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链女现象所映射的精神废弛 – 孟子言第一
玄野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孟子·告子上》
锁链女事件被当政者掩耳盗铃式地妥善封锁已经几乎两个月了,同时俄乌战争也已经霸占世界头条新闻俩月有余了,为何我们这等人依然揪住这件事情不放,依然执着地蹭热度呢?难道乌克兰成千上万的无辜百姓的生命丧失都无法影响我们对锁链女现象的关注热度?我想,锁链女现象一方面反映了这种十恶不赦的罪恶在中国的持续地广泛存在,而且并没有任何终止的迹象;同时也反映了政府部门根本没有诚意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最简单地,抄袭发达国家的amber alert就成。更要命的在于,这一想象映射出大量国民对这一邪恶的冷漠。说轻了这是麻木不仁,说重了这是道德沦丧,而根本上是国人灵魂与精神的废弛。
当代国民有一点问题极其普遍,人们看待一件事情时不是用自己的良知与善恶来判断,而是以出现的概率来判断。当出现了恶行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现象时,他们会说这是极少数问题,不值得国家花大力气去解决。在疯狂的防疫过程中有许多人损失了健康甚至生命,于是就发声反抗。他们也会说这是极少数人不听话,闹意见,不懂得少数服从多数,外国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云云。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记述了苏格拉底对正义定义的追辩,他沿着某些人的思路和理念推导出你去伤害一个无辜的正常人直至最后将他杀死是正义的行为。按某些人的正义观,就会得出这个魔幻的结论。看似魔幻,但是放在三十三年来的中国,这就是铁的事实与现状。三十三年前那些被杀的无辜青年,国家不但没有赔偿甚至没有一个简单的慰藉,反而是不断地迫害相关家庭。后来的时代中在经济生活中被贪官污吏以及各种黑社会屠戮的人们,他们的家庭不但没有得到补偿,反而要遭受永不止息地骚扰与打压。刘汉与某顶级官员勾结,曾经与他竞争的袁家兄弟被政府灭门,知道刘汉伏法后都没有个说法,依然是被维稳的重点对象。这是什么现象?这是国家政府与党派的犯罪,是魔鬼在掌权。恶就像病毒,即使当下它只戕害了十四亿人中的一个,如果你不铲除它,至少是纠正它,它将坑害奴役所有十四亿人。善也是一样,只有你弘扬它,它才会为所有人享受。所以,胡耀邦的那个表态永远都值得敬仰:任何一个冤案,无论什么人无论什么时候制造的,都要纠正过来。“当你救了一个人,就是救了这个世界。”电影辛德勒的名单所引用的一句希伯来名言。胡耀邦先生当得起这句话,而当下中国高高在上的人里面,谁都知道有哪几个人是受胡耀邦那句话荫蔽的,而他们的所作所为却应了下面这句正相反的话:如果你害了一个无辜的人,你就害了这个世界。中国人讲孝道,根本上就是懂得自己之所从来,知道感恩。魔幻吧,那些口口声声讲孝道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感恩。
中国同胞的这个问题实际上由来已久,根子上还在于生命价值的物质化,和法律的功利化。我们可以提一个终极的问题:到底法律是谁写的?中国法家的理解是,法律是人写的,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就可以定一个什么样的法律。基于此,就有了秦朝的暴政。当然暴秦政策的几位主要构建者下场无一例外的凄惨,秦始皇家族,商鞅,李斯,韩非等等。韩非子是中国理性思辨的丰碑,然而过度相信逻辑思辨而漠视经验与直觉造成了巨大的灾难,也顺便送给韩非子一个人生悲剧。当下的过度相信逻辑思辨会咋样呢?再来说与法家对立的儒家。儒家不这么认为,所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为道,修道之谓教。”法律只能且必须是在宗教的派生之下。那么,法律的产生必须要上溯到天命。这一点与西方文明的法律理念基本一致。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某帝王特别怜香惜玉,而且痛恨欺男霸女的淫贼,就像鲁智深那样,然后呢在法律里就规定劫掠妇女的强奸犯要判处死刑。然而这样的法律在天理层面上并不合适,而由此衍生出来的问题可能会比欺男霸女更严重。比如说郑屠的确可恨,但就当死吗?