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人团的历史背景和根本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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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治制度系列2 

海阔天空

前言:上文回顾了美国历史上五次输了普选票却入主白宫的总统大选。根据民主的定义,获得最多普选票的候选人,在所有其他民主宪政的国家,都理所当然会是获胜一方,但是美国是唯一例外。造成绝对多数选民意愿被多次推翻,民主选举的结果被多次颠覆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 选举人团制度。本文是美国政治制度系列之二,首先回顾选举人团制度的历史背景,然后分析其根本错误在于它违背了美国的建国理念和宪法原则。

美国的建国理念

1776年十三个殖民地的代表在费城召开第二次大陆会议,宣告独立。由汤玛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主笔的《独立宣言确立的美国建国理念包括以下四条基本原则:

  1. 平等:人人生而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2. 人权:每个人有不可剥夺的权利,生命,自由,追求幸福等等(Endowed with unalienable rights);
  3. 共和:主权在民(Governments are instituted among Men);
  4. 民主:政府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于被统治者的认同(Just powers from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独立宣言》所树立的建国理念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人类社会在1776年之前一直延续着以奴隶为底层的等级社会,宗教神权和君主专制。1787年以华盛顿,富兰克林,麦迪逊为首的制宪者们通过人类历史的第一部国家《宪法》,以成文的形式进一步确立了以上的四个建国理念。

美国1787年的原版《宪法》共大约4400单词(不包括签名),加上后来的27条修正案共7591个单词。它是世界各国中最早最短的成文宪法,在继承启蒙主义的理念精华的基础上史无前例地确立了七项主要宪法原则:国民主权、代议民主、有限政府、三权分立、互相制衡、司法审查和联邦制度。毫无疑问,这是美国为人类社会走向现代文明做出的重大贡献。

维持奴隶制的政治妥协

但是当时南部盛行奴隶制,北部则反对奴隶制,为了成立联邦政府使得刚刚独立不久的美国能够持续,北部各州不得不与南部各州达成了有利于维持奴隶制度的政治妥协,从而埋下了美国民主宪政严重弊端的祸根,直接导致了73年后的南北内战,留下了一直持续至今的制度性弊端,成为许多社会矛盾日益严重却难以解决的根源。

1787年原版宪法中肮脏政治妥协的条款包括:

  1. 第一章第二节第3款:人口统计时其他人按五分之三算。
  2. 第一章第九节第1款:移民和进口某些人口可以持续到1808年,国会可以制订不超过每人10美元的进口税。
  3. 第二章第一节第2款(选举人团制度):总统选举由每个州任命的选举人选举产生,每个州的选举人票数等于其众议院席位加上参议院席位。
  4. 第四章第二节第3款:任何人在某一个州服役或劳动都不允许通过逃离到另外一个州来解除此类服务或劳动,而且须遣送回其雇主。

且让我们对以上四个条款逐一解读:

  1. 第一章第二节第3款:此处的“其他人”其实是指非白人以外的有色人种,绝大部分是黑奴,即是100个非白人只能算60个人。
  2. 第一章第九节第1款:此处的“移民和进口”其实指的是贩卖黑奴进入美国。
  3. 第二章第一节第2款:当时宾夕法尼亚州的代表詹姆斯·威尔逊(James Wilson)就提议总统应该是全民直选,但是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竭力反对,理由是如果实行全民直选那么南部的奴隶州就没有可能赢得总统选举。
  4. 第四章第二节第3款:此处的“服役或劳动”其实就是奴隶,不论逃到哪里,都还是奴隶,而且强迫那些反对奴隶制的自由州也要将好不容易获得自由的奴隶们遣返押解回给奴隶主。

为什么白人奴隶主坚持要第二修正案

还值得一提的是第二条宪法修正案:“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对于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

一个流行的观点是持枪权利是为了反抗暴政。试问三个问题:(1)既然美国是民主宪政,三权分立,那么公民反对某一个总统某一个执政党,就应该是通过选举投票和司法诉讼,还有就是和平示威抗议,这样才是民主宪政的运作。

(2)如果真的与政府对抗,自从工业化之后,特别是二次大战之后,美国军队就一直是世界最强大的武装力量,个体民众即使拿着机关枪也不可能与政府对抗,除非允许个体民众拥有大炮、坦克、导弹、战斗机、军舰。

(3)而且,如果(2)真的成立和实现,那岂不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吗?那么美国还是美国吗?

