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散记
(增订本)
徐家祯
第十九章
居所
(下) (注)
(接上文)一九八 O 年二月八日,离开我在上海的第三个居所,奔赴美国纽约, 这是我生活中的一个里程碑。
当时去美,我虽不像目前出国的同胞们那么天真烂漫、那么毫无准 备,或者对西方社会一知半解,而又那么狂妄自大,但是,要说我在未出 国时已对美国了解得那么透彻清楚,因此已毫无幻想了,也是虚假不确的。 至少,我认为我有一位三十年前离开国内、十分疼爱我的舅舅,他一定会助我一臂之力,起码我在美国会跟在家里一样,可与舅舅一家住在一起, 得到一点家庭的温暖。
一下飞机,我就发现连这一点幻想也得马上破灭。我舅舅在机场告 诉我:他经济情况不好,居住条件也很差,我不但要自己找工作维持自己 的生活,而且得自己找屋子居住。这是我出国前万万想不到的!
当天晚上,舅舅已经为我订好了 Pan Am 航空公司的旅馆,第二天就 匆匆陪我去公司买日用百货,打电话,找房子。那天傍晚,就在皇后区中 央离地铁不远的一栋房子里找到了一间月租九十美元的房间。舅舅帮我把 我的家当——一个国内带来的皮箱、刚买来的盘碗锅刀、被褥枕头,再加 口袋里仅有的三十九块九毛美元(出国时只许兑换四十美元,在机场打电 话给舅舅用去一毛钱)——一起搬到了我在美国的第一个新居。(注 5)
一到之后,我就发现我住的房子是那条街上一式红砖三层楼房中的 一座。那座楼房的屋主是台湾来的一对年轻夫妻,开礼品店为生。他们跟 纽约的不少中国人一样,很有生财之道,于是除了占有这栋楼的第三层自 用之外,第二及第一层分别租给了两户人家。纽约的房子,家家都有个地 下室,一般作堆杂物、装取暖器、热水器之用。而我的房东则将地下室隔 成五个小间,分租给五个中国穷人,我就是那五个穷人中的一个。
我们地下室的布局是这样的:先将全层纵剖开来,靠楼梯那面是走 廊,另一面是同样面积的五个房间,门全朝走廊开。做隔墙的材料是薄薄 的化学纤维,因此邻室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般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走廊的一头有一个洗衣房,旁边有两个厕所,其中一个里面带有淋浴室。 厕所和浴室不知归谁打扫,可能房东太太心血来潮时会来光临一下,平时, 五个大忙人合用的卫生设备会干净到何等地步,那是可想而知的了。走廊 的另一头有一扇一尺高的窗,齐地平面,这是全层唯一的光源。当然,五 个小室的门平时都关得严严实实,从那扇窗里进来的一点儿光线是绝对惠临不到房里去的。在窗下,装着一只四眼电灶,灶旁放了一些不知哪任房 客遗留下来的油腻不堪的油、盐、酱、醋。电灶本身也不比那些瓶瓶罐罐 干净,幸好我很快找到了饭店洗碗工作,一日三餐都可去饭店吃,只有假 日才要硬着头皮用厨房煮一顿。
我的那个小间在走廊底里,厕所的对面。只要将门一关即暗无天日、 伸手不见五指,不管一天中的什么时间都如此。屋里一张单人床,一张铁 的小书桌,一把小椅子,这是房东提供的全部家具;我舅父又拿来一张小 矮方桌,让我放一台他送我的小黑白电视机 —— 他说,看电视是学习英 语的最好方法。