周通又是另一情况,他确实无道霸凌,却不一定就会对桃花庄小姐不好,而且三十大几的人了,娶个媳妇儿又咋了?虽然是抢的。人家刁士贵也一样是真感情啊。至于赵员外的做法,如果在这样的法律之下,人嘴两张皮,给传成啥样也难说。对于这些问题如何判决,不能基于个人偏好,也不是你想构建个什么样的社会就可以编一套什么法律。你的法律必须符合天理,必须追溯到天理。否则将天理不容,死无葬身之地,就是韩非,李斯,胡亥,赵高的前车之鉴。当下中国抗疫乱象,一个抗疫者就可以依据某某某的指示肆意囚禁百姓。你的法律依据何在?没有法律依据,你的一个肆意妄为,看似出发点是好的,却会造成更加严重的灾难。法律是人类共同深思熟虑的结晶,是符合天理的规章。没有这些东西,你最好以人之常情去运作,而不是以某种政治目的行事。
在物质利益和精神追求之间,时下的国人对前者的认同是碾压性的,其中辩证唯物主义的加持起了重大的作用。任何精神追求必须要最终追溯到物质利益上,就是说精神的价值其终极点必须落在物质利益上。这是最致命的问题。西方文化同样重视物质利益,但是几乎在任何时代,总有一批人特立独行,去追求那种无法追溯或者他们自己无法追溯到物质利益的精神价值。中国文化本身也并非如此物质化,孟子的舍生取义就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
最近有一个问题很热门,是这样问:如果你有机会挽救五个人的生命,你是否会牺牲另外一个的生命呢?据说有九成的人支持用一个人的生命来换五个人的生命。其实,大家都忽略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做这个抉择?具体的情境是什么?这里面体现出来的精神是什么?人的生命追求了怎样的一个精神?比如战争,因为攻防而死亡的士兵,和伤及的无辜百姓就不是一回事,而且杀害投降的俘虏又是另一回事。攻伐是士兵的职责,武将不惜死才能使得国家的意志得到表达。但是伤及无辜平民就完全不是士兵在旅行自己的职责,而是在放纵自己或者国家的罪恶。杀戮劫掠平民这类罪恶行径玷污了国家意志;或者是国家意志本身就不牢靠,往往被独裁者的个人意志所取代。例如二战前夕的卡廷森林惨案就是斯大林等弃绝人性的机构所采取的国家行为。而个人矫诏杀戮则是对国家的背叛或者出卖,如唐代程知节与王文度矫诏屠城后被高宗认定是玷污大唐国格,程咬金被削职,王文度死缓。
精神这东西与物质不同,物质利益再大就是我们可见的这么多,而精神看不见摸不着,可能暂时无法对应任何物质利益,也可能将囊括了人类社会的全部。这就像某种微生物,与大量的高等生命共生,它只是一种蛋白质的排列秩序,而它的存在可能是生态圈得以运行的关键,它的毁灭将导致生态圈的坍塌。精神这东西也像物质世界的某个奇异的特性,比如水的固态比液态密度低,而且在零度到四度之间的水有着密度的反常。这种特性构成了地球生命的基础。人类社会发展到现在,许许多多精神价值通过先贤的探索而明确下来,并且构成了当代的普世价值和所有相关的法律道德以及宗教信仰。是这些历史沉淀下来的精神构成了我们当下的社会结构。这些精神,这些社会结构的特性,并不构成任何实际的物质现象,却决定了所有人类物质现象的存在形式。丧失了这些基础,人类社会将会坍塌。
而进一步的,人类的终极价值到底是精神还是物质?人类是在追求精神的路径中偶然地制造了物质世界这个衍生物,还是人类利用精神来实现物质文明?
在人可以触碰的世界,物质本是不生不灭的,人所做的改变只是物质的排列秩序。而人最在乎的社会兴衰又何尝不是更确信更固化的秩序而已呢?物质利益不过是秩序所左右的物质重复排列而已,真正能改变秩序的却是人的精神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的价值在于精神,物质是表达这种精神的载体。以此概念去套用易经的阴阳可能是极其贴切而准确的。阳是灵魂,阴是承载。
人的根本价值在于精神,因为只有精神才能实质地创造秩序,一切的物质利益都不过是人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或者用自己的失败去反证先贤所缔造的秩序。百年以后一切都灰飞烟灭,占有过多的物质利益,不过是令自己的感官被充足的刺激麻醉而已。
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志,世界果真如此吗?也许如此,也许并非。如今年以来中国最火的说法,毕竟地球的渺小尚不及宇宙的一粒沙,更何况更加渺小的一个人呢?你能知道世界的本质?而我们基本可以肯定的是,在与人相关的世界中,精神的地位是主导性的,物质本身有其自性,而在对人的价值上无疑是从属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