那么这第二条修正案的历史背景到底是什么呢?根据1790年的人口统计,当时南部16岁以上的白人只有31万,远远少于每天遭受奴役迫害侮辱的65万黑奴,那么就不难理解 – 根据历史记载 –  佛吉里亚州议会的白人(奴隶主们)为什么坚持一定要加这条修正案了,否则他们就拒绝批准(Ratification)《宪法》。这些白人奴隶主需要持枪组成民兵,以便镇压黑奴的反抗,抓捕逃跑的黑奴。也就是说,这条修正案恰恰是要维持奴隶主对奴隶的“暴政”。

南北内战的根本原因

正是以上这些维护奴隶制度的宪法条款,使得北部自由州和南部奴隶州之间的矛盾不仅没有解决,而且愈演愈烈,特别是在如何对待从南部逃到北部的奴隶这个问题上,北部反对奴隶制的自由州的民众不愿意执行遣返,而南部的奴隶州的奴隶主们则竭力要求执行遣返。

在史称“1850年妥协”(Compromise of 1850)中,南部各州在国会竭力推动通过了更严厉的“遣返逃跑奴隶法”,企图迫使北部各州执行遣返,反而进一步激化南北矛盾,最终在1860年林肯当选总统之后,南部各州先后宣布分裂,导致南北内战(1861-1865)。

选举人团制度如何维持奴隶制

那么选举人团制度被写入1787原版宪法的历史原因是什么呢?

在费城举行的1787年制宪会议上,宾夕法尼亚州的詹姆斯·威尔逊提议总统应该在合格选民的基础上直接选举全国大选。然而,弗吉尼亚州的詹姆斯·麦迪逊拒绝了这个方案,麦迪逊说“北方比南方国家的选举权更为广泛,而后者因为黑人而对选举没有影响。”换句直白话说,在直接选举制度中,北方将会对南方占有优势,因为奴隶和有色人在南方没有投票权。

根据1790年进行的美国历史上第一次的人口普查统计,当时北部自由州总人口193万(包括4万奴隶),南部奴隶州总人口127万(包括奴隶65万)。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只有白人成年男性有资产者才有投票权。这65万奴隶被白人奴隶主视为他们的私有财产劳役牲口,没有任何权利,遑论选举权;但是在人口统计时以60%折算,增加了南部的人口基数,因此南部的众议院席位会增加,选举人票数也相应增加,麦迪逊的选举人团制度无疑使得南部白人的选票价值显著膨胀。

因此,对于南方白人奴隶主而言,选举人团制度的确是一个狡猾的政治设计。一方面允许南方各州以五分之三来统计奴隶人口来获得更多的选举人票,但同时却剥夺了这些奴隶的投票权。美国历史上的前五位总统就有四位是来自佛吉里亚州的奴隶主,这完全不是偶然的。而弗吉尼亚州是当时人口最多的州(包括奴隶在内)。

1787宪法虽然没有使用奴隶(Slave)这个单词,但是很显然选举人团制度就是以上这些政治妥协的最重要一条,就是为让奴隶制在南部州得以继续。同时也可以推断,北部代表认为奴隶制罪恶,南部代表也自知奴隶制可耻,因此都不愿意看到奴隶这个单词在宪法中出现。

选举人团制度造成的选票不平等

按照美国宪法的第二章第一节第二款规定,总统和副总统由各州指定的选举人选举产生,每个州的联邦众议员数加上两名联邦参议员就是该州的选举人票数。美国国会一共有435位众议员和100位参议员;第23条修正案规定,华盛顿特区与人口最少的州一样获得三张选举人票。因此全国一共538张选举人票,赢得270张选举人票的当选总统。

笔者根据2020年人口普查的结果,进行了数据分析。怀俄明州不到58万人有3张选举人票,而加州3953万人才54张,德州2914万人才40张,因此加州和德州的每一张选票权重价值还不到怀州的30%。