小间里有个壁橱,可挂衣服、放箱子。但是有一次纽约下大雨,晚 上做工回家,忽然发现壁橱里的水有三、四寸深,把我的宝贝家当都浸在 水里了。第二天我上楼去向房东诉苦,他说:“是吗?我还不知道房里会 进水。大概昨天雨太大,下水道来不及排水吧。”然而,我从他的眼神里 看出,他是在说谎。但是,难道我能马上搬走另找这么便宜的屋子吗?后 来的几次大雨证实了我的猜测是正确的。幸而我已将衣服都挂在衣架上, 箱子、杂物也已垫高。但每下一次大雨,我的衣服即要在水面上挂两天。
另一个最使我头痛的问题是蟑螂。我生平有一怕,那就是蟑螂。那 黑油油、滑溜溜的贼头狗脑的东西,我一见即毛骨悚然。到了地下室,我 不但发现厕所、厨房,到处是蟑螂,而且房里也不分白昼、黑夜,都有蟑 螂爬出。虽然它们都是些长形棕色的小东西,不像上海的那么庞大可怕, 但我仍成天吓得草木皆兵、坐立不宁。晚上临睡前,我一定要先用杀虫药 将床脚喷一遍,再将床移开,离板壁一尺,让蟑螂无处进犯我的被窝,我 才敢睡。有一次我发现另四间中有一间房客搬走了,房门开着,空屋中有 一张木书桌,大于我的。我想趁新房客还未搬进来,将我的小书桌换一下 他的大书桌。我将那张木书桌搬进我的屋内,发现抽屉里有不少蟑螂。我 用杀虫药把书桌里里外外都喷撒了一遍。不到一分钟,桌里大大小小的蟑螂掉出了几百只,地面上黑压压一片。将一瓶药水全部喷完,蟑螂还在不 断掉下,不少半死的还在地上挣扎、爬动,吓得我毛发直竖、冷汗一身, 最后只得仍将那张木书桌搬回原地,倒替房东白当了一回义务清洁员!
地下室中其他四位“难友”,有两位我只闻其声,从未见面,因为我 起床去上学时,他们尚在呼呼大睡;而我上床睡觉时,他们则尚未下班回 家。据说,那两位都是在餐馆打工的老单身汉。另两位我倒都谈过话,一 位姓殷,来美已六年,家小尚在台湾,他在一家公司工作,想积钱把家小 接来。另一位姓严,也是台湾来的学生,我们成了有话可谈的好朋友。有 时我去他房里看电视。那时正值卡特、里根竞选,我们边看、边争:他帮 里根,我帮卡特,有时争得动了真气,但第二天又言归于好。其实,我们 俩都没有选举权,真叫做“皇帝不急急太监”!有一次,小严买了两只蟹来, 我放工回家,两人在他房里细细品味那些螃蟹,至今那滋味犹留在嘴边。 现在,小严还在纽约,一年中有时还会通个音讯,他对他的现状仍不满意, 但我想一定不至于再住地下室了。我则在那暗无天日的地下室中住了十个 月,就搬了出去。
当时,之所以在地下室住了十个月而不搬,是为了上学的方便:因 为我先在曼哈顿上课,从住处只用坐一辆地铁即可进城;后来决定搬家, 则也是为了上学的方便:我已转学去皇后学院念书,如果仍住原处,则先 坐地铁再转公共汽车,很费车钱。我想在可以步行到学校的距离内找一所 房子,以省车钱。记得在一个大雪纷飞,地上积雪数寸,一片银白世界的 下午,同学黄君陪我终于找到了一个月租一百美金而不是地下室的小屋。
我在美国的第二个居所位于弗拉辛区,离弗拉辛市中心只有一刻钟 左右路程,从那儿再可换地下铁去曼哈顿;那儿离皇后学院也不太远,走 半个多小时可到。这样,我每天上课就不用搭车,每月省下的车钱也很可 观,更别说走着去上学的那条路实在很迷人,我在本书《散步之二》中已 有描写。
可是,我住的那幢房子却一点儿都不迷人。凡是要来找我的人,我 都告诉他们:只要找到我的街,望见街上最破旧的那幢房子就是我住的!
