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定成王(六)- 教会权柄的法理依据

第五章 教会权柄的法理依据

 

十字架到底是不是胜利?

 

所有信徒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十字架是一次无比荣耀的胜利。明白这一点至关重要。除非一个信徒完全理解并确定自己信心的基础是绝对正确的,否则他必受疑惑的羁绊,无法有效地行使自己管控撒旦的权柄。本章旨在消除任何诸如此类的疑惑,阐明通过十字架上的牺牲,基督在法理和行动层面上彻底、不可逆转地击败并瓦解了撒旦,让保罗可以称邪恶势力为“在世上当权、将来要衰亡”的力量。(哥林多前书2:6)

 

现今,耶稣在加略山上得胜的事实,正受到新的、不断壮大的撒旦教组织的公开挑衅。牠们将十字架描述为愚蠢、软弱和失败的象征。

 

《撒旦经》里说,十字架所体现的是“高挂在上的无能”。在撒旦教的仪式中,撒旦被称为“统治地球的不可言喻的黑暗王子”。牠宣称自己才是基督,而称耶稣为“伯利恒永恒的污秽”,“被诅咒的拿撒勒人”,“软弱无能之王”,“又聋又哑的上帝”,“卑鄙可憎的假神。”

 

撒旦被描述为“伟大的撒旦”、“黑暗之王”、“撒旦 - 统治地球的路西法”,牠必绊倒“基督的奴才们,使他们走向灭亡”。牠还被描述为“光明之主” - 当牠“击碎天国之门”后,基督的基路伯和六翼天使都必“因恐惧而畏缩颤抖,蜷伏在牠脚下”。

 

以上例子证明撒旦在不断地试图说服教会和全世界 - 牠几乎(若不是完全)和上帝同等伟大。全世界都被牠蒙骗了,连教会自身都能感受到牠谎言的压力。这是因为撒旦成功地向教会隐瞒了在牠身上发生的事,不光是在十字架上,也在加略山和复活之间,发生在牠身上的事。对整个世界和许多信徒来说,十字架看似是一场失败。尽管我们自诩为基督徒,可我们当中许多人都在暗中怀疑 - 是否撒旦才是最终的胜者?我们要通过法理检视基督和撒旦之间的斗争,最终证明十字架是完全的胜利。本章将着重阐述这一胜利的法理依据。

 

亚当的任务:管理世界

 

唯有先从法理层面理解人类在伊甸园时期的堕落,我们才能懂得在加略山上所发生的一切。人从一开始就被赋予了权柄,他是根据造物主的形象被造出来的。上帝一造好人后,就赋予了他权柄,让他掌管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和资源。创世记1:26中如此记载:“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子造人,让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的牲畜及一切爬虫。’”。诗篇第八章的作者补充说:“你派他管理你亲手造的万物,使万物降服在他脚下。”

 

亚当的惨败

 

宇宙间的一切都必须遵循规则。自始至终,人类的救赎是基于一个神圣的法理基础,它必须遵循与生俱来的一套法律规则。上帝将世界的统治权,这个法定的权柄和能力,切切实实地赐给了人类,人可以任意地使用这权力。如果出于愚蠢,他将自己的统治权拱手让给撒旦,依照法理,上帝也不能介入,为他讨回他自己弄丢的权力。的确,全能的上帝可以轻而易举地为亚当夺回被撒旦骗走的权柄,但这就是违反了祂自己设立的法律。上帝若越过人类,强行从撒旦手中夺回人自愿转让给撒旦的权柄,就不符合正当的法律程序了。

 

寻找一名符合法规的挑战者

 

当亚当选择听从撒旦时,他就变成了牠的奴隶。“你们难道不明白吗?你们献身给谁、服从谁,就是谁的奴隶。做罪的奴隶,结局是死亡;做上帝的奴仆,就被称为义人。”(罗马书6:16)。身为撒旦的奴隶,亚当不仅失去了所有合法的个人权利,也失去了上帝赐给他的领地。从那一刻起,撒旦就开始合法地统治着人类和地球。

 

若要废除撒旦的统治权,必须得在不违反普世原则的前提下,找到一个方式来救赎由于悖逆上帝而堕落的人,才可以恢复他自愿让出的权柄。当下,亚当的合法主人是撒旦,而牠也是地球合法的统治者。上帝无法在不违背自己公义的原则下,任意撤销撒旦的统治权。天使也不可以加入这场斗争,因为他们从未拥有过上帝赋予人类的这些合法权益。因此,得从亚当的后代里找出一个人,他必须有资格在宇宙法庭上提起诉讼,也要有资格从撒旦手中夺回被亚当弄丢的权柄。人被赋予了掌管地球的权力,而正是人丢失了这个权力,因此,也只有人才能重新合法地获得它。

 

可上哪儿去找拥有这资格的人呢?由于亚当是撒旦的奴隶,他的每一个后人一出生,就被打上了反叛上帝的烙印,所以我们都是撒旦的奴隶。奴隶没有法律地位,他不能进入法庭,合法地提出诉讼。因此,必须找到一个不受撒旦管辖的人,一个没有遗传亚当的反叛印记的人,一个有资格提出诉讼、撤销撒旦对人类和地球的合法管辖权的人。

