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外婆出生的大院(1)

希腊人公元前就把地球周长测算出来了,可中国人到了十七世纪还认为地平天圆。 我脸红,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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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北京,1860年10月

7号,星期天 ,所有能获准离开营地的人都涌向了夏宫,因为总指挥官此时已不再反对掠夺。早餐过后不久,我骑上马,独自穿越乡野。

军官和士兵们,无论是英国人还是法国人,都四处奔走,举止失态,每个人都急于抢夺贵重物品。大多数法国人手里拿着大棍子,凡是他们带不走的东西,就砸得粉碎。

这是圆明园四十景之一, 这幅画由皇帝于1744年委托绘制

米歇尔将军率领的第一师被指派执行摧毁任务,并于18日清晨出发前往宫殿,各建筑已分配给不同的连队去毁灭。

不久,一股浓密的烟柱升向天空,标志着破坏行动已经开始。随着白天逐渐消逝,烟柱变得越来越粗、越来越浓,像一片巨大的乌云笼罩在北京上空,仿佛预示着一场可怕的雷暴即将来临。当我们接近宫殿时,火焰燃烧发出的噼啪声和呼啸声令人胆寒,阳光透过浓烟洒下,让每株植物和树木都染上了一层病态的色调,而红色的火光映照在参与破坏的士兵脸上,使他们看起来像是一群在毁灭中狂欢的恶魔,而这一切都是他们无法复原的。

一天的时间不足以完成这项毁灭任务,因此部队不得不露营过夜,并在第二天继续完成任务……到19日日落之前,每个地方都被点燃了,部队随后返回营地……我们经过圆明园的正门,怀着悲喜交加的心情看着火焰像怪异的花环和藤蔓般舞动,缠绕在宫殿的大门上,而从已经坍塌的接待大厅升起的黑色烟柱直冲云霄,为这片活生生的红色火焰画面提供了深沉的背景,火焰嘶嘶作响,仿佛在炫耀它所散布的毁灭。——罗伯特·斯温霍,厦门,1861年6月11日。

我和室友们站在圆明园现存最大的废墟前,1983年。当时,我并不清楚我的命运与这场大火有着密切的关联

广西-广东边界的一个村庄

两千多公里之外,在广东和广西两省的交界,延绵着一片松林覆盖的山丘海洋。起伏的山脊宛如凝固的波浪,向四面八方延伸到天边。狭窄的土路蜿蜒穿行其中,勾勒出文明在这片绿色广袤大地上的足迹。

在这些相互连接的山谷底部,一条名为“梨木河”的小河蜿蜒流淌。它汇入另一条小河,流经岑溪县县城,再进入梧州市,最终,与珠江交汇,奔流入南海。



如今,梨木河依旧静静地流经山谷,最终汇入浩荡的珠江。(谷歌地球图像,2022年)

梨木河缓缓流淌,汇聚周围山丘的水源,为沿岸村庄提供了生命之源。福龙村便坐落在这条河畔的一个小山坡上,俯瞰着山谷。从空中俯瞰,村庄的黑色瓦屋紧密相连,在无尽的绿意之中格外醒目。谷底经过世世代代的耕种,形成了一幅稻田交错的画卷,梯田顺着土地的自然轮廓优雅地铺展。河流蜿蜒穿行于该地区最长的谷地,两岸树木成行,宛如一条生命之带,润泽着这片广袤的田野。

在村子北边的山坡上,站着一个人,他正精心规划着自家大院的布局。大院背靠北山,南向而建,彰显了他的特权与周密规划的能力。这里阳光充足,免受洪水侵扰,并可全景俯瞰山谷和远处的山丘。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相邻的拥挤村庄,那里的房屋杂乱无章地散布在任何可用的空地上,毫无规划可言。

家族族谱记录显示,此人于1859年被任命为岑溪县正堂,这是清朝政府在县级的最高行政长官。他的职责广泛,既是法官、执法者,又是行政管理者,负责解决争端、征收赋税、监督公共工程,几乎涵盖了县内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样的职位通常由通过严格科举考试的学者担任,并且在当地没有家族关系。然而,他的任命可能源于其卓越的军事功绩,或是由于在这个偏远地区难以找到更合适的候选人。