我记得,这条街上似乎全是七、八层楼高的红砖公寓房子 —— 纽约 一般住宅区最普通的建筑 —— 不知怎的,只有我住的那幢房子却是有个 三层阁的两层楼房,摇摇欲坠地夹在公寓群中。说它“摇摇欲坠”一点都不 假,每当我踏进房子的大门,脚底就发出“喀滋喀滋”的响声;而我一跨上 楼梯,整个梯架就像要散掉似的摇动起来。屋子的外面大概也已多年没有 粉刷、油漆过了,到处斑驳脱落,一幅凄凉景象。隔壁原来可能也有同样 的一幢房子,现在已经拆除,只留下一片垃圾场,没有完全清理,增加了 我那座房子的败落感。
这幢房子的主人是一对从南美移民来美的年轻夫妇。他们自己住在 楼下。二楼及三层阁全都租给别人。在二楼,大间中住过一个巴基斯坦青 年,他说在一家快餐店工作;后来,搬来一位埃及青年,说在哪个大学念 法律。有一次他说连吃晚饭的钱都没有了,我就煮了一碗面端给他。三楼 是一家南美的家庭,有两、三个小孩子,我只听见他们讲听不懂的话,从 来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说英文。三楼还有一小间是公用厨房,只有一只煤气 灶、一只水池。
我住的是埃及青年房间的隔壁,全屋面积只有四张半单人床那么大 小。走进门,左手塞着一张单人床,右手是个五斗橱,门正巧擦过五斗橱 可以关上。床脚后是一个一公尺宽的衣橱;另一边,紧贴五斗橱是一张小 书桌和一把椅子,书桌两面都贴着墙,而第三面则贴着五斗橱。除了家具, 房里余下的空处可供三个人站立而已。
我发现,那房里也有一种蟑螂,这回可不再是棕色的小东西,而是 黑色油光亮亮的庞然大物了。更糟的是,晚上,我连将床移开,不让它靠壁的可能都没有了,因为根本无处可移。有一次早上醒来,我发现一只大 蟑螂已压死在被窝里,吓得我以后每次上床都要仔细检查一遍。
虽然我的第二个居所比第一个居所还要小,也还要贵,但是我却宁 愿耽在那儿,因为至少我可以享受到阳光。冬天过去之后,我屋外一棵大 树上长出了枝叶。茂盛的树叶将窗外那个丑陋的垃圾堆遮了起来,我从房 里再看不见那杂乱无章的旷场了。有时,几只鸟儿还会在枝头啁啾,于是 我就可用遐想来代替眼前丑恶的现实。
我在那幢破旧的木屋子中住了八个月,直至去夏威夷大学念硕士及 任教。
我在美国的第三个居所是在离夏威夷大学只有一两百米远的一幢十 层公寓里的第六层上。那是我和两位马来西亚华裔学生合租的一幢单卧室 公寓,月租要三百二十五美元。三个人住一个卧室当然不可能,于是有一 个人就得睡客厅的长沙发。
搬进公寓的第一晚,我只听见窗外每隔两三分钟就有“轰隆隆”一声 巨响,越到早晨响声越加频繁。我起初以为附近有一个飞机场,喷气机起 飞降落发出那种巨响。后来才发现原来那些巨响是高速公路上汽车驶过发 出的声音。我所住的公寓竟被六条高速公路、高架公路围抱着!每当夜深 人静,汽车声就会显得如此响亮。有一次夜里,我被车声吵醒,索性默数 车辆开过的数目。半夜一点钟,在大约一分钟里,竟有八至十辆车驶过! 即使我们将门窗紧闭,也还能听见楼下的车声。一直过了四、五个月,我 们才“听而不闻”,习惯成自然了。
我们之所以愿意在那么嘈杂的地方住一年,主要是因为离大学很近, 不用花车钱,只要走路即可上学。另外,从六层楼上居高远望,虽看不见蔚蓝的太平洋,但也可看见海边线条优美的火山“钻石头”(Diamond Head)。在碧蓝的天空之下,那葱绿、线条柔美的山头甚为美观。
在那六层楼住了一年,我们三人决定分开居住。我在离大学二十公 里远的地方找到了一个居所,这是我在美国的第四个居所,也是最舒适的 一个住处。
