”乐手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称为狄西兰爵士乐;而黑人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则称为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

大乐团(Big Band) 大乐团时代大约是起源于20年代中後期,以艾灵顿公爵(Duke Ellington)、贝西伯爵(Count Basie)、班尼固德曼(Benny Goodman)等人为主的爵士乐风格,它不只兴盛於30年代中期的摇摆乐时期,40年代中期的咆哮乐、50年代的酷派爵士乐及改良咆哮乐、60年代的自由爵士乐、70年代的爵士/摇滚融合乐,乃至80年代的新咆哮乐中,都找得到它的踪迹。大乐团的编制一般在10人以上,涵盖3支以上的小喇叭、2支以上的伸缩喇叭、4支以上的萨克斯风及贝斯、吉他、鼓和钢琴等伴奏乐器,透过这个大型组织,演奏各种爵士乐风的曲目。

摇摆乐(Swing)

最早起源于1930年前后,在1935-1946年间达到巅峰,其中最能代表这个乐风的则是「摇摆乐之王」班尼固德曼所领军的六重奏(Benny GoodmanSextet)。20年代中後期,爵士大乐队在美国各主要都市的夜总会、舞厅等场所大受欢迎,许多年轻乐迷都被吸引到此地玩乐,因此需要更多适合跳舞的音乐,来满足蜂拥而至的年轻人与中产阶级。摇摆乐後来随着艾灵顿公爵大乐团的脚步,演变成为歌舞表演的伴奏乐队和演奏会音乐(如:艾灵顿公爵每年定期在卡内基音乐厅演出);摇摆乐因适合於跳舞,每小节有四拍,因此又被称为「四拍子爵士乐」。

比波普(Bebop or Bop)

以字面上看,咆哮乐是一种吵杂喧闹的爵士乐,它的英文原名Bebop、Bop或Rebop在40年代初期萌芽时都有人使用,Rebop可能源自拉丁美洲一些乐队吹奏的曲目“Arriba”(哭叫的),但已无人使用了。咆哮乐是一种反叛性的爵士乐,它不只承袭纽奥尔良爵士乐与摇摆乐的传统音乐元素,并在创作概念上创新、突破和革命。它最重要的特质是在于强调高度变化、富层次感的节奏部,同时,咆哮乐手也发明新的和声,以更自由宽广的空间,发挥音乐上的潜力与创造力。咆哮乐的的代表人物是Charlie Parker、Dizzy Gillespie、Thelonious Monk等人,早期以小型爵士乐团为主流,後来也有大乐团的演出。

酷派爵士乐

一般而言指1949-1950年间,由小喇叭手迈尔士戴维斯(Miles Davis)所领导的九重奏为Capitol唱片公司灌录的专辑《Birth of the Cool》所代表的乐风,它的诞生使主流爵士乐风,从咆哮乐风的“热”,转向另一个反方向酷派乐风的“冷”,这是一种180度大逆转的历史性发展。酷派爵士乐代表一种内敛自省的情感,它是一种轻柔、清凉与抒情的含蓄情愫;它的音色不如一般铜管器那样亮丽夺目,取而代之的是柔和优美。若说咆哮乐是代表热情奔放,那么酷派爵士乐就是内敛自省。简而言之,酷派爵士乐是对咆哮乐的反抗与检讨,同时也唤醒美国西岸一些白人乐手的自觉运动,形成一股新兴的爵士乐潮流-西岸酷派爵士乐(West Coast Cool Jazz)。而酷派爵士最著名的作品,即是迈尔士戴维斯五重奏的“KIND OF BLUE”。改良咆哮乐(Hard Bop) 50年代中期,当很多人对平淡无力、让人昏昏欲睡的酷派爵士乐感到疲倦时,一度曾经失势,并趁机卷土重来的爵士势力改良咆哮乐正式诞生。改良咆哮乐是一种激烈紧张、困难演奏的爵士乐风格,它的代表性乐手和团体是:鼓手亚特布莱基(Art Blakey)领导的五重奏“爵士信差”(The Jazz Messengers)和MaxRoach的“Clifford Brown”五重奏。也有人把“Hard Bop”译成“硬式咆哮”。改良咆哮乐有较和谐的音调、较明确易懂的旋律、较少的即兴独奏,并且加入大量的蓝调、教堂圣乐和声,尤其更强调鼓的节奏脉动。50年代後期,改良咆哮乐发展成二个支派:与灵魂、福音音乐(Gospel music) 结合的“灵魂爵士乐”(Soul-Jazz);而结合节奏蓝调、摇摆乐、灵魂音乐的一派,则成为“方克爵士乐”(Funk)。