时间似乎在这座宅院中凝固了,自19世纪60年代以来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谷歌地球图像,2010年)

这座大院仿佛被时间凝固,自19世纪60年代以来几乎未曾改变。2010年的卫星图像显示,大院基本保持完整,只是在外围增添了一些新房子(注:我已从图像中删除了这些新添建筑)。如今,这座大院及其周边地区在地图上拥有了自己的名字——古增村。

大院由相连的建筑围合而成,仅设有两个入口。主入口为前门,正对着从晒坝延伸至小河的稻田。上大院后面的道路需从前门左转,沿左侧墙边的小路绕过去。另有一处小入口位于西北角的后门,距后方道路仅15米。

“每天早晨上学的路上,我们会挤过一条狭窄的走廊,穿过某家的厨房,从后门出去就到后面的大路。” 我妈妈回忆起她住在那个大院时的岁月。

大院的大部分建筑为一至两层,屋顶覆以黑瓦,唯四角建筑高达三层。第三层专为防御所设,墙体设有射击孔,展现了当时偏远山区土匪猖獗的背景,因此必须采取自我 防御措施。

这座大院由我的外婆的曾祖父黄立忠建造。他去世后,大院被分为两部分,由他的两个儿子分别继承。其中一位是我的外婆的祖父,他继承了大院的北半部分。家谱未曾记录任何女儿的信息,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他是否有女儿。

家族财产完全由男性继承人继承,并在所有儿子之间平均分配,无论其母亲是正妻、妾室还是婢女, 连私生子都得半份额继承。只有在无任何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女儿才有权继承财产。这一做法在《大清律例》中有明确规定,并由宗族制度维护,必要时由县令强制执行。

分家后,两个儿子继承了可观的家产,安逸地生活在大院中,无需外出谋求更多财富。这与温斯顿·丘吉尔的境遇形成鲜明对比。尽管他的祖父家财万贯,也有两个儿子,但他的父亲所继承的财产远远不及长兄。1989年,当我站在温斯顿·丘吉尔出生的宏伟布伦海姆宫前惊叹不已时,我并不知道,温斯顿·丘吉尔从父亲那里继承的几乎为零,只有五万四千英镑的家庭信托基金,这笔钱仅能借贷,并需支付利息偿还。因此,温斯顿年轻时热衷于寻求战争冒险。(见《我的早年生活》,W.丘吉尔)

1989年,我站在温斯顿·丘吉尔出生的宫殿前,对它的宏伟规模感到震撼,并以为他必定继承了巨额财富。

《大清律例》所规定的绝对平等继承权,在世界法律史上可谓独树一帜。即便在中国,明朝时期的法律并未对继承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而是依赖地方习俗和家族内部的决策。清朝的法典化使继承制度趋于公平,但平等继承权的执行也削弱了儿子们积累额外财富的动力,直至每位继承人所得份额日益减少。随着时间推移,这种不断细化的分割使每位继承人的财产逐渐缩水,最终让他们的经济状况与普通家庭无异。

外婆的祖父有两房妻子和六个儿子,女儿的数量不详,未被记录在家谱中。他去世后,大院的北半部分由六个儿子均分。经过两代人,每位子嗣的份额缩减至原大院的十二分之一。外婆的父亲继承了其中一份,定居在西北角靠近炮楼的位置。此外,他还继承了曾祖父名下土地的十二分之一。随着家族财富不断分割,后代的经济状况已大不如前。由于经济条件有限,外婆的父亲只娶得起一房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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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将我的研究整理成章节,收录于从双乳峰到剑桥河畔 》,欢迎点击阅读。特别鼓励阅读原著 From a Remote Chinese Village to Cambridge , which is much more polished. 我觉得中文版容易快速浏览,而英文版则值得细心品味。

备注:

[1] 大清律例/戶律: 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按此层与各律重复应删]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以子数堩分奸生之子依子量与半分如别无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堩分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继全分. 户绝财产果无同宗应继之人所有亲女承受无女者听地方官详明上司拨充公.

[2] 除非另有说明,所有关于该院落的照片均拍摄于2025年,并由我的堂弟黄伟波提供。

[3] 制作泥磨的方法:https://haokan.baidu.com/v?pd=wisenatural&vid=224311555377330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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