怀俄明州平均192,284人就获得一张选举人票。

加州平均732,189人才获得一张选举人票,德州728,638人才获得一张选举人票,因此加州选票价值只有怀州选票的26.3%,德州只有26.4%。

43个州的选票价值低于怀俄明州选票的60%。

州人口越多,选票贬值越严重,其中14个州的选票价值低于怀俄明州选票的30%。

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选票被贬值的详细分析请见附表1(根据2020人口普查)。

造成每张选票价值在各州之间严重不平等的直接原因,许多读者知道是因为每个州无论人口多少都拥有两个参议院席位。但是,还有一个不为人注意的原因是,目前众议院席位分配其实并没有按照宪法规定的按照各州人口比例来执行,导致大约48个州被剥夺了140个应该得到的众议院席位,相应的选举人票数也就被剥夺,因此造成这些州的选民的选票价值更加贬值。

怀俄明州人口576,851就获得一个众议院席位。

德拉华州人口989,948才获得一个众议院席位。

人口越多被剥夺的众议院席位就越多:加州少了16.5席位,德州少了12.5席位,等等。

全美国一共80,519,096的人口没有得到平等的众议院席位的代表。

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被剥夺众议院席位的详细分析请见附表2(根据2020人口普查)。

另外,目前有48个州采用赢者通吃(Winner-Takes-All),即是一个州之内赢得普选票多数的候选人就得到该州的所有选举人票,只有两个州(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将选举人票数在主要候选人之间分配。这是另外一个严重问题,笔者另文讨论分析。

普选票23%就可以入主白宫

NPR根据 2012 年选举结果的一项研究显示,在选举人团制度下,如果一名候选人在人口最少的 40 个州中每个州的选举中比另一名候选人多获得一张选票,而人口最多的 10 个州的普选票为零,只需获得 23% 的普选票即可积累 270 张选举人票,从而赢得总统职位。笔者复核这个23%,无误。

事实上,在2004年大选如果克里以一张普选票赢得了俄亥俄州,他就可以拿下俄州 20 张选举人票并赢得 2004 年大选,尽管小布什比克里多了 300 万普选票。 换言之,一个州的一张投票就推翻了全国 300 万张普选票。尊敬的读者,您觉得这样的结果公平合理吗?

值得注意的是,1876年以来的四次多数选民的选择被颠覆的既得利益者都是共和党。2016年大选结果再次证明,如果美国总统大选是一场比赛的话,共和党在比赛开始之前就已经占了明显优势,民主党即使赢了将近300万票和超过2个百分点,也还是输了白宫。

根据2020年8月14日CNN的分析, 民主党必须在普选中击败共和党至少3至4个百分点,换言之,拜登可能需要比川普 多500万张选票才能入主白宫。笔者记得在2020年11月7日,各大主流新闻媒体根据当时点票结果,确认川普在所有战场州再也没有反超的可能,从而宣布拜登获得超过270张选举人票而获胜,当时拜登的普选票的确是超过川普500多万普选票。

选举人团制度违背美国建国理念

如前述,美国《独立宣言》根据以上四条建国理念:平等、人权、共和、民主。

所谓平等,最根本的平等是每个人的生命和尊严(Humanity and Dignity)的平等。

所谓人权,每个公民的最根本权利就是投票权。在现代文明社会,最能代表生命尊严和根本权利的就是每个公民的选票。因此,每个选民的选票价值必须是平等的。

所谓共和,国家属于全体公民,正如《宪法》的序言开卷明义就是美国是归根到底是由“人民We the People”而不是“州State” 来组成的。

所谓民主,总统是唯一的职位向全体民众负责,因此当然应该由全体选民投票,其执政合法性当然应该来源于大多数选民的选择。

综上所述,如果在总统选举之中,每张选票的价值不平等,那么这样的选举就是不公平的,这样的选举的结果就缺乏合法性,因此违反美国建国理念树立的四个基本原则。

选举人团制度违背宪法原则

投票是每个公民最神圣的公民权利,最根本的言论自由,既然选举人团制度造成每个公民的选票价值不平等,那么也就违背了以下的美国宪法条款:

第四章第二节第1款:每个州的公民都有权享受和其他州的所有公民同样的特权和豁免。

解读:《宪法》在此规定所有公民无论在哪一个州享有同样的权利。而投票权是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因此应该是平等的。

