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核心权贵子女的性暴行,应是被各方掩盖和淡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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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时发生的多名红二代参与强奸百余女性的“二熊案”,应该只是冰山一角。文革中的性暴力被遮掩了,尤其红二代们的行径。 之所以遮掩,可能是因为鼓吹改革开放的、乃至民主化的二代们,其实也都参与过,所以心照不宣。 像这种典型被公开的,大抵是斗争失势,以及做的实在太过分了。
 
以前认为文革中性暴力很少,他们还是讲一些革命道德或者基于一些信仰立场,只有农村和偏远地区才有类似于村干部强奸知青的情况。
 
但是根据越来越多的了解,尤其最近几年及疫情期间中共权贵及其二代三代们的种种凉薄残忍言行,发现还是低估了中共尤其权贵及其后代的恶。其实性暴行应该很多,但是相对隐蔽,即便圈子里人知道也都缄默不言,因为涉及面太广,性质太严重,以及男权社会对性暴力必然的有意掩盖,对女性话语权乃至心理上的压制灭声,导致让人们以为文革中性暴行并不很多。
 
维基百科:二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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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熊案,又称熊紫平、熊北平强奸案,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发生、文革结束后审查并判决的一起恶性强奸案件。
 
案件的主犯熊北平、熊紫平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曾任二十军军长兼浙江省军区司令员的熊应堂之子。此案的审查与判决被中国共产党内部主持改革开放的一派着重宣传,仍然带有浓重的政治色彩。
 
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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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北平、熊紫平为孪生兄弟,1972年,熊紫平在上海养病期间,强奸一人。1973年,熊北平、熊紫平退伍回杭州。1974年供职于杭州重型机械厂和杭州制氧机厂,纠结马少华、钱永敏等人,在四年时间内结伙强奸、轮奸、奸污、猥亵妇女达百余人。此案发生于文化大革命期间,因为犯罪人身份特殊,当地司法机关无法干涉军方人员,导致案件长期无法推进[1]。
 
随着文革的结束,案件得以公诸于众。1979年11月7日,《浙江日报》刊登通讯《罪恶的“熊窝”》,落款为“本报记者”(实际撰稿人为沈耕霖)。11月14日,杭州市六千多人参加了公判大会。熊紫平被判死刑;熊北平被判死缓,后在狱中自杀[1]。《浙江日报》为此事发表的多篇评论员文章被《人民日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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