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援黎智英!

打印 被阅读次数

声援黎智英!

香港《苹果日报》创办人黎智英下周将面临拖延已久的审判,罪名是违反北京在香港爆发反政府抗议后出台的《香港国安法》。现年76岁的英国公民黎智英自2020年以来一直因其他罪名被拘留。

黎智英之子黎崇恩积极在国际上奔走呼吁释放他的父亲。12月12日,英国外交大臣卡梅伦与黎崇恩会面。

黎崇恩表示,他希望与卡梅伦的会面能引起外界对这起案件的关注,增加国际社会对香港政府的压力。

英国外交部在两人会面后表示:“英国反对(香港)国安法,并将继续支持黎智英和香港人民。” 香港曾是英国殖民地,1997年回归中国。

若国安法案被定罪,黎智英最长将面临终身监禁。黎智英被指控与他人合谋呼吁外国实施国际制裁,或从事其他针对香港和中国的敌对活动。他还面临与外国势力勾结危害国家安全的指控,以及根据一条日益被用于打击反对派的殖民时期法律提出的煽动叛乱罪指控。

黎智英还因参加四场民主抗议活动以及一宗额外的“诈骗罪”被判刑,累计刑期目前已经超过七年。

2021年,《苹果日报》在高管、编辑和记者被逮捕后被迫停刊。

代理黎智英案件的国际法律团队的维权律加拉格尔(Caoilfhionn Gallagher)认为,由三名法官监督的审判对黎智英不利。“这场审判不可能会有公正的结果。”

黎崇恩及其法律团队希望外交压力能发挥作用。他们引述澳大利亚记者成蕾的案例,后者因不明间谍罪名被中国拘留三年后,今年早些时候获释。成蕾返回澳大利亚被视为澳大利亚政府的游说以及中澳关系改善的结果。

中国12月13日批评英国刚出台自己的国家安全法,却反对香港国安法,暴露出“双标嘴脸”,“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中国外交部毛宁12月1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对此评论称:“中方正告英方切实尊重事实和法治,停止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毛宁形容黎智英是“反中乱港首恶分子,是香港乱局幕后推手”,“香港特区政府依法追究其责任无可指摘”。她还表示:“英国刚刚出台国家安全法,却悍然反对中国香港国安立法,双标嘴脸暴露无遗,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黎智英案的审判原定一年前开庭,但经过两次推迟后将于12月18日进行。

(美联社,法新社)

为黎智英感到自豪

黎智英以“煽惑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入狱13个月。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判“煽惑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罪成,入狱13个月。黎智英表示,他为犯有此罪感到自豪。目前累计已有24名泛民派人士因相关罪名被判入狱。

74岁的黎智英是香港《苹果日报》的创办人。今年6月,该报由于香港政府以《国安法》的名义拘捕多名高层并被冻结资金,造成资金断裂,被迫停刊。 

黎智英目前在香港监狱中服刑。他之前被中国官媒列为“祸港四人帮”之首,在去年被香港警方拘捕。黎智英此前已经因为组织和参与2019年的三次游行获刑20个月。他同时还涉及其他待审案件,其中也包括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等。

上周,黎智英和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以及香港记者何桂蓝均被法院裁定“未经批准集结罪”成立。

12月13日,包括黎智英在内的8名被告被区域法院宣告刑期。

多名泛民人士被指去年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仍到香港维园出席六四晚会,控方检控了26人。法新社指出,香港政府不断加强压制在香港举行纪念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的活动。 

去年泛民派人士在出席维园六四晚会时发表了演讲并且对媒体表示,他们呼吁香港人,无论身处何地,都可以为纪念“六四”点燃一根蜡烛。

去年活动当天,黎智英只是在维园点燃了一根蜡烛。但是审案法官胡雅文(Amanda Woodcock)认为,由于黎智英的名气和声望,此举仍可被看作是“煽动”他人参加非法集会。

12月13日,黎智英的律师彭耀鸿在法庭上代其朗读求情信时称,“若悼念有罪,那就将这些罪行加诸在我身上,让我承受罪行带来的惩罚,与那一群年轻人共同肩负坚持真相与正义所带来的重担与荣光”。

信中还表示,黎智英自称没有参与去年的六四晚会,只是在媒体前点起烛光,“以提醒世界要记得于31年前,有一群在天安门广场为真相与公义付出性命的年轻人”。

邹幸彤在法庭上自行求情时指出,“此次审讯并不是针对她,真正受审是香港多年坚持的六四晚会”。她说,“现今香港的言论自由、结社和政治行动空间越发缩小,甚至是崩溃,与新冠疫情为这座城市带来的情况一样普遍及痛苦,甚至更为痛苦”。 