我住的地方叫“夏威夷卡”(Hawaiian Kai),是在群山包围之中的一 个大住宅区。虽离大学很远,但每天早晚都有直达公共汽车去大学,单程 只需半小时。
我住的房子由一对没有子女的美国夫妇拥有,但如果光看屋子外观, 别人一定以为屋主是日本人,因为不但房屋设计,连庭院式样都是日本式 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屋主夫妇特别喜欢东方文化,他们每年都要去日 本或中国旅行,家里也住过不少中国和日本留学生。他们有一间大房,附 有一个小厕所兼浴室,专租给留学生用。房内有两张床,可供两位学生住 宿,但那时只有我一人居住。房东收我二百美元一月,包括伙食和洗衣。
在夏威夷的最后半年是我十分繁忙的半年:我要上四门课,又要教 一周七小时的课,每天再要来回花掉一小时在公共汽车上。幸亏房东夫妇 待我十分友善。我一回到家,在房里休息一会儿,他们就来告诉我晚饭已 好。一起吃完晚饭,我翻阅一下当天报纸,就回屋看书、写论文。第二天 一早出门,赶早车去大学。房东太太连我要去帮她洗碗或收衣服都不让。 半年中,我真是茶来伸手、饭来张口,也幸亏这样,我才有时间在一年半 中念完原来应在两年中念完的学科。
只要把那扇通到饭厅去的小拉门一关,屋里就是我的世界。除了两 张并排的单人床,屋里还有两个小橱,一张小书桌和一张小藤椅,墙上有一个简易书架和一些画儿。在书桌前坐得累了,我就在地毯上躺一会儿, 打开录音机,听一曲音乐。
屋子三面有窗,窗外有园,园外就是高山。早上拉开黄色的窗帘, 顿时满室悦人的阳光。推开玻璃门,可到日本式庭园中去散步,呼吸园后 山上飘来的带有草香的新鲜空气,听鸟儿的歌唱。如果可以,我倒愿意在 那里再多住一年半载的。虽然我知道那终究不是我自己的居所,但是,我 也知道:住暗无天日的地下室的日子总不会再来了!
来澳大利亚之后,我又住过两个居所,因此,至今为止,在海外九 年,我共换了六个地址。
在南澳的第一个住所在离城不远的东郊一幢很大的百年老屋中。正 屋由一对澳大利亚老夫妇占用,他们的子女都已长大分居,他们自己虽已 六十多岁,仍在经营房地产生意,终日忙个不停。我住的一套住房是大房 子边上依附着的一部分,有前后门,有厕所、浴室、客厅、卧室,室内家 具一应俱全。客厅内有一个大理石的壁炉,引起不少冬天爱用木柴生火的 人的羡慕,可惜我怕买木柴、生火、清理炉灰,太麻烦,竟一次都没用过。 因为是老屋,所以屋宇高敞;墙壁外层用本地产的岩石砌成,内层有砖, 隔热隔寒性能很好。可惜老式房屋一般也都窗户窄小,所以室内总觉太暗。 我的窗户外是一株巨大的枇杷树,每年九、十月,果实累累,总要结成千 个枇杷。鸟儿来吃也吃不完,于是掉得满地皆是,厚厚一层,眼看它渐成 黑色的泥土。有时我也去采几枝来尝尝,总觉皮厚核大,不是良种;至于 房东,我却从未见他们去采过一粒。
在汽车房边上,还有一株大柿子树,每年秋天也是满树红彤彤的柿 子,煞是好看。可是摘来一尝,满嘴苦涩,难以下咽。系里同事陈老师喜 欢柿子,一听见我院子有柿子可采,喜出望外,要我带过几次给她。可是 事后她也告诉我:不论她用什么方法,都去不掉柿子的涩味。
那座屋子看来是座吉屋。我住的第一年就顺利完成我的硕士论文, 得到学位;以后三年中,坐在客厅一角的小书桌前译完一本书,写出几十 万字的作品,而且绝大部分都已发表了。
虽然那座房子坐落在热闹、繁忙的配南姆路上,日夜汽车声嘈杂不 堪,但比起在夏威夷六条公路环绕的那间公寓,则是“小巫见大巫”了。
