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造假已经风行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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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造假已经风行

                                        2004年12月21日

何必

公交月票几乎从其诞生伊始就出现了各种冒用、假冒的方式……(略。)

一看到这样的消息,首先的反应就是:我靠!北京市假月票使用者居然在上百万人的水平!购买月票者150万,而使用假月票者则为百万,那么是否可以说,北京目前真假月票已经到了一半对一半的地步?公司福利中假月票被当成其中的组成部分,民办学校为学生集体办理假月票,这简直成了什么世界了?

文中所说那些二三进宫者,都是些什么样的英雄豪杰?被抓住又能怎么样?一而再再而三使用假月票,按照目前相关规定,罚款了事。

笔者作为月票30多年历史的老资格使用者,也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就见识过造假者,那时还没有什么扫描仪,都是些美术功底不错的人用水彩笔照猫画虎临摹月票以假乱真。后来听说使用假月票的现象越来越多,但却没有荣幸直接看到制作过程。当然,随着高新技术的普及应用,扫描仪已经进入家庭,造假也越来越方便。

不知道这种报道出来后会引起什么样的社会效果。至少,对于那些使用货真价实月票者的心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如果北京每年有上百万人在使用假月票,而假月票制作成本比真月票能节省87.5%的开支,而被抓住的几率也不大,就算被抓住充其量也就是罚款了事,那么何乐不为?

公司学校都成为造假者,这个社会距离全民造假还有什么距离?而如果全民造假,那么这个国家被当作世界上的另类又有什么稀奇?

说假月票出现是经济原因,这点被该报道自己所谓使用者多为中高收入者不攻自破,40元的开销,对于这个人群并不构成伤筋动骨的影响。问题的实质是那句老生常谈的话:一个好制度能让坏人变成好人,一个坏制度却把好人变为坏人。如果制度本身留下了空子,形成违法成本过低,那么只有像笔者这样老老实实购买月票的傻子才会遵纪守法。

最近看到过一则中国留学生在法国的经历。此人到法国后生活拮据,每每出行都是能蹭就蹭,被抓住也以为只是罚款了事。不想,毕业后在法国找工作,屡屡碰壁,百思不得其解,终于怒不可遏地问及招聘单位,被告知曾经有过几次蹭车记录,而且在书面答复的最后还引用了但丁的话让此人牢记:“道德常常能弥补智能的缺陷,然而,智能却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空白。”

而笔者在北欧时也曾经数度接触过这样的事情,一个成绩非常优秀的中国河南籍留学生的老公在国内是惠普的部门经理,拿着高收入,此留学生经常乘坐出租车(要知道,在西方出租车可不是代步工具,而只是万不得已才会被使用的),少有乘坐公交车时总有意无意蹭车,而偏偏总是被随机抽查车票者抓住,最终无法在当地就业,于是就凭借优异成绩回到国内,成全了新的放弃西方优越生活条件毅然回来报效祖国的宣传题材。

而这里呢?使用假月票罚款完事。这种以罚代管的原则,纵容了假冒伪劣的日渐猖獗。归根结底,还是社会信用体系面临崩溃的问题。想想看,以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担纲的证券法起草小组拿出来的最终被颁行的成果里,居然没有赔偿责任的条款,厉教授就此解释说“考虑到中国国情”!这是他娘的什么狗屁逻辑!犯法者因为中国国情就可以不承担责任,而且法律本身就豁免了这种责任,这个社会何以正常运行?而类似的赔偿责任缺失的状况在如今的各种法律法规中数不胜数。今年民航总局指导性建议航空公司对延误航班采取补偿措施至今依然没有得到公司方面响应的尴尬局面,也是印证了如今责任体系松松垮垮的状态。

被说得不厌其烦的话是,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责任体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条件。但目前的发展态势却反其道而行之,近乎一半的月票使用者都在拿着假月票横冲直撞,有什么辙?

该篇报道最后非常具有建设性地提到,一卡通是解决假月票的根本途径,怎么听怎么是驴唇不对马嘴。有假月票就取消月票,那么有假护照就取消护照(这两天媒体上大量报道南方批量生产并批发假护照之事),以什么其他劳什子取而代之,有假奶粉就取消奶粉都换成地地道道的米汤,有假学历就取消学历都扔回幼儿园……照着人们戏言,如今除了骗子和母亲是真的,其他都可能是假的,那么除了保留骗子与妈妈外,其他都取消了完事。取消月票是政府放弃自身责任,这点已经几乎成为社会共识,在威权之下取消也是大势所趋无可奈何之事,何必拿假月票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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