她说:“被良知驱动的人并不会被牢狱吓怕,尽管有禁令和越来越严苛的法律,但烛光将继续存在。”

与黎智英同一批被宣布刑期的另外7人中,有5人自行认罪,他们分别是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和胡志伟。黎智英、邹幸彤和何桂蓝坚持不认罪。这8名被告被判入狱4.5至14个月。

去年7月,香港律政司先后向26名人士发出传票,指他们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亦有部份人士同时被控煽动他人参与的罪名。目前这当中已有24人被判有罪入狱。罗冠聪及张昆阳此前已离开香港并流亡海外。法庭已向两人发出拘捕令。 

香港有个佐丹奴黎智英

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将其列为“祸港四人帮”之首[1]。黎智英(Jimmy Lai Chee-ying,1948年12月8日-)7岁时,家里的大人四散,父亲去了香港,两个姐姐和哥哥在读高中和大学时都被调派到不同的地方,很少回家,而母亲被关起来劳动改造。家里只剩下他、孪生的妹妹和轻微智障的姐姐。他们三个小孩子除了邻居偶尔照顾,几乎自生自灭。开始时,他们依靠变卖家里的烂铜烂铁来换取一些生活费,挣不到钱时只好捱饿。后来,一个卖黑市的大婶到他通灵道的家中找他去火车站帮旅客搬行李挣小费,而他也试过卖其他东西。之后,他妈妈劳改放了出来,他仍在做,因家里需要他挣钱,直到十二岁偷渡去香港为止。

根据其著作《我是黎智英》的自述:“解放后,父亲叛逃香港,家财散尽,母亲也遭批斗送去劳改,8、9岁就要赚钱养活自己和姐妹。曾经替一名香港旅客搬运行李,但是他没有赏钱,只给一块由香港带来的巧克力,由于从未见、食过,放入口后,觉得是天下间最美味的巧克力。我心想,这是香港人,巧克力必来自香港,香港必是人间天堂,所以我也应该去香港了!”

1960年,他从中国内地偷渡到香港后白手兴家。黎智英于12岁时只身携带1元港元经澳门偷渡到香港当黑工,其最初月薪为3美元。16岁那年,他在红磡一家做假发的工厂当小职员,主要负责对外物料交收和车间生产收发的工作。

后来,受人启发努力读书,曾经当过销售经理;但因公司对其记过处分一次,下定决心自己创业。他虽只有小学学历,但依靠自学说得一口流利英文,又在投资股票上获利丰厚,并于1981年,创办佐丹奴时装连锁店。

黎智英1990年,将持有的佐丹奴股权出售,在香港创办壹传媒集团,创办《壹周刊》。1995年,创办《苹果日报》,日发行量曾超过70万份,当时其财富已逾5亿美元。1999年6月,创办线上零售“苹果速销”(adMart),2001年,将其传媒事业扩展至台湾媒体市场,创办台湾《壹周刊》。2003年5月,创办台湾《苹果日报》,并将香港的八卦风与狗仔队文化带入台湾。2008年10月,辞壹传媒集团首席执行官职务,留任董事会主席。2009年起,在台湾筹办壹电视,经多次申请执照,于2010年12月28日正式开播。

黎智英深知,对民主运动的支持有可能让他系狱,但他表示,自己毫不后悔,“我是个除了金钱还需要其它人生意义的人”。

因参与了在香港这个特别行政区去年发生的民主抗议运动,他和其他14人一起遭起诉,有可能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出于法律原因,他不愿就此案表态。

不过,这位12岁来香港、打拼多年终至成功的企业家表示,他毫不后悔对抗议运动的支持。他说,"我两手空空来到这里,我所得到的一切都归功于此地的自由。或许,现在是到了我回报这一自由的时候了。"

很多港人心目中的英雄

在这个半自治的特别行政区,黎智英是很多人心目中的英雄:充满斗志、白手起家,而且是唯一一个不惮与北京叫板的大亨。中国官媒则视他为"叛徒"、去年抗议运动的幕后推手,并指控他与外国势力勾结图谋颠覆中国。

被问及他为何不像大多数香港企业家那样保持沉默、乐享富贵时,他回答说,"我就那么参加进去了,不过,我觉得这是对的。"他说,"或许我天生是个叛逆者,但我是个除了金钱还需要其它人生意义的人。"

注释:

[1] 王平. 看清“祸港四人帮”的真面目(望海楼).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9年08月19日, (第10725号)

weed123 发表评论于
聲援!
谢盛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x潇潇' 的评论 :

感谢!
谢盛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ilikefish' 的评论 :

感谢!
谢盛友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hniu' 的评论 :

感谢!
ahniu 发表评论于
ilikefish 发表评论于
谢谢你写这篇文章。同声援黎智英先生。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黎志英应该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