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眼镜蛇案”新进展:上海二中院已受理上诉,葛青松向联合调查组递交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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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关注的上海蛇餐馆老板葛青松状告杨浦分局民警夏卫“吃野味,喝茅台,不给钱”一案,有了新进展。

9月2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上诉人(原审原告)葛青松诉夏卫(原审被告)的上诉,为葛青松下达了(2022)沪02民终8720号《告知权利书》:“葛青松,你方与夏卫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注》第128条、第44条、第45条、第49条的规定,你有权申请回避。如你需申请回避,请写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于审理前或审理当日递交本院。”
根据告知权利书,葛青松诉夏卫案二审案件,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黄皓担任审判长,王冬寅担任主审法官。

现从事货运的葛青松,在货车车厢里过夜。

9月26日,状告民警夏卫的葛青松说,他接到了上海市公安局联合调查组组长李警官打来的电话,让他带上“补充材料”去上海公安局当面交给他,同时,去补充一下笔录。

葛青松说,非常感谢李组长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他会把材料准备好,去上海配合联合调查组的工作,希望调查组尽快作出一个依规、依纪、依法、公平、公开、公正的调查处理结果。
葛青松说,在接到联合调查组的电话之后,他在家里考虑了两三天,决定要去上海,因为这个案子不仅仅是几千块餐费的问题,更重要的事情是,这件事给他和他的家人带来了无尽的伤害,如果不早点解决,他和他的子女,以及子女的子女,都会像法国作家雨果作品《悲剧世界》里的那个冉·阿让,一生一世背负着刑事犯罪案底这个沉重的十字架。他说:“和我全家人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相比,我五年前被羁押的四个半月又算得了什么?只要能把我身上和我子女身上背负的十字架卸下来,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9月29日,应上海市公安局联合调查组李警官之约,葛青松来到上海市公安局信访室,面交了补充的相关材料。葛青松说,李警官等人放弃中午休息时间,中午为他免费提供了盒饭,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当天的面谈持续至18:00许结束。
上海蛇餐馆老板葛青松诉杨浦分局民警夏卫一案,自爆发以来,持续成为网络热点,被广大网友称之为“上海眼镜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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