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 .二十八、五律 .
下放十四年 .
1964。10-1978。12 .
三年工可配(1),留姐我插队(2)。
蛆蛭(3)竖寒毛,谷禾压肿背。
工分不管衣(4),菜地难糊嘴(5)。
苦恼十四年,回城岗牌佩。(6)
注释:(1)当时动员下放说:“你们下去三年可回城安排工作".
(2)她家两人必须下放一个,考虑姐姐高中毕业,自己又不太愿干福利厂工作,因此主动要求下放。
(3)苍蝇的幼虫和蚂蟥。
(4)工分分值只有4-5角,她只有4分底分,劳动一天不到2角钱,够买口粮就不错了。
(5)队里分给点菜地,但他们不会种,结果要从城里家中带萝卜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