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肃反AB团,激发出“富田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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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肃反AB团,越演越烈,结果激发出了“富田事变”。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李文林及一批与他工作有联系的人被逮捕后,经过严刑逼供,被录下口供,根据此口供,毛泽东于一九三零年十二月三日写信给改组后的江西省行委(李文林被捕后,由毛的老部下曾山领导),认定段良弼(省行委常委),李白芳(省行委秘书长)等为AB团分子,命令“捕捉李白芳等并严搜赣西南的反革命线索,给以全部扑灭”。毛在此信中要求省行委“务必会同李同志(李韶九)立即执行扑灭反革命的任务,不可有丝毫的犹豫”,对“各县各区须大捉富农流氓动摇分子,并大批把他们杀戮。凡那些不捉不杀的区域,那个区域的党与政府必是AB团,就可以把那地方的负责人捉了讯办”。

十二月七日,红一方面军肃反委员会主席李韶九代表总前委到达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所在地富田,执行毛泽东关于肃反的部署。李韶九将毛泽东的指示信面交给曾山和陈正人,随即逮捕了省行委和红二十军八个主要领导人段良弼,李白芳,金万邦,周冕,谢汉昌,刘万青,任心达,马铭,对他们施加严刑拷打,据当时资料记载,被拷打同志“哭声震天,不绝于耳,残酷严刑无所不用其极”。十二月八日,李白芳,马铭,周冕的妻子来看被拘押的丈夫,也被当做“AB团”抓起来,被施以严刑“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烧身,烧阴户,用小刀割乳”。在严刑拷打之下,段良弼供出李文林,金万邦,刘敌,周冕,马铭,任心达,丛允中,段起凤等是AB团首领,并供出红军学校有大批AB团。

十二月九日,李韶九带一个警卫排,押解被捕的红二十军政治部主任谢汉昌离开富田,到红二十军军部所在地东固,去与军长刘铁超,政委曾炳春研究如何贯彻毛泽东的指示信“找得线索来一个大的破获”。李韶九,刘铁超,曾炳春根据段良弼,谢汉昌被刑讯后的口供,认定红二十军一七四团政委刘敌是AB团分子。李韶九与刘敌是同乡,因此缘故,李韶九没有立即逮捕刘敌,而是找他谈话,采用软硬兼施的办法,要刘敌自己供认。刘敌在富田事变后,写给中央的信中承认,他在与李韶九谈话后,就有了发动事变的想法。刘敌在信中说,“李韶九是素来观念不正确,无产阶级意识很少的一个惯用卑鄙手腕,制造纠纷”的人。为了躲避刑讯逼供,刘敌用家乡话对李韶九说,“我是你老人家的部下,--------现在幸喜你老人家来了,我只有尽量接受政治教育,承认错误,我相信毛泽东同志总不是AB团,军长总不是AB团,我总为你三位是追是随,我个人还有什么呢。”李韶九被刘敌的表态所麻痹,放刘敌回去了。

十二月十二日,富田事变爆发。这天早上,刘敌与独立营营长张兴,政委梁学贻秘密开会商量如何应对李韶九。三人一致认为,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来抓AB团是打击赣西南党的干部的阴谋,为了防止这项阴谋得逞,三人决定立即逮捕李韶九和红二十军军长刘铁超等人。会后,刘敌就率领独立营全营红军战士包围了军部,释放了谢汉昌,逮捕了军长刘铁超,李韶九被捉后逃走,军政委曾炳春逃回家乡躲避。傍晚,谢汉昌,刘敌又率领独立营冲到富田,包围了省行委和省苏维埃政府,释放了在押的段良弼,李白芳等“AB团分子”七十余人。省苏维埃政府主席曾山趁乱逃出富田,跑回家乡。协助李韶九肃反的古柏也逃逸。古柏之妻曾碧漪,陈正人之妻彭儒均都趁黑夜逃走。这就是震惊江西苏区的富田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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