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说自己是个最不注重形式的人,估计没人敢和我争第一。我从来不参加毕业典礼。最后一门考试结束后,打包回家。本科毕业,研究生(n 次)都是这样。不过要说的最厉害的一次,就是我自己的婚礼了。
记得我妈经常用充满甜蜜的抱怨的口气,回忆和我爸结婚那天,没有什么仪式。
他两是青梅竹马。结婚那天,我爸骑着自行车把她接回去的。可是每每听到她的回忆,总能让我想象中年轻的男子,一脸喜悦的载着同样一脸喜悦的新娘,信心满满的迎接新的生活的场景。
所以在我的心中,平平淡淡才是真。好吧都是借口。其实,我这个人有点懒,懒得操办婚礼。
就和老公说,不办婚礼。我说的他都同意。就说,“行啊。那我们到市政厅去领个证就行了。法官会为我们主持简单的仪式的。” 老公很有经验的说。
结果,到了注册那天。我们八点到的。
法官让我们到一个法庭里等。
一进去,我的天,二三十个愁眉苦脸的人已经把courtroom 坐满了。我和老公就在角落找两个座位坐下。我老公故作镇定的说 “没事。等会会把我们带到一个小房间去的。” 我有点不确定。问他 “你怎么知道?”
“在纽约都是这样。我参加过朋友两次婚礼。都是这样。”
他话还没说完,法官就朝我两招手。
我们两战战兢兢的走过去。我心里直打鼓。“我又没做坏事。我怕啥啊?”
法官说 “既然你们两是来结婚的而不是打官司的,我就把你们两个的案子先办了。”
我心里暗暗感激,真是个体察民情的好法官。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法官就拿了一本什么书,开始宣布我和我老公生老病死永不分离了。
我还在蒙圈呢,法官就让交换戒指了。
幸好我老公反应快,急忙从口袋里掏出戒指,给我带上。
“说好的去小房间的呢?” 我还在想着这茬。法官已经在我头顶宣布。“you are husband and wife. you may kiss the bride"
我去,我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被我老公吻上了。
然后,听见法官转向被告席,和围观席,让大家给我们鼓掌。
隔了两秒钟之后,我听见稀稀拉拉的掌声在一群愁眉苦脸的人群中想起。
好浪漫!
十几年过去了,我和老公每次聊到这个,都忍不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