 

第五修正案: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或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解读:公民的投票权利代表了公民的自由选择,公民的选票代表了公民的生命尊严,因此不应该因为居住在不同的州而被贬值。

 

第一修正案:每个人的言论自由不可以被削弱。解读:在选举中投票,就是每个公民最根本的言论自由,同为公民,其选票价值却非常不平等,这就是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

 

第十四修正案第一节:每个人的都应该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解读:既然投票是公民权利,就应该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保护。

 

第十四修正案第二节:每个人的投票权利。。。不可以被削弱。解读:在选举人团制度下,每张选票的价值因为居住州不一样而严重不平等。

因此,选举人团条款与《宪法》中的其它条款有着不可调和的冲突。

而且,最高法院在Baker v. Carr (1962), Reynolds v. Sims(1963),Wesberry v. Sanders(1964)等等判决中,都一再确认了“一人一票One Person One Vote”的宪法原则。

如果一个州的人口减少到只有三人,该州仍将获得三张选举人票(一个众议员两个参议员)。无论可能性有多微小,允许如此荒谬的法律显然都是有严重缺陷的。

再举例,公民甲乙是孪生双胞胎,如果甲从加利福尼亚州或德克萨斯州搬到怀俄明州或佛蒙特州,甲的选票价值将增加两倍以上; 而如果乙向相反方向迁移,乙的投票价值将减少70%以上。 换言之,搬迁自由会导致每个人的选票价值膨胀或贬低。

 一个公平合法的民主选举制度决不应该允许以上这些荒唐的可能性和显然的不公正继续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1787年原版宪法中规定,统计人口的时候每个黑奴折算为每个白人的60%。换言之,在2020年98%的美国人的选票价值还不如1787年黑奴的价值,这难道不是匪夷所思吗?

第十四修正案第 2 条款废除了 1787 年的五分之三条款,明确规定人口计算必须是一个人就是一个人,否则就是不公正和违宪的。 因此,选举团人团制度下,绝大多数美国人的选票价值被贬低,这无疑是不公正和违宪的。

既得利益党派的顽固阻挠

以上详细分析了选举人团制度的历史背景,如何违背美国的建国理念和宪法原则。但是许多次的改革努力都前功尽弃,为什么呢?因为既得利益党派的顽固阻挠。笔者将在系列之三将对辩护常见说辞,“美国不是民主而是联邦”,“美国不是民主而是共和” ,“防止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等等,逐一分析辩伪。

2020/10/26初稿,2021/02/15二稿,2024/01/21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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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 选举人团制度造成的每个州的选票严重不平等

怀俄明州美192,284人就获得一张选举人票。

加州平均732,189人才获得一张选举人票,德州728,638人才获得一张选举人票,因此加州选票价值只有怀州选票的26.3%,德州只有26.4%。

43个州的选票价值低于怀俄明州选票的60%。

州人口越多,选票贬值越严重,其中14个州的选票价值低于怀俄明州选票的30%。

 

附表2: 美国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众议院席位分配的不平等

 