自由爵士乐

自由爵士乐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此乐风是以创始人Ornette Coleman在1960年灌录的专辑《Free Jazz》为名,同期的代表人物包括Cecil Taylor和Albert Ayler等人,后期的倡导人则是约翰柯川(John Coltrane)。自由爵士乐是舍弃在它之前的爵士乐和弦结构,重新建立自己一套松散、自由的集体即兴演奏方式的音乐型态。它不照本宣科,不重覆叠句和变化不定的进行速度,如此展现出的音乐风格常夹杂着人声的哭号、小喇叭或萨克斯风的乐器悲鸣。自由爵士乐在和声,旋律方面没有太多的限制,演奏者在演奏过程中可以大胆,自由,随心所欲地发挥。自由爵士乐具有全新的节奏概念,节拍,对称性被统统打乱。自由爵士乐的诞生有其政治上与种族上的背景因素,因为它曾是黑人争取人权与自觉运动的战歌,因此与60年代初期黑人民权运动息息相关。

摇滚爵士乐与融合爵士乐

(Jazz-Rock& Fusion) 60年代中期,摇滚乐天王“披头士”受到乐迷的热烈欢迎,并逐渐侵蚀爵士乐的江山。在无法抵挡这股强大的新音乐潮流,并挽救日渐走入死胡同的爵士音乐,迈尔士戴维斯(Miles Davis)就以加入摇滚乐作为策略,推出2张结合摇滚乐节奏、电子乐器和爵士乐的成功专辑《In A SilentWay》、《Bitches Brew》,为爵士乐开启一个色彩缤纷的崭新大门,透过这扇大门,所有的音乐素材都能被融合在一起。随着Miles Davis所代表的摇滚爵士乐风开启之後,随之而起的就是所谓的“融合乐”(Fusion),直到80年代所有有关此类型风格的爵士乐,被称为摇滚融合爵士乐(Jazz-Rock-Fusion)。

新咆哮乐与后现代咆哮乐

(Neo-Bop & Post-Modern Bop) 80年代,除了融合爵士乐与一息尚存的自由爵士乐之外,爵士音乐的发展,似乎已到了强弩之末的地步,欲振乏力的爵士乐已经失去它原有的焦点与重心。面对一个每一种音乐型态都被先辈们探涉过的局面,让80年代的爵士乐手们只能重新回到过去,从经典爵士乐中找寻新的题材和创造灵感。在这一波风潮中,以小喇叭手温顿马沙利斯(Wynton Marsalis)为首的回规传统热潮中:一个以咆哮乐风为基调,有纽奥尔良爵士乐、摇摆乐与灵魂乐色彩,高度强调演奏技巧与典雅旋律的所谓“新古典主义”或“新咆哮乐”被制造出来。新古典主义是80年代爵士乐的主流风格,但还有新的爵士乐风会成为90年代的爵士乐风格,或许就是“后现代咆哮乐”(Post-Modern Bop),这就有待事实去验证了。

波萨诺瓦(bossa-nova)

