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场决定技术工人价格
2004年1月19日
何必
近日,青岛市有40名技师被授予“青岛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荣誉称号,并首次享受政府津贴。(略。)
计算下来,如果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50人,每人每月享受200元的政府津贴,那么这50人三年下来总计能够开销为36万元。看上去,这个数目在政府总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也许并不算很大,但这种支出的合理性如何却是值得让我们思索的。
中国要成为世界制造业中心,这种决心与态势已经有些时日了。而现实情况是,由于人才高消费现象频繁发生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技术工人缺乏成为全国性的普遍现象,也成为各地制造业发展的瓶颈,掣肘着各地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换代,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对于形成或提升地方竞争力带来了阻碍影响。改变这种局面,提升技术工人的社会地位与实际待遇,进而充实技术工人队伍,形成较为合理的产业人力资源结构,改善产业状态。在这中间,各级政府有针对性地调整政策方向,采取措施引导社会资源向技术工人培养与聘用方面转移,这本无可厚非。
但问题在于,政府在这种引导中到底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现在,青岛市有关部门采取的是直接出资的方式,通过评选、表彰乃至给予政府津贴的方式,把钱直接交到中选工人的手里。这种做法,是属于最直接的方式,但却未必是最合理而最有效的方式。
在经济活动中,政府的角色通常是作为非市场因素而存在的,因为从传统理论上说,政府所追求的是社会公平,而市场则是通过所谓“看不见的手”而在诸多市场主体在利益最大化的诉求驱动下形成资源的动态配置格局;即使是在后来,人们发现存在着所谓“市场失灵”的地方,需要由政府通过公共资源投资与社会收入再分配来对于整体经济活动进行有效干预时,也还仅仅是把政府的经济功能限制在公共资源管理与税收等有限的领域。
青岛市有关方面评选、表彰并直接把公共财产中的部分直接奖励给技术工人的做法,在实质上是有悖于政府市场角色定位的;即使是针对紧缺的“有突出贡献的”人,是所谓的杰出“蓝领”(姑且不说这种称谓本身是否存在着等级意味),也还是不能遮盖其行政行为的不合理性质。
一方面,政府如此动用公共资源而给予某个具有劳动能力并也由此取得相应收入的人群,有着动员社会资源方面的随意性。这种动辄将公共资源给予社会里某些具有合法劳动收入人群的行政态度与作为,于社会总体上来看,确实存在合法性问题,因为这种举措是否经过了社会的讨论、认可和同意,是个民意问题,并带来了由于只针对某个特定人群而存在着社会公平性问题。另一方面,这种做法很显然不符合政策方向:在现实条件下,政府通常只是在三个层面上对于社会进行收入再分配:首先是社会救济,对象是那些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没有得到收入可能的人群;其次是社会保障,主要是建立健全旨在使社会得以长期稳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才有所谓社会福利(像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范围)的体制建立与完善。这些都是非市场化的领域,都不属于通过市场自发调节能够形成的社会运行机制;换句话说,只有在市场失灵的区域,政府才应该进入并进行有限干预。
技术工人紧缺,是个普遍性的问题,但毕竟这是个产业问题,是企业所面临的生存与发展的现实问题,出于现实考虑,企业自然会利用市场化手段予以化解。广东目前有为数不少的企业出资数十万元年薪招募一名高级技工、上海也有企业不惜为引进高级技工办理上海户口和高薪为条件从东北吸引了一些目标人群的事例,已经说明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效益最大化的企业会针对市场做出及时的反应、并量入为出根据自己的实力与市场行情开出相对合理的用工价格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不需要政府越俎代庖;同时,技术工人短缺更是个市场问题,在市场条件下,劳动力的价格当然决定于劳动力总体供求关系,既然技术工人严重短缺,其价格自然会发生大幅度上涨,涨到达成动态平衡局面,技术工人也会因此而获得相应的收益;而这种技术工人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远不是政府那点津贴能够弥补得了的,市场自会对某种商品做出及时反馈,就如同大学毕业生价格走低反映出市场对于现行高等教育产品质量的认可程度一样,这并不是政府花本来就有限的钱能解决的。
政府评选、表彰也需要动用公共资源,但这还大体上可以视作政府行政范围内的职责,做也就做了;要是到了直接出资却需要三思而行;而相对于现在广东一个高级技工一年几十万收入的情况,青岛市50个受表彰者三年中分享36万津贴就显得小巫见大巫,并还要背上政府随便拿公众财产去直接干预市场的名声,何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