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顾名思义,就是无法或不能落在明面上的规则。
而职场上,你努力工作,领导给你以回报,就是潜规则,不是因为这不能见人,而是太复杂,太个例,无法形成统一的,可以照本宣科的,写在纸面上的规定。所以,只能是潜规则。
这个潜规则,实际上,在美国职场,也是适用的,但为什么大多数华人没有遇到?
因为,美国职场有一个更大,更高级,更被遵守的潜规则,“圈子”。你首先必须是他“圈子”里的人,然后,你努力工作,得到回报的潜规则才会适用于你,否则,你只是一个奴隶,你再努力工作,也不能被提拔为奴隶主,这是质的飞跃。
我不想细说“圈子”,基本就是种族,宗教团体,甚至性取向,总而言之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东西。
我们破解这个潜规则唯一的办法,就是明规则,也就是把你想要的回报,公开,并达成协议,口头的都可以,因为一旦成为明规则,即使口头协议,一般人也不愿意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