提到波萨诺瓦,又要将爵士发展的里程又提前到“摇摆大乐队”时代,“摇摆大乐队”受到经济萧条而难以生存,实际上成为了“摇摆小乐队”。“摇摆小乐队”结合了诸如加力索(calypso)、曼波(mambo)、索沙(salsa)、恰恰(cha-cha-cha)等拉丁音乐音乐元素催生了“拉丁爵士”。波萨诺瓦改变了“拉丁爵士”中巴西风格的强烈节奏,用轻快自若的节奏与演唱引人入胜。波萨诺瓦的含义中,bossa为才华特殊的含义,nova为葡萄牙语,意为无拘无束。波萨诺瓦可以解释为无拘无束有创意的爵士乐。融合爵士(Fusion):60年代末,全球掀起摇滚浪潮,年轻人都痴迷摇滚乐,摇滚开始侵蚀爵士乐的领域。Miles Davis在其爵士乐中加入了摇滚乐,产生了“融合爵士”。由于融合爵士同时吸收了爵士与摇滚的概念,所以也称做“爵士摇滚”(Jazz rock)。融合爵士早期有2中形态,一种以歌唱为主,器乐部分以管乐来即兴演奏,另一种是以纯乐器作为演奏单位,加入爵士曲风。

方克爵士(Jazz Funk)

一种结合现代爵士乐与早期黑人音乐形式,如福音音乐 (Gospel music)、蓝调等乐风。这种风格以强劲的节奏 (strong groove) 为主导。当中的先驱者包括美国人 James Brown 和 Herbie Hancock。

后波谱(Post-modern Bop)

80年代爵士乐的发展又一次开始衰退,爵士乐手开始重新回到过去来吸收创作灵感和找寻创作题材。在此种回归风潮下,Wynton Marsalis创造出以比波谱为基调,有新奥尔良爵士、摇摆乐、灵魂乐色彩,高度强调演奏技巧与典雅演奏旋律的乐风,这类风格被定义为“后波谱”。后波谱可以说是比波谱与自由爵士的再度流行。

酸爵士(Acid Jazz)

酸爵士于80年代诞生于英国伦敦舞厅,是一种动感而流畅的音乐,形成的主要目的就是将爵士乐与商业结合,以打开爵士乐市场,让更多的人喜欢爵士乐。酸爵士柔合了60年代到70年代的方克爵士、嘻哈乐、安魂音乐,内容有点迷幻,有点hip-hop。

现代爵士(Modern Jazz)

多半是用来形容40年代初期至60年代中期的爵士乐风格,但不包括自由爵士在内。

其他

灵魂爵士(soul Jazz):

西海岸爵士(West coast):

融合爵士(Fusion):

拉丁爵士(Latin Jazz) :

