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先富起来的那批人中, 相当比例的是劳改劳教回来的, 难道说也是"基因“起了作用?

居美国华盛顿, 就职政府部门, 花甲年岁, 天天等下班, 月月等薪水, 年年等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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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社会具体实际, 人人还是想方设法奔着去捧铁饭碗, 全民的最好, 大集体的其次, 知青回城作为政策性的缘故, 机会一定比二劳人员多。

但是, 二劳人员也要吃饭呀,自谋出路成了很重要的了。

城里的出路, 靠自谋的话, 无非就是手艺人或做小买卖,做手艺就得有手艺,做小买卖的门坎就低得多,提个小篮在电影院门口卖瓜子儿,毫无技术活经验可谈,启动资金又是低得等于没有,一晚上下来,赚的钱很可能抵个八级工!

那时的人, 但凡有份工作的, 哪怕是小集体, 似乎都丢不起人拉不下脸皮去电影院门口干这活, 二劳人员还会在意什么!

做个小买卖,再小的买卖, 都能比拿工资的多,而找份工作的不易, 便成了留给二劳人员的出路,谁知道他(她)们就能先小小地富起来了呢,总不能把这个小富起来的原由,楞栽到他们被劳改劳教的”基因“上吧, 要说是”原因“, 还差不多。

逻辑就是, 因为他们就业(正式工作)的不易, 要吃饭只好自谋出路, 做小买卖则是起点最低的自谋出路, 没料想赚得要比铁饭碗多。

但是, 没有一个人愿意先被劳改, 然后先小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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