在枇杷树边上住了四年之后,因友人劝说,我就决定买屋。我喜欢 花草树木,但又不喜欢花费太多时间在庭园之中;再说我一人独居,不能 自找麻烦,背上一个大屋大园的包袱。于是决定购买两卧室带有一个小后 院的小屋子。
我之所以选定了目前居住的那幢,主要因为它外表上的特色。这是 一幢两卧室的平房。前边有西班牙式的拱门;饭厅与客厅之间也有一道拱 门。客厅的天花板是高敞形的;有深棕色的巨大木梁。两扇门上都有一块 淡色的木板作装饰。因为室内、室外用木料作的饰物很多,所以全屋带有 一些乡村的大自然气息,而这点,正是我所喜欢的。
后院不大,但有一方干干净净的长方形草地。正东边墙上爬了一墙 佛手瓜,北边是一个小花坛,我种了九株玫瑰;屋子朝西那边我也一排种 了九株玫瑰,于是每年春、夏、秋三季,我的屋前屋后都能玫瑰常开。
父亲知道我买了屋子,十分高兴,写了五首诗寄来,其中头两首直 接与购屋有关:
谭天邹衍遍遐方,北户淮南号四荒; 漫道菟裘成老计,此心安处是吾乡。
门外长停问字车,一区浮海子云居; 东城卜筑初开径,北牗延曦好著书。
第二首最后两句,父亲请上海书法家包谦六先生写成对联,挂在我 将第二卧室改成的书房里。在卧室里,父亲又请书法家刘惜闇先生写了一 副对联:
杜陵突兀见此屋, 韩子辛勤始有庐。
在每间屋子里,我都中西合璧地挂上一些书画:有我父亲及现代大 诗人陈兼与、徐曙岑先生的书法,有杭州画家沈本千、冯宗陈先生的画, 还有已故教授、我父亲的挚友杨延福先生重病前写的一个条幅,再有我已 成摄影家的大弟弟的摄影作品。
因为房屋位于阿德莱德城东,父亲就两次请周退密教授写了“东城书 屋”的横批送我,其中一张上还有一段注:
家祯世讲老屋杭州城东有泉石之胜,厉樊榭《东 城杂记》曾记其处。兹卜筑澳洲阿德雷德市东偏,以 东城书屋颜其居,殆君子不忘其旧欤。
我将两张横批中的一张挂于书桌上方的墙上,每当抬头望见,前半 生住过的十处居所都常会浮现于眼前,每一居所都代表了我生活中某一时 期的处境。当然,谁也无法预断:我已在海外的六个居所度过了我的中年, 现在是否一定会在这所自己的小屋中度过我的老年呢? (注6)
一九八八年八月十七日
于阿德莱德东城书屋
注 5: 我纽约的第一个住处在 Queens 的 Elmhurst,离地铁 7 号线站不远处。
注 6: 我在东城书屋住了六年,决定搬到洛夫地山区去,因为我喜欢那里的自然环境、 新鲜空气、安静气氛和秋天的红叶。于是,1993 年初搬进斯陡林镇附近的一栋 房子,我将它取名为“红叶山庄”。退休之后,又于 2010 年年中,搬到离洛夫地 峰更近的刻来佛寺去了。这栋房子不好取名,于是,我随便命名它为“新红叶山 庄”;又因为树袋熊经常在我家树上出没,我有时又称它为“树熊山庄”;我家后 院是个大斜坡,所以,我有时也称之为“斜园”。不过,我想,我搬到刻来佛寺 来,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斯陡林的人口密度在十多年中大大增加,所以想到刻来 佛寺找个清净,享几年退休后安静、闲适的生活,那还不如叫它为“爱闲堂”更 为恰当,更何况,我还有先父留下的一方我非常喜爱的“爱闲堂”图章呢!
所以,至今为止,我在国外已住过八个住处,加上国内住过的,一共应 该是 13 个住处了。
注:文中所附照片均来自网上,不一定就是文中所叙述的房子,只是近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