影响

1. 爵士乐对中国音乐形式的影响
爵士乐是中国第一支舶来音乐形式。这个起源可以追溯到民国时期的上海、大连和重庆。 在大街小巷便可以听到乐手演奏爵士乐,更不用说在大上海的夜总会。这个现象上海更为严重,这种慵懒又快乐的音乐形式很大一部分的改变了上海青年的价值观,人生观,也许上海老克勒就是这么来的。从而国内很多乐器行业开始崛起,尤其制造加工业。
2. 爵士乐对中国歌手的影响
爵士乐有着众多的风格,其中的“布鲁斯”风格深受流行歌手宠爱,布鲁斯元素被大量地运用到他们推出的专辑或单曲中。这种现象在近几年华语流行歌坛中尤为突出。从中国内地到中国港澳台地区,许多流行歌手的唱片里几乎都可以找到布鲁斯的风格的歌曲。眼前R&B(Rhythm and Blues)这个词语频繁地被众多歌手提及,西方的R&B音乐充当市场中坚力量,并且一直持续至今。
在中国内地歌坛中,将爵士乐元素运用到作品中较为成功的音乐有李泉、丁薇、三宝、胡彦斌、董沁等。李泉,这位来自上海的音乐才子,自2000年发行的唱片《走钢索的人》以来,几乎每张唱片都浓浓散发出爵士气息。慵懒并略带伤感音色,缓慢摇曳的节奏,淡淡的爵士钢琴声,一副迷幻醇香的爵士画面卷扑面而来······由三宝、丁薇演唱的《断翅的蝴蝶》,以中国民歌《小白菜》为基本旋律素材结合布鲁斯的节奏、和声、演唱风格等音乐特征,成为至今广泛流传的经典流行歌曲。董沁——新生代爵士风格女歌手。她的出现开创了中国女声爵士的新风格。董沁一改以往中国歌手简单模仿西方爵士歌手的模式,更多地融入自己演唱的个性特色,也由此引领出大陆乐坛的音乐元素。更加丰富了大陆乐坛的音乐元素。野百合的声音慵懒中带着无尽的魅惑,沙沙中飘忽不定,你很难逃离她声音的磁场。细细品茗她的声音、她营造给你的氛围感染,从而被她的魅力紧紧抓牢。在歌坛中颇为走红的胡彦斌、周杰伦分别是内地和台湾地区R&B曲风里的典型人物,人称“R&B人气小天王”。除了上述这些歌手外,还有许多我们熟悉的知名歌手都在尝试R&B风格,力求曲风的多元化。
3. 爵士乐对中国歌曲演唱的影响
传统唱法讲究发音的气息和共鸣,强调字正腔圆,讲究有规则的延长方式方法。而流行歌曲的演唱方法则与爵士的即兴风格、超常的演奏技巧有着密切关系,歌手可以完全按反传统的方法进行演唱。如极大的夸张唱法发出喊叫、沙哑声、口语说白,有意把字唱歪、把腔唱扁等。歌手可以把手持话筒和吉他以超大音量进行演唱,乐队以爵士即兴风格进行演奏,而不用谱的伴奏已屡见不鲜。传统的唱法必须按照谱面的标记进行延长,为了情感表现的需要,演唱者可以在时值、节奏、速度方面进行“微调”,传统音乐的旋律不能随意更动,而流行歌曲的歌手在演唱时,根据自己理解可以不顾及歌曲谱面的标记,边唱边改写,就能唱出不同的版本来,这点与爵士乐的即兴演唱是相同的。
4. 爵士乐对中国钢琴的影响
爵士钢琴,这一演奏方式、感官听觉等多方面都与欧洲传统的古典钢琴有很大的区别的音乐形式,自来到中国以后,便很受众多乐迷的追捧。很多专业音乐工作者也开始了对它进行研究,纷纷出书立著、发行视听光盘,全方位地将它呈现给广大“爵士钢琴迷”。
在钢琴教育界面,不再一味只要求学生只弹传统的古典曲目,很多时候也会穿插经典的爵士钢琴曲目,很多音乐风格兼容并蓄,培养学生多样性的听觉思维。这种教育方式在教育界面正逐步流传开来,对我国钢琴教育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爵士乐有着其自身的特点,对当今中国音乐有很大的影响。爵士乐的到来,丰富了我们的音乐生活。出现的一批新的歌手,以崭新的姿态站在舞台上表演,开拓了我们的视野;与我们传统音乐相结合,音乐呈现多元素,让音乐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创新,以新的姿态出现在我们的身边,给我们没的美享受;爵士乐与中国音乐相结合,碰撞出一朵美丽的奇葩。