 

问题解决了

 

在人看似无解的难题,上帝提供了一条出路。“时候一到,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借着一位女子降生,并受律法的约束,为要救赎一切受律法约束的人,使我们成为祂的儿女”(加拉太书4:4)。上帝用道成肉身解决了这个难题。由于耶稣是由圣灵而生,上帝就住在祂里面。由于祂从未犯罪,撒旦对祂没有管辖权。而由于祂“借着一位女子降生”,祂同时也是一个真正的人,因此有资格以一个真正成员的身份代表全人类,合法地收回亚当当初失去的权柄。

 

生于童贞女的必要性

 

有人说,耶稣是不是神不重要。他们说,没有什么能改变祂活出的生命,替代祂传授的真理,和抹杀祂对世界的贡献。这种理论要么是蓄谋的恶意,要么是不可原谅的错误逻辑。如果耶稣是约瑟和马利亚的儿子,或者如当年那些亵渎上帝地所污蔑的那样,是马利亚和其他人的儿子,那么他就只是亚当的后裔。他一旦犯了罪,就没资格在法庭上挑战撒旦了。必须要找到一个完全的人,同时又是完全的神,这样祂才能成为法律上认可的诉讼人。因此,生于童贞女是弥赛亚不可或缺的条件(路加福音1:35)

 

品德完美的必要性

 

还有一个原因决定了弥赛亚必须生于童贞女。一个人若想在宇宙法庭上成功地挑战撒旦,他不仅得是人类真正的一员,他还要通过试炼,证明自己在道德和精神上都完美无暇。除非他活出全然圣洁的生命,否则撒旦对他就有管辖权。假设耶稣不是上帝超自然地道成肉身、通过玛丽亚所生的神子,那祂就只是亚当的一个后裔。然而,只有上帝自己才能救赎人类,所以耶稣必须既是人也是神——完完全全的神和完完全全的人。如果祂没有活出圣洁的生命,祂就仍受撒旦的掌控,没有资格在道德上参与这场法律的争战。为了在法理上有资格,祂必须是一个真正的人;为了在道德上有资格,祂必须是全然的神。

 

耶稣,以人的身份独自挑战撒旦

 

耶稣以人类真正的一员来到这个世上。因为祂是圣灵感孕,由童贞女所生,所以根据法理,撒旦对耶稣没有拥有权。撒旦试图玷污基督的品德或行为,引诱祂犯错,那样牠就有了管辖耶稣的法律基础。只有一种方式能使耶稣沾上污点瑕疵 - 撒旦必须通过施加逼迫,引诱耶稣违背天父的旨意,从而破坏祂与父之间的团结。这是撒旦总体的策略和计划,也是耶稣和魔鬼之间的殊死搏斗。这场争斗的结局左右着全宇宙和人类的命运。如果撒旦能以任何方式说服耶稣,让祂脑海中冒出一个悖逆天父的念头,那牠就赢了,就可以无可争议地继续统治着整个世界和人类。只要牠能够像引诱第一个亚当那般引诱最后一个亚当,牠就能永远地统治世界和人类。

 

虽然耶稣是“完全的神”,但祂必须以“完全的人”的身份战斗,并最终取得胜利。如果在这场争斗中,最后的亚当使用了伊甸园里第一个亚当没有用过的武器或资源,那祂就是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原则,获得一个虚空的胜利。虽然耶稣手握上帝全部的大能,但在这场决定性的较量中,祂纯粹是以一个清白无罪的人的身份,在与撒旦交战。

 

旷世之争

 

从伯利恒到加略山,耶稣一直在抗拒着撒旦。为了赎回当年被第一个亚当弄丢的权柄,最后一个亚当和被逐出天庭的“黎明之子”进入了殊死搏斗。在这场持续了三十三年的争战里,其激烈的程度丝毫未减。堕落后的路西法,那位曾经守护上帝宝座的光明之使,在人类被造以前拥有着所有生命中最高地位的大天使,牠汇集了阴间一切可用的资源,试图破坏神子对天父的忠诚。只要耶稣暴露出一个弱点,心中冒出一个反叛天父或随心所欲的想法,那祂从世界之王手中赎回被牠奴役的人类的全部努力都将化为虚有。那邪恶的魔鬼、堕落的黑暗之子,在拿撒勒的整个岁月、在旷野的诱惑中、在文士和法利赛人对祂的逼迫时、在客西马尼园里、在彼拉多的审判厅上、最后在十字架上的危急关头,都出尽了牠全力,想迫使耶稣背叛天父,效忠于撒旦。

 

旷野的诱惑

 

在旷野时,撒旦给耶稣提供了一条掌管世界的捷径 - 只要耶稣甘愿跪伏在牠脚下,敬拜牠一次。撒旦自称拥有掌控地上所有王国的权力,牠可以把这权力转让给任何人。耶稣并没有质疑这个说法,因为祂清楚撒旦权柄的法律依据。耶稣也知道,十字架是赎回人类丢失的权柄的唯一途径。祂用上帝的话语,也是亚当及其后代都可以运用的道,胜过了撒旦的引诱。诚然,当时在伊甸园亚当没有圣经,可他有三一真神中的第二位格向他口头传达的话语,即那成肉身前的永恒之道。

