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世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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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世英,通常被称为“澳洲第一华人”,意指最早在澳洲生活的中国人。在追索和初步研究他的资料时,他应有更多的衔头,例如澳洲第一华商,拥有旅馆及代人建筑;在澳与异族结婚生子并长期生活,却有坚持不入英籍的第一个华人等等。

对于麦世英是否是澳洲第一个华人,有人曾经质疑,却没有能提供公认而合法的证据,这与麦世英不同。麦世英是到达雪梨港口的何日何时何地都是清清楚楚的,至于结婚生子的记录及证据仍存在省的历史博物馆中随时可查,子女的情况也有一连串的证据链。

澳洲的学者也曾深挖麦世英的更多资料,而华人方面则多在澳洲学者的研究基础上作报导却没有更深入的研究。例如澳洲学者质疑John Shying(麦世英常用英文名)与一个英名名为John Sheen的华人是否同一人时可以作进一步的考究等等。

华人中有兴趣研究历史或学者有更大的优势去探讨华人移民史,因为这在澳洲是可以公开及申请调阅资料的,更容易在国内寻找资源。可惜的是芸芸众海中能找到的仅是简单的报导,能了解的只是麦世英的个人不完整资料,不能从其中理解其必然性及偶然性。不像淘金潮年代的都能从国内外环境中分析这个社会现象。

麦世英与后来发展的唐人街历史没有关联,但他的后人却与1850年后的华人社会有密切的接触又没有融入华人社会。麦世英后人走的路,与当代华人移民的第二代情况有相似的地方,可以作为新移民的一个借鉴。

1.麦世英移民澳洲的偶然性

麦世英是在1818年2月24日乘运载茶叶的“Laurel”号船到达雪梨的Port Jackson港(是由船上的三副George Blaxland雇用带入)。

要注意的是,George Blaxland只是负责将麦世英带到雪梨,毕竟他的职业是不能在雪梨待得很久。这种情况下,麦世英在来雪梨前必须有最基本的英语基础及沟通能力。

当年的广州有机会接触外国人的只有十三行的雇员,又或者是在帮助外洋船只维修的工人;但后者可以排除,因为麦世英到雪梨后干的是建筑及维修房屋的木工。假如将目光放在十三行的雇员时又会发现他们与洋人在这方面的接触可能性也少。

那只能假设George Blaxland在很早以前就委托十三行的行商代为物色合适的人选。事实上,澳洲学者Valerie Blomer在“An Alien in the Antipodes”中也推测George Blaxland有可能是为他的库亲招募适当的雇员而当“Laurel”号船上的三副。

200多年前的广州十三行早已荡然无存,仅余下一个博物馆让人凭吊。那一条十三行路只不过是其最北的边界。

那先简单回顾当年的历史。

所谓打十三行,从现在的角度看应称为在广州划出一小方块来的经济特区。在特区内再分成若干小块作为分别向不同的国家进行贸易,而这些国家只能在个地方与华商贸易,绝不允许在其它地方私下进行交易。满清方面则指定某行商作为华商代表与之谈判贸易,产品则包罗各个方面。这样可以在极少的范围内统一对外贸易的税收。其缺点也显而易见,13个华商代表对外销售的都是类似的产品却又掌握不一样产地的资源,内部的竞争则难免;对外商而言,假如仅限于只能与一个华人行商交易,则未必买到适合的东西。能否调剂则需要更多的资料来分析。

另外英文更不伦不类,明明是Trading却变成Factory。

广州十三行原称是“十三夷馆”,是在鸦片战争前的广州旧城外地区的名称(具体位置是现“文化公园”),英文名为Canton Factories,这弹丸之地居然是当时世界六大城市的代表之一。世界各国的广州经商都在这一区域的指定地方进行,并由相应的清政府规定相应行商负责(见下表)。

下图是十三行的位置,图中沙面及沿江路绝大部份的后来填出来的,珠江面较现在宽多了。

下图则是1856年12月W. Thornton Rate所绘的十三行地图,各华人行商分别在相应地店设店及在该区域招待来华的洋商。从图中亦可看到无论满清或十三行行商在这有限的区域中能接待洋商的空间极为有限,故人多时只能让洋商逛公园及夜间仅限于回船渡宿。

满清防洋人是挺严的,但不如1949年之后(连与洋人在街上被问路及其它,都需要向派出所报告,否则有通敌卖国嫌疑)。最初是防夷五条,后改为八条。

在唐宋元间广州也设有蕃坊,是居住穆斯林的“华夷异处,婚娶不通”地方,其位置在光塔路附近,其后人到晚清也多汉化了。

麦世英是在1818年在洋人带离广州的,按现在通行的说法是“偷渡”,严厉点是“投敌叛国”。1840年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同意“甘愿出洋者,不得阻其外出”,情况与1972年中美建交后的情况相似,“偷渡”香港不作“投敌叛国”论,而是“非法探亲”。只不过麦世英跑得有点远,在澳洲也没有亲戚可探。英政府租用九龙后就更不用说,华人是可以自由出入及定居的。

麦世英为什么在那个年代远赴他乡谋生已不可考,没有文字可以说明。

另外有一个发现,是英国伦敦会传教士Robert Morrison在1807年到中国后就长住十三行,并雇有5个华人作仆人或助手,Robert Morrison与这些华人互学中英文及引导这5个华人接受基督教。1817年1月,发生广东地方官员搜查英国东印度公司澳门印刷所事件,受雇于Robert Morrison的容三德、蔡轩和蔡高等人纷纷出走避祸。蔡高等三人偷渡往马来半岛上的马六甲,投靠当地的伦敦会宣教站。马礼逊除了支付蔡高等人的偷渡费用,还给他们留在中国的家庭每家六元和两箱茶叶,同时马礼逊为鼓励蔡高而无息借他两百元,希望他和蔡轩兄弟俩能在马六甲做些生意。(参阅:苏精着,《中国,开门!- 马礼逊及相关人物研究》,香港:基督教中国宗教文化研究社,2005年,203-218页)。

上面的故事只能证明任何制度都有漏洞,只能看可补救的程度。甚而是或许可找麦世英资料的渠道。

研究歷史時還得注意一點,清末没有小广州一说,也没有广州市一词,只是称呼省城。同時“省城”却小得可怜,东至今天的大东门、南至大南路、西至人民路西门口、北到小北花圈。出了这个区域,就不是广州了。至於洋人所稱的“Canton”,可以泛指現時广州市的範圍,也可指僅是“省城”,得看他陳述的情況而定。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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