著名学院

美国

伯克利音乐学院

朱利亚德学院

新英格兰音乐学院

曼哈顿音乐学院

北德克萨斯大学

The New School

奥伯林音乐学院

俄罗斯

罗斯托夫国立拉赫玛尼诺夫音乐学院

荷兰

Rotterdam Conservatory

芬兰

The Helsinki Pop and Jazz Conservatory

德国

汉诺威戏剧学院

中国

北京现代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日本

洗足学园音乐大学

甲阳音乐学院

————这些都是网络信息估计不是现代的,全世界不可能就这样几座学院有爵士科————

天才爵士少年

https://youtu.be/1-wglNPGzrQ

格什温蓝色狂想曲

https://youtu.be/cH2PH0auTUU

琥珀之泪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白钉' 的评论 : 谢谢来评论,我也是初学,想学习一下好知道如何加入自由爵士乐的歌唱中,记得在日本我经常随着他赶场,有个日本女子因为不懂爵士乐,她找不到何时是她的切入口演唱,经常挨骂,爵士乐要求不仅仅要会唱还要知道何时演唱何时停止,自由爵士乐队乐手大家几乎都没见过也没一起排练过,即兴发挥要求比较高
白钉 发表评论于
谢谢。钦佩之余,放入收藏夹。
琥珀之泪 发表评论于
https://en.m.wikipedia.org/wiki/Louis_Armstrong
https://en.m.wikipedia.org/wiki/Nat_King_Cole
https://en.m.wikipedia.org/wiki/Ray_Charles
琥珀之泪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无法弄' 的评论 : 流行音乐里爵士乐最难,黑人有天赋爵士乐里综合了很多文化黑人白人的东西,我也初期入门阶段,想多了解一些有关爵士乐的东西
琥珀之泪 发表评论于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 属于新奥尔良爵士

在他早期的音乐生涯中,阿姆斯特朗以他精湛的短号和小号演奏技巧而出名。他早期的小号演奏代表作收录于“热门五人组”(Hot Five)、“热门七人组”(Hot Seven)的专辑以及“红色洋葱爵士宝贝”(Red Onion Jazz Babies)当中。他在这些被堪称“新奥尔良爵士标准”的专辑中加入的即兴演奏,早已成为后期爵士演奏者难以超越企及的经典。后来的新奥尔良音乐者常常把他的即兴创作称作“旋律的随机改变”。阿姆斯特朗的即兴演奏在当时是大胆而精巧的,常常微妙而旋律感极强。
他通常从本质上对他演奏的流行曲调重新创作,让他们听起来更加富有趣味性。阿姆斯特朗的表演总是令人感觉愉快,因为它们都拥有着耳目一新的原创旋律,富于创造性的突变,以及或轻缓或激扬的节奏。在每一首曲子中他都会将他那生性不安份的活泼与嬉皮通过小号精灵般地跳跃着。而这些天才性的创作又通过他高超的演奏技巧表现出来,从而拓宽了小号表演的音域,为小号演出开找到了另一种可能。在这些专辑当中,阿姆斯特朗首先他证明了New Orleans集体即兴技巧,不是爵士管号演奏的唯一途径。他的独奏催人亢奋、独立于集体,创造了爵士的独奏角色,为爵士乐的自由表达提供了无限可能。
阿姆斯特朗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早期的作品当中,展示了他想要打破自身能力限制,超越极限的愿望。尤其是在热力五人组的唱片当中,我们往往会听到一些细小的演奏失误和几个音的缺失,但这些并不能影响我们欣赏作品当中,通过即兴演奏所传递出来的旺盛生命力与愉悦感。路易斯的小号演奏也很有些不拘小节。在旧时的录音里面,他那粗粗的呼吸声听的很清楚。肯定是用嘴角抢的气。远不如Harry James那么斯文。而且他的小号的音色也绝不适合用来演奏温柔的爵士。粗糙的并狂放的比较适合他。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期,阿姆斯特朗的尝试已取得成功,那时的他已经非常清楚地了解自己凭借自身力量究竟能够将音乐边界推至多远。因此,那时他的演奏已臻于完美。
阿姆斯特朗是最早通过自己的演出录音来改进自身的艺术家之一。他也是一名热情的唱片爱好者,拥有非常丰富的唱片收藏,其中包括卷盘式的磁带,在他晚期的生涯当中,常常将这些唱片带在汽车尾箱之中。阿姆斯特朗喜欢听自己演奏的唱片,从音乐角度来比较自己不同的作品。在家中的小房间中,他拥有最新的音频设备,常常伴着自己的早期的唱片或广播进行排演和录音。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我喜欢爵士乐,特别是黑人独特的嗓音,把音乐衬托出快乐的美:)
排量有限 发表评论于
爵士乐说道很多,也许是最为复杂的一个乐种。想琢磨琢磨,但最后还是晕头转向。

介绍的不错,长了不少知识,只是不知道俺最喜欢的三个大老黑在文中分别处于什么位置或者说属于哪类。
路易阿姆斯特朗,光线查理还有那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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