 

客西马尼

 

在客西马尼园里,这场旷世的持久战达到了无法比拟的激烈程度。撒旦施加在耶稣心中的压力是如此之大,使祂感觉自己已到了死亡的边缘。耶稣喊道:“我心里非常忧伤,几乎要死”(马太福音26章38节),血滴从祂痛苦的脸上渗出,溅到地上。人的语言无法描述,思维也无法想象这一场景。作为上帝,祂本可以召唤一大群天使来帮助自己。可一旦祂这样做了,祂就不能再以一个人的身份受难了。

 

痛苦的实质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里的痛苦并不是来自于肉体上。与精神上的折磨相比,肉体的折磨算不了什么。这是一个完全无罪的纯洁灵魂,面对将要不公地被“成为罪”(哥林多后书5:21,和合本)的痛苦。祂不仅将失去与天父的交通,祂还将成为天父厌恶的对象。祂不仅仅是承担人类罪,更要把自己变作罪的本体,以一个赎罪祭的身份死去。将自己变成罪的这个过程,就像是祂真正地犯下从古至今人类所有犯下的罪一样。为了完全满足上帝公义的原则,祂被判为人类一切罪的总和,用自己生命的代价,抵消世间的全部罪衍。

 

客西马尼园的诱惑,是逼耶稣拒绝这“苦杯”。耶稣必须选择的,是要保留在创世前就与天父同在的合一,还是要接受这不公但现实的罪的身份。这绝不是一个轻松的决定,所以祂的“心里非常忧伤,几乎要死”。耶稣流出的汗血以及祂所做的祷告,都反映了这无法比拟的痛苦。“我父啊!如果可以,求你撤去此杯。然而,愿你的旨意成就,而非我的意愿。”(马太福音26:39)

 

那一刻似乎是耶稣受难的巅峰。从此以后,祂就对结果不存有丝毫疑惑了。悬于“然而”这个词之上的,是整个人类的命运。随后祂做出决定,领受了“杯”,历史成功渡过了危机。客西马尼园之后所发生的一切就毫无悬念了。审判厅间的鞭笞和荆棘冠冕,通往加略山的曲折苦路,骷髅地上的十字架。。。这些就像是暴风雨后的平静。直到真正生死离别的一刻,当地狱之犬在为祂的鲜血咆哮、天父掩面转过头时 - 耶稣那颗再也无法曾受的心碎了。祂垂下头,呼出了自己的生命。

 

耶稣的死战胜了撒旦

 

为了迫使耶稣背叛天父,转而向牠效忠,撒旦把耶稣逼到死亡的边缘。最终,十字架上的耶稣在至极的痛苦中垂下头。祂全然顺服,没有一次让父失望。最终祂交出自己的灵魂,在那一刻战胜了撒旦。由于撒旦所做的一切,就是要让耶稣心里产生一个小小抗拒天父的念头,可耶稣至死都没有屈服。祂得胜了,即便这胜利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

 

当加略山上所发生的一切得到充分评价后,其结论是:这是人类自创世以来最伟大的胜利。耶稣一直到死都没有犯丝毫的罪,祂的死不仅破坏了撒旦占有祂的目的,也抵消了所有撒旦对世界和人类的合法权柄。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一个人若犯了谋杀罪,就会被判处死刑。撒旦亲手判了自己死刑。撒旦对耶稣的加害,是撒旦这辈子第一次违法地杀人。自人类始祖亚当犯罪以来,撒旦就拥有了“死亡权柄”,允许牠合法地杀死亿万人而不受惩罚。作为人类的奴隶主,撒旦合法地管辖着亚当和他的每一个后代。由于亚当及其后代都被打上了罪的烙印,所以撒旦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置每一个人。而这个合法“拥有死亡权柄”、并已对无数人行使了这一权柄的恶魔,却犯下了自己一生中最大的错误。在急切地想要破坏耶稣与天父的合一时,牠杀害了一个不在牠合法管辖权下的清白的人。这个错误意味着牠犯了谋杀罪,等于是在天国的法庭上给自己判了死刑。这证实并阐明了希伯来书2:14-15中的话:“因为众儿女都是血肉之躯,所以祂也同样取了血肉之躯,为要亲身经历死亡,借此摧毁掌握死亡权势的魔鬼,释放那些因怕死而一生做奴隶的人。”

 

要说这件事的意义,它代表着撒旦被“摧毁”了;(不是被消灭,而是被摧毁)牠对世界和全人类的所有合法管辖权都被完全取缔了。一个被判处死刑的人失去了所有的合法权利。因此,从加略山以后,撒旦就丧失了对每一个人或物的管辖权。牠从天堂被驱逐时带走的所有权力,都被转交到了新人手里。非但如此,人类因亚当的叛逆而丢失的权柄,随着十字架的胜利终于失而复得了。哈利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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