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 宗教情结的文化价值

 试论 宗教情结的文化价值

 

一、 宗教文化之精神特质在于满足生命终极价值的追求

 

 Pual Tillich(田立克)说过, “宗教是人类对某一事物的最大关切。” 虽然这种定义就宗教的人文内容而言不免有些浮泛, 尤其是对于富于文化追求的人众而言更可说为浅薄。但这句话却一言道断了宗教心理的全部特征,即宗教的真正皈依无不以一种着迷的心甘情愿的全身心奉献的心理状态为其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事物如果能够激发起你的最大关切,你其实就已经与之建立了心理意义上的宗教情结, 则金钱,国家, 家庭乃至游戏等等, 也就无不可成为你非终极关怀的泛浮意义上的宗教。

 

    这里所以强调非终极关怀之浮泛,在于对诸如金钱家国乃至游戏的价值认定, 皆非人类对其生命终极价值判定的标鹘, 这些东西所以能激发某些人众类似宗教狂热的心理, 常常在于这些人众潜意识的宗教情绪并未真正觉醒之故。遍观世人, 无论平时多么嗜欲红尘,  当其衰病沓来,辗转床榻,或 临当灭化,无不惊惧颠倒, 哀苦不堪, 质之向之所爱,如金钱游戏乃至家庭之类, 无一可当其对延续生命之关切, 即可知人类终极价值的最大关切究竟是什么了。 直言之, 对生死的关注,才是人类最大最终极的关切所在,其他嗜好或者关切,不过是对于这种潜意识中的终极关切的附归而已。

 

    所以, 真正文化价值上的的宗教情结的发生 , 乃是由于信徒明觉了人生时空之有限性, 并充分体会到面对生死的生命之有限和无味,而向往追求永恒的超然的无限的生命价值和境界。

        人类之有别于其他物种,在于有超然于生命本能的价值判定 ,  基本生物学意义的生存远非人类的生命追求,而生命的精神和物质意义上的成功和享受, 才被定义为完满的人生。 然一般意义上人类世俗之所谓成功, 不过一己财富荣誉权利之达成, 而所有的这些成功,都不具备永恒之意义。 固然,   圣哲如孔孟老庄, 强悍如秦皇汉武唐宗宋祖, 乃至极富文学艺术想象的天才们如李白杜甫苏轼托尔斯泰莎士比亚等等, 皆获得了超越财富权利荣誉的某种超过一己之私的理想的成功,而成就了人文历史意义上的永恒价值。 然而此种永恒并非宗教意义上的永恒。因为就他们个人的生命而言,他们并没有完成超越。 我们看到的是, 面对生死的无奈, 孔子哀叹泰山之颓, 老庄常嗟幻化之虚, 苏子白甫则每泣明月白发 之无常。因为即使这些世俗理想的极大成功,  也皆因其个体的死亡而转瞬成空,所谓的精神永生,功业不朽,就其个体生命而言了无价值。

          只有宗教文化才能提供一种永生不死的希望和办法, 从而满足人生终极价值的追求 。 不管是天主教基督教犹太教的永生的恩许, 还是佛教一切众生皆可成佛的教言,乃至印度教证入大梵的永存全知和极乐,都无不因其对于生死超越的意旨而迥异于世俗的一切成功。 这种成功, 是一种生命永恒的存在, 是无限智慧学识的达成,是永恒无限快乐的实现,这种成功, 构成了所有宗教文化最根本的基石----神秘主义或称为冥证主义。

           佛学大师张澄基曾就宗教体验的神秘主义详尽解说 ,(《佛学今诠 上 23-40, 慧炬出版社》)兹简 摘略述其意 :神秘主义的经验,并不是见鬼或者见神的经验, 也不是任何宗教经验中的殊胜色境或天音天声,如基督徒见到基督耶稣,净土修者见到阿弥陀佛之类。

     当今世界,虽然多种宗教并存,然而从其最根本的神秘主义而言则并无二致,即此神秘主义乃是超越历史超越文化超越一切宗教传统和教条, 不受时空历史乃至任何文化的限制,  也无需宗教或社会权威支持。古今中外,犹太教,基督教, 佛教,印度教, 道教乃至王阳明的心学各种宗教于神秘主义之所思证,皆不谋而合, 这种思证, 乃是超越时空的思证,其所得经验较常识界之经验甚至更为真实, 其特点在于, 神秘主义之最大特征在于证悟者证知了宇宙之大一,即亲身证知了宇宙千差万别的现象实为一体, 此一体在佛教名佛性,在道家曰道,在基督教曰“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在王阳明心学曰“心”。此大一统的境界中, 一切即一,差别即统一,超越时空,因时间者不过万物之相继流续,空间者不过万物部位的分割,但神秘主义证知之道,之佛性,之“神”, 之心, 即无总体也无部分,故超越空间,而超越空间则必然超越时间, 因时空不可分故。此超越时空之大一统境界, 即所谓‘永恒之现在’。

正因如此,神秘主义之证知,当然 同时也必然是超越自我远离人生贪爱执着的无我之境,因此大一统之境界,并无他我之分故, 所以其所悟知,乃是超越世俗一切快乐的绝对的安宁和快乐。( 此所以才有世人视为怪异的宗教行持者的 长年苦行。 试想,如果不能有所安乐,谁又能山居数十年如一日的粗衣淡食呢?)神秘主义主张,这种大一统的境界, 乃是人人原本俱足, 人人可证, 人之所以沦落今日小我之执着之苦,实因生命之迷失故, 这种生命的迷失,在犹太教基督教名为原罪, 在佛教名之为一念无明,因此作为逻辑之必然,神秘主义主张人生之惟一的目的和意义即超越小我而契入大我证入此超然之至道。

          固然, 这种永恒的生命,无限的智识,绝对的安宁和快乐,究竟意味着什么,能否达成, 确是问题,但对于这种成功的向往,则是人同此心的共识。 这就是宗教文化赖以征服人心的价值所在。

           然而仅仅靠超越生死的招牌,绝不可能兴起可亘古持续的宗教文化, 因为,  宗教文化真正的生命力, 在于其神秘宗教体验的真实性和人文文化的良知善美,  二者不可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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