怀俄明州人口576,851就获得一个众议院席位。

德拉华州人口989,948才获得一个众议院席位。

人口越多,被剥夺的众议院席位就越多:加州少了16.5个席位,德州少了12.5个席位,等等。

全美国一共80,519,096的人口没有得到平等的众议院席位的代表。

 
北美大篷车 发表评论于
"如果一个州的人口减少到只有三人,该州仍将获得三张选举人票(一个众议员两个参议员)。"-> 完全扯淡。一个州的人口减少到只有三人,该州早就没了。别忘了,美国还在按照人口不停改变议员数量。
西岸-影 发表评论于
这其实是精英统治理念的结果,美国政界有一句话很有名,至少对中国人来讲很印象深,“人民都是愚蠢的”。
刚到美国的第一周就被美国朋友介绍了这句话。
民主体制的核心是尊重程序,因此如果操纵程序就可以操纵社会,让选举失去应有的意义。
而选举是民主体制的一项最重要内容,不能废除,精英层也就不能不控制,让其改变性质。而只有在选举人制度下才会让赢者通吃具有意义和可操作性。因此美国大选的目的并不是要表现民意,而是要体现赢者通吃的结果,也就是动物世界的权力结构。
这其实是违背人类文明发展趋势的。
结果就是看上去是有自由意志的选举,实际上是处于控制下的选举,选票权重不平等。美国还有过什么体现这种不平等?奴隶制,妇女投票权,黑人的四分之三投票权。。。到如今的男女同工同酬问题。
美国这种动物世界模式的社会管理方式具有最高的竞争,这符合美国是世界上不多的移民国家的特点,竞争失败者如果是新移民就不会导致社会崩溃,成功者为社会提供福利利益,而两者的共同点就是都对社会的要求不高。
因此客观上在美国形成一个奴隶阶层的结构,成本很低。
只要美国维持移民形态,具有移民文化,美国这种竞争力就会维持,美国经济一半以上是第一代和第二代移民维持,第三代开始走入富不过三代的形态。
因此美国能否维持,其实就是一个指标,是否继续移民文化,大量接受不论合法移民还是非法移民。
赢者通吃是美国选举的核心目的,美国的这种政治结构和形成过程很明显不如民主制合理和体现平等,所以美国一直有要求放弃共和制,转为民主制的呼声。
笑薇. 发表评论于
多年以来,我一直在可能的情况下反复指出选举人制度是纯粹的伪民主。美国选举三个步骤,该文只说了第二步,后面还有第三步。这一步可以否定前两次的结果,(大众选票和选举人投票)。很高兴有人从法律历史政治,以及选举数据的角度进行分析。

感谢分享!
llarry 发表评论于
没了中央领导,不习惯了?美帝是合众国,是一堆国家的集合体!谁都有权自立门户!
ahhhh 发表评论于
选举人制度确实有问题,它让摇摆州的作用被放大了。而民主党的作弊也容易了,只要搞定几个州即可。
irisin2021 发表评论于
美国是联邦制,美国的事要确保得到大多数州同意,而不是大多数人同意,在这一前提下再考虑各州人口多少因素。联合国也是这个原则。
大号蚂蚁 发表评论于
更正一下,欧盟是邦联。
美国政府体系,不仅竖着看是三权分立。横着看也是三权分立。联邦,州,县市三级都是直选。没有选了中央,中央再任命地方。也没有党选议员。都是地方封建制。美国总统也可以说是各州盟主。各州州长,各县市长和总统并没有直接隶属。都是民选的。你把联邦选举当作一人一票是根本性曲解。一县一票更接近一些。也可以理解为世袭领主变为选举领主,然后逐级诸侯效忠和负责。是封建民主或者代议民主。不是简单民主,尤其不是无产阶级民主。别想太多了。
大号蚂蚁 发表评论于
完全扯淡。美国不是民主制,而是共和制。不是民族国家,而是封建联邦。选举人票是万分正确的。否则美国就会如联合国一样乌烟瘴气。你的这种思维,就和中国人投票决定台湾统一一样荒谬。而实际上民主党就是在这么做,引进大量非法移民,非法投票,凑人头。这才是对公民民主的严重破坏。因为民主的前提就是,谁有资格投票。没有这个边界,投票完全没有意义。
严格而言,投票应该是股份制,而不是一人一票制。因为投票代表的相应的贡献和利益。不纳税无代表,无代表不纳税才是美国的立国之本。美国各州本来就是独立的殖民地。是为了共同反对英国统治才欧盟到一起的。每个州,State的翻译其实是邦国,公国的意思。所以美国和苏联都是联邦,欧美是邦联。本来就不是简单的全面普选。而是各邦国的联选。而且这种选举方式也可以平衡大邦对小邦的多数暴政。为什么每个州的参议员都是两个。国父们早就预料到了你这种混淆视听的情况。
voiceofme 发表评论于
关键是,一个州至少得有一个众议员,两个参议员名额,这极大的提高了人口很少的州的分量。

如果不考虑那些人口很少的州,中等人口或以上州每个众议员席位代表的人口数目大致是一样的。这是由 Huntington Hill method保证的。 https://en.wikipedia.org/wiki/Huntington%E2%80%93Hill_method



voiceofme 发表评论于
好文章。美国200多年的宪法千疮百孔,但修宪非常困难。

美国遵循一个原则,一个东西不到滥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会被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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