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点滴(7):房主委员会

开这个博客,有感而发,聊中国美国的事,讲现代文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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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点滴(7):房主委员会

蒋闻铭

一片居民住宅,建的时候,要到市镇的相关部门交图纸,这个规矩,那个要求,例行公事,都批准了,造房子。 房子造好了卖出去,建房子的人拿钱走路,没他什么事了。

但是小区有路,有花园,物业要有人维护。小区的外观,需要整齐划一。 如果住户们你把门漆成红的,我把窗弄成黄的,你把车停在门口,他把车停在路边,可不就乱了。怎么办? 房主们开会, 选几个人出来,组成一个房主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第一件事,就是做预算,建议收多少会费。 大家通过有了钱,找律师写一个章程,全体房主投票通过,签字画押。不管是谁,以后只要买了这里的房子,就得签字画押交会费,守这个章程。 对小区的房主们,这就又多了一堆法律规矩。

这个房主委员会,管的事真不少。雇个人,每过十天半个月在小区里转悠,你们家车停的不是地方,垃圾桶没在指定的位置上,院里的杂草没按时除,窗帘上有个洞要换新的,等等等等,立马给你写信,要你改正。不改就罚款,不交罚款,给你开更大的罚单,再不交,你就官司上门了。

房主委员会拥有的,也是公权力。只要有权,就有人愿意做。什么样的权呢? 比如在小区里整天转悠的那位,是拿工资的,雇谁,这个委员会说了算。小区路边的树雇谁来修剪,也是他们决定。委员们不是专职,做事有些补贴而已。 这些权力,也都要制衡,办法是事无大小,开会决定。小事委员会投票多数决,大事全体房主开会决定。什么事大,什么事小,章程里,厚厚的一本,一条一条都列在那儿。全体房主,一般一年开一次会,委员们也是每年一选。

美国有无数财政独立,互不统属,没有上级机构的公权力。比如这个房主委员会,就没有上级,它拥有的公权力,虽然鸡毛蒜皮,但在财政和人事上完全独立,是小区全体房主赋予的权力。 以小见大, 美国大大小小的地方政府,从市镇到郡到州,拥有的,都是类似的财政和人事上完全独立的公权力。

现代文明和近代中国 (全书目录链接)

蒋闻铭 发表评论于
回复 'Firefox01' 的评论 : 基本同意。只有一点,就是市政府和郡的行政司法系统,和这些HOA,没有统属关系,用上一级政府这样的说法,容易引起误解,特别是在华人读者的圈子里。联邦政府,也不是各州政府的上级。
Firefox01 发表评论于
好的HOA,也要与上一级政府搞好互相的关系,比如市一级,municipality,这样,小区内该由市里负责的项目,比如道路有关的项目,花草树木、照明等,可以得到及时的解决,为本小区的居民提供方便。
蒋闻铭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ager812' 的评论 : 您是真读懂了我这篇文章。
cager812 发表评论于
“自治”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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