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既开了个头说“衙当誓愿章程”的事,倒不如将法庭的情况说得更清楚一点。
下图是雪梨高等法院庭审时的示意图,按1902年李益徽控告东华新报时的报导所描绘:
原文是这样的:“衙中正面长台二张,乃按察自登入门右手墙边(1);近于长台则间开地所,陪审四人坐密之位长台面前(2)。又文武把衙人员:文员把衙,身穿长袍,颈前有白带,侍候按察者(3);武员把衙,身穿半似差役衣,侍候听审者,长台面前排列(4)。两造大小状师一共八名,洋人状师花名称鳄鱼,又称狮虎,皆是食人之兽。大状师一共四名,俱效按察装扮头,上戴假白发,装成老人模样。当审问时诸多盘驳,如合理者不能不答。在此长台上两造皆有小状师,将各事情点醒。为第二名之大状师,此人知情后转商于首名大状师,然后阴声问答。从此可知或原告或被告之言,必柔声细语先通于小状师,而小状师两人参详,复通于第二名大状师(5)。此人转传于首名大状师,然后方将口语吐出” (“报馆被控”:广益华报1902年4月5日第4页)。
(1) “衙”在这里是指高等法院High Court,“按察”是大法官,上图的示意是旧高等法院的,在新高等法院中大法官的进的门已改位置。
(2) 陪审员在这次是4人。陪审员的数量会视案件的性质来定,4人是最少的了,有6﹑8﹑10﹑12﹑16人等。陪审员必须由公民中抽出,陪审团不能在案件中途换人,避免后补者对案情不熟悉;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会直至审结;在案件审理到最后阶段时,大法官会在庭上公开向陪审团解释类似案件是否定罪的依据,然后陪审团退庭商议;有时陪审员间争议太大,法庭则不得不临时休庭,另择时间开庭宣判;再开庭后陪审员间仍有争议,法庭会再次改期。陪审员是法律规定离岗离职执行公民义务,雇主不得阻挠;案件审理期间,法院会给予补贴,曾有过案件审理时间过长而要求增加补贴(“接续和尚受告嫖舍案”:广益华报1901年4月6日第2页)。。判决犯人是否有罪,是陪审团商议的结果;该罪状所判处徒刑等则是大法官依据法律及其它案例来宣判。
(3) 文员即现时的法庭记录员,大多具速记能力,他所记录的文件会存盘及在庭审期间供大法官调阅。
(4) “武员把衙,身穿半似差役衣,侍候听审者,长台面前排列”中的“武员”,现在称为“庭警”,是维持法庭秩序的。
(5) 在庭审中,双方首席代理律师才是正式发言人,当他有需要时会告诉助理律师,由助理律师转达或转问小律师(这一点以后再解释),小律师又问当事人;回头又是由小律师反馈给助理律师到首席代理律师,再由首席代理律师回答大法官的提问。
现代国内的庭审几乎是完全照搬这一套模式,但审判结果是内定了的,法官只是依据内定的照本宣读。“人民法庭”缺了人民参与,甚而旁听席的人员都是经过挑选入席。这些在有时现场直播的场面都能看到,例如法官是按台面上预放的审判结果纸张宣读而已。
现在该说大﹑小律师的分别了。
在那个年代,小律师是指自己租了个办公地方挂牌招生意的那种。能挂牌的小律师多是有了一定经验和自信的人,往往是在大学毕业后累积了一些经验和人脉才敢开张;有或者家中富有,这边厢大学毕业就挂牌的,靠的是家庭的人脉。刚毕业就挂牌,有两种情况,一是输的多﹑赢的少,家庭不在意花多少钱,为的是给他机会锻炼,总比跑去为人打工等机会的好;二是赚资格,未来可以在招牌上写上“Since ----”那就历史悠久了。无论中外古今,大学里学是专业的基本知识,中学学的是常识,大学毕业之不过是未来走专业道路的敲门砖,所以现在国内将甚么985﹑211看得高人一等,其实没有多大不了,是学校的导师教授的知识面广,所以学的东西或许会多一点﹑深一些(这还得看个人),毕业离校后干与本专业无关的工作,那真还不如在三本读专科干专业的人。
例如在那个年代有一个现在熟知的华人 – 麦锡祥,大学毕业后或许没有洋人的律师行给他机会,他先是到满清的总领事馆当翻译,在华人的圈子扩展人脉才跳出来单干。
