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刘鑫案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人性常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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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流连网络五年之久的江歌(其实是江妈妈)和刘鑫案尘埃落定,法院作出了有利于江妈妈的判决,网络上于是一边倒地称这是一个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刘鑫彻底社死,很多人咒她生物死亡,人们还欢呼此案为以后类似的忘恩负义案件树立了一个先例。

我认为这种说法太天真了。这个案件中除了那个杀人犯,没有恶魔,刘鑫不是,江妈妈不是,江歌更不是。她们不幸陷入了这个局,其行为,任何一个人陷入类似的局面,做法也不会有任何的不同。

古人有训,为别人做的事要忘掉,别人为自己做的事要记住。可惜能做到的情况很少,做不到的例子倒比比皆是。我们先以国家来举例吧,网上常见到朝鲜战争的敌国韩国,寻找到志愿军烈士的遗体送还中国,却从来没见到当时的盟国,受中国援助的朝鲜干这样的事。仔细查询,朝鲜不但不送中国军人的遗体,还曾经将包括毛岸英在内的志愿军烈士在朝陵园砸毁,纪念馆中也从来不提中国志愿军的贡献。听到这件事的人都要骂朝鲜忘恩负义。再细究历史,其实这是中国给朝鲜当了榜样!

中共能出生,最后能夺得天下,最大的恩人就是苏联。但中共对苏联的仇恨,比对美国要强一千倍,当时不但把苏联军人在华的烈士陵墓砸毁,还鞭尸,任何有苏联联系的人都要遭到迫害,至于苏联的恩情,早就在历史书上被剥夺得一干二净。苏修是第一敌人,每个中国人都被教育仇苏,明明是自己的错误政策造成的饥荒,苏联其实援助了很多粮食,但中国国家机器公开宣传是苏修逼债引起的饥荒,完全失去了基本的信用。

为什么会那么恨?只能说双方都犯了忌,苏联没把自己为中国做的事忘掉,动不动就提几句,当时没我哪有你的今天!中国没把苏联为自己做的事记住,成功后自认为完全是自己的功劳,最忌讳别人老在那儿抢功劳。

人和国家一样,最讨厌记别人的恩情。一个人有了成就,总觉得完全是自己的能力所致,李鹏的女儿就大言不惭地说,除了能力以外的背景等于零,最恨别人提她的父亲。连父亲都如此,更别提别人了。至于救命之恩,不但忘得快,还不承认。我当医生时,有次去办事,发现主管是我以前的一个病人,就去套近乎想把事办得快点,说,当时你病得好重啊!不料他当场翻脸,说我什么时候病过,我要生病也不会找你这种小医院的医生。知道我是什么医院的医生,说明他还是认识我的,为什么翻脸呢?因为他觉得你一个医生救了病人,那是你的工作,根本不是恩情,其次在他的下属面前,说他病时的窘态,很丢他的面子,于是就愤然翻脸了!

我曾经经历过一次心脏骤停,被一对黑人夫妇救过来,一人按胸,一人吹气,弄得我一嘴是黑人的唾液。他们绝对是我的救命恩人,也从此再也没找过我。但有时我在想,如果某一天,这对黑人上了我家的门,说他们现在很困难,需要一笔大钱,我会不会像那个病人一样翻脸?

网上有那么多支持刘鑫的人,这说明,很可能这些人有类似的经历,对以恩情要挟的人很反感。曾经一部“都挺好”的电视剧,就让无数人在亲情绑架问题上得到共鸣,而如今这个案子,又使得恩情绑架成了另一个话题。

从刘鑫的角度,碰到前男友的纠缠,求助于好友(她喊江歌三叔,可能江是个女汉子,比较仗义),很正常。前男友竟然杀人,可能也是出乎刘的意料之外,有人认定刘知道前男友会杀人,这有背常理。在这种情况下,刘出于本能把门反锁,是符合常理的,否则,并不一定救得了江歌,可能死俩。刘这时打电话报警,说明她没有杀死江歌的故意。但同时,她也不认为自己是被江歌救了,如果她知道江歌会被杀,是绝对不会拖上她的。她这时不会感谢江歌的,倒可能埋怨她把事搞砸了。这和你晚上叫一个朋友开车来接你,结果途中发生车祸,朋友又死了,一样的感觉。

从江妈妈的角度,当她得知女儿是因为刘鑫死的,是必然要讨个说法的。江妈妈不是完人,在这种情况下,情绪可能失控,说了些过头的话,做了些过头的事,变成了恩情绑架。

刘鑫的反应,和当年毛泽东对赫鲁晓夫一样,被激怒了,老子欠你什么!于是反唇相讥,越说越离谱。网上有些和刘鑫有共同遭遇的人,也来帮腔,形成一个网上骂战。偏偏江妈妈不是一个好惹的,也收到了支持者的人力财力支援,誓言要将这个官司打到底!

这个案件江妈妈赢了,并不说明刘鑫就是罪犯。判决也是民事案,支持刘的人,也不是罪犯,而这个案例,也不会为未来忘恩负义案件树立了一个先例。'恩“是个很主观的东西,双方的认同很不一样,遇到事情,该怎么做,还是会怎么做。这是一种人性的东西,是不会为意志所转移的。

这个案件如果有什么教训的话,那就是不要把话说绝了,事做绝了。还是那句古人的话,为别人做的事要忘掉,别人为自己做的事要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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