大学毕业及累积了经验的话,依然是小律师,可以接普通案件,上普通法庭做代理人。要当大律师,得经过大律师公会通过(包括他们承认的学历﹑经验﹑心理测试﹑人品等等),所以有不少律师经历了一定年份后就申请到大律师行工作,做的是助理律师;也有刚大学毕业的被教授推荐进去从普通文员做起的。一旦取得大律师资格,大多不再接小的案件,但又不能公开打广告宣传,市场竞争有不一定与术有专攻的其它大律师相拼,生存空间还是有限的,唯一机会是努力广览群书以期一战成名,否则空挂衔头﹑坐吃山空。大律师成名之后有两条路可走:终其一生做专业方面的大律师,累积社会名望及金钱;另外一条是待机会入法院当大法官。法院的大法官是有限额的且是终生制,甚而各有专攻;要待到有空额及还得是自己专攻方向且是公认权威的机会太难了,所以许多大律师是边走前一条路,边煎熬边等待。真的等到了的话,高薪与名望及身,更不用说优厚的退休金了。现在说律师的工资高,那得看是那个水平了。
“学有专攻”及“技有所长”在任何时代或社会来说都合适。下面的一段话现在说律师的工资高,那得看是那个水平了。可为当代求学者借鉴:
….为大状师者身居高职,可与国君或按察同场办事,平肩作庆。凡接生意必须从小状师拜托,不得从农商工务等领接生意入门,此非国例也,无此风占规模也。惟有一例,如从农商工务等招接生意,他日酬金无奉,不得控告,官实不理。其内意包含身为贵职,恃势勒索世间之财,出乎情理之外也。故凡欲任用大状师者,必须先拜小状师,从小状师恳求大状师为主,此为礼也﹑理也。凡为大状师者入按察大衙,装服必效按察,大同小异身着乌袍﹑头戴白发夸,即是装成老人能晓世事者。一则帮助原告或被告,二则帮助按察将事从公直办。当此职者,可用威势将被审者以理高声责骂﹑或用言恐吓﹑或盘问日前平生品行等事。审毕则在公堂对陪审者十二人,将案中枝节大诉一番,求陪审者帮助原告或被告。当此职之人酬金,国例无定,观其被控者家底轻重;富者每日酬金千镑不多,贫者每日料然不下五镑。当学师时,必须明白洋人大学童馆中之工课,天文地理﹑文墨口才,各款大略必精,方能准拜大状师之门;其年数无限,精者早可过考,愚者则多年方可成功。受此职者则罕闻入县衙代诉小案,如欲此为亦可为之,实失其体面矣。学小状师者,例准小状师五年帮助,方得入院考职。为小状师亦可入按察大衙代诉冤情,惟其势不及穿乌袍戴白发者也。古云,行行有精通者。为状师无论大小,如艺不精,入息则不及平素为手作者也。 (“接续和尚受告嫖舍案”: 广益华报1901年4月6日 第2页)
学问与技能都是实打实的功夫。广益华报所说的有点偏差, “为状师无论大小”,得看艺是那一方面,平日专于民事案件(例如离婚案件),却去接谋杀类的刑事案件,除自砸招牌外,那后来“入息则不及平素为手作者”是必然的结局。
当年国内的地方官举人进士﹑出身,审案靠的是刑名师爷;当代的就不说了,网上有的是他们的履历,空子有的是,甚而还有“说你是你就是,说你不是就不是”的玩意。
青少年时代在国内也看过不少审判的场面,大概现在40岁以上的度有可能见过。
犯人先是“游街”,五花大绑的在胸前或在头上斜插个“XX犯”的牌子,被押在大货车上或步行绕城大街一大圈,再押到审判大会的场地去。
审判大会的场地多是平时需要公众集会的地方,闲时当运动场用。那原就有个看台,移作审判台用。台的后半部是一张长桌,分别坐的是审判长﹑两个审判员及若干个人民陪审员,有些时候公安局长及检察院长也会到场,但从开始到审判结束都是审判长讲话。这一桌子的人坐好后,犯人才会被押到看台。
犯人被押到看台先是一大排的跪在前面,待审判长宣读到名字才会被揪起来听审,宣读完一个在压回去跪,另一个再揪起来听审,如此类推直至审完。至于被判死刑的多了个程序,审判长将插在犯人“XX犯”的牌子让人取来,加上红色的大交叉再插回去,顺手在桌上摆好的法院公告上用红笔加横线。审判完毕,该上刑场执行枪决的是一路,其它的又重新游街一次才回监狱。
陪审的有两种人,一种是坐在台上不发一言的“人民陪审员”,另一种是在台下前面几排被召集而来的地﹑富﹑反﹑坏﹑右份子(统称“五类份子”),据说是起“镇慑”和“教育”作用。后一种人有时也会被游街,是否挂牌则不一定,看当时的政治环境而出现。
另外还有一类是“陪绑”,同样需要游街及跪在看台,宣读时也会被揪起来听审,不过判决是情节较轻﹑主动交代等因,“不予刑事处分,以观后效”之类的。释放后交地方或派出所监管,这类人往往是积极份子们邀功的对象。
一般在公审大会后,法院的公告会在大街小巷及农村广泛张贴,务必街知巷闻。
有些时候在思考甚么是“文明”,拍“惊堂木”的年代是文明,“游街”的年代也是文明,那现在又是甚么文明?算“高质”的“文明时代” ?整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