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百八二):香山林树标

有所思,有所感,从历史的时空中来,再回到历史的时空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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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百八二):香山林树标

香山新村

香山县新村人林树标(Lum See Bew),生于一九○九年一月十日。他的父亲林祥(Lum Chong),已在雪梨(Sydney)打拼多年,以菜农为业,在雪梨北部的一个名叫图拉穆拉(Turramurra)的小埠,开有一间果栏,可能就以他的名字作为铺名,按照惯例也夹带经销一些日用杂货。经多年累积,已具有一定的家底,可见其已闯荡澳洲多年[1]

一九二三年,鉴于儿子林树标已经十四岁,林祥希望能将他办理前来澳洲留学,便着手准备材料。五月十八日,他以雪梨华人著名的出入口商行安益利号(On Yik Lee & Co.)作保(据档案文件称,林祥同时也是这间公司的一个主要股东),承诺每年供给儿子林树标膏火费一百镑,具表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办林树标的中国留学生护照并代办入境签证。因安益利号是位于雪梨唐人街正埠贪麻时街(Thomas Street)二百一十三号,未来也可能是其子在雪梨城里留学时所居住之处,故林祥为儿子林树标挑选的入读学校是库郎街公学(Superior Public Commercial School, Crowns Street),这里紧靠唐人街,相当方便。

对于这一时期递交上来的护照申请,可能因种种不为人所知的原因,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审理的进度都比较慢,故林树标的申请也不例外。直到三个月后的八月三十日,中国总领事魏子京才为林树标签发了编号为323/S/23的中国留学生护照,并在次日为他拿到了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内务部所签发的入境签证。随后,中国总领事馆按照指引,将护照寄往香港的金山庄永益利号,由后者负责转交护照并为其安排行程。

然而,在中国香山的家乡接到护照后,林树标并没有立即成行,而是在家又等待了四个月的时间,等在家乡全年的学期结束,自己也过了十五周岁之后,才去到香港搭乘“丫拿夫拉”(Arafura)号班轮,于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日抵达雪梨入境。林祥在安益利号的一位股东的陪同下,去到海关将儿子接出来,带回家中住下。

也正因为住在父亲的果栏里,林树标便没有进入其父事先为他预定好的库郎街公学读书,而是选择在父亲驻地所在区就近入学。二月四日,他正式注册进入图拉穆拉公学(State School, Turramurra)念书。根据学校的报告,林树标在校学习良好,校长对他的表现十分满意。由是,他在图拉穆拉公学读了整整一个学年。到一九二四年底学期结束后,他便从该校退学,准备转学到雪梨别的学校。

一九二五年初,当新学年开始时,林树标原准备转学入读雪梨城里的吧丁顿优等公学(Superior Public School, Paddington),然而不知何故,最终却是进入吧丁顿初等技校(Junior Technical School Paddington)上学。但仅仅过了二个月,也许是这里的课程并不合他的意,或者是因为其它的缘故,林树标从这间技校退学。四月一日,他又转学去了位于唐人街附近的中西学校(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念书。从校长戴雯丽小姐(Miss Winifred Davies)提交给内务部的例行报告来看,也是对他的在校表现非常满意。

到了一九二六年初,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林树标申请延签之时。也就在这个时候,戴雯丽小姐突然于一月四日致函内务部,说该校有学生向她告密,林树标想在延签时改学商科课程;此外,他也在自一九二五年由上海五卅惨案引起的中国反英浪潮推动下颇受影响,在同学中明确表示他的反英倾向,并公开声称憎恨英国人。为此,她建议内务部不要同意林树标改课程,另外也不要再给他延签。内务部对此报告自然是很重视,委托雪梨海关找林树标谈话,想看看他的态度。一月三十日,按照内务部的指示,海关安排了一次与林树标的见面会。但在会面时,后者矢口否认他公开表示过对英国人的仇恨。而在此次见面会之前的一月二十一日,戴雯丽小姐就曾致函海关,表示她是在与两个学生在一起讨论五卅惨案后有二名英国人在华死亡之事时,其中一位学生转述了林树标的对英态度。换言之,她想向海关澄清的是,她自己并没有亲耳听到过林树标对此事之明确态度。而且,自转学进入中西学校以来,这位中国学生也表现甚佳,学业和操行没有什么可以指责之处。戴雯丽校长的这封信,明显地表明她对林树标的态度与之前致函内务部时有了很大的变化。不知是她意识到了自己的褊狭,还是不想失去这样一个学生,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林树标反英态度的话,内务部也没有什么理由拒绝给他延签;而如果继续留澳读书的话,他为此而转学别校,对依靠学生缴纳之学费维持学校运转的戴雯丽小姐来说,这无疑也是一笔损失。事实上,海关人员从与林树标的谈话中也得出印象,认为他是个好学生,因而在报告中建议应如所请,继续核发他的延签。这一意见,很快就被内务部采纳,同意给予延签。

综合来看,一九二五年到一九二七年,是中国大革命的时期,中国国内民族主义高涨,在革命策源地的广东省尤甚。这一股民族主义浪潮也波及海外华人社区,从广东家乡出国留学的青少年受此影响,是符合那个时代特征的。至于林树标在与海关官员见面时之矢口否认,也许可以解释为他认识到被遣返的后果而采取的策略吧,毕竟他刚刚十七岁,还需要在澳洲完成学业。现实与理想是有一定距离的!

一九二六年十月二十日,林树标在雪梨乘坐“太平”(Taiping)号班轮,离开澳洲回中国探亲。之所以未待学期结束而中途停学,是因为他接到家里来信,得知母亲病重,他要赶回家里去探望。在登船之前,他先后通过中西学校校长戴雯丽小姐以及中国驻澳总领事魏子京,致函内务部秘书,告知其回国的原因以及可能要在中国停留大约半年左右或多一点的时间;由于他的签证还有三个月就到期,故希望申请再入境签证,以便届时回来澳洲继续其未竟之学业。林树标对此事的处理很有章法,一切皆按照程序进行,提出申请的理由也很充分,自然很容易接到批复。内务部的回复是,如果他在十二个月内重返澳洲继续念书,将不会有任何障碍,海关会按例放行,意即很爽快地批准其再入境签证。果然,林树标没有食言,在回国探亲十个月之后,就在一九二七年八月三日从香港搭乘“太平”号班轮返回了雪梨,并于二十二日重返中西学校,继续其学业。

可是,就在林树标刚刚重返澳洲、回到中西学校继续学业之后不到一个月,他又要做出新的决定了。九月二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致信澳洲政府内务部秘书,谓林祥作为安益利号进出口商行的主要股东之一,近期意欲往中国一行,一方面固然是回家乡探亲,另一方面则是要为公司采购进口的中国商品,往返需要半年到一年左右的时间,然此间难以找到一位能在他离开期间替代其本人照看其生意之人,环视左右,唯有自己的儿子林树标能胜任此工作,可代其进行经营管理,何况此时他也已经届满十八岁,很快就要十九岁,可以独当一面了。因此,他希望通过中国总领事馆向内务部提出申请,让林树标休学一年,在其前往中国探亲及商务洽购期间,经营管理其在雪梨的生意。可能是安益利号的名气大,信誉好,九月二十六日,内务部复函,批准了林祥的申请,允许林树标休学六个月,转换为替工签证,代父经营管理其生意;但内务部也强调,在其父亲从中国探亲完毕返回澳洲之后,他应立即返回学校继续读书。待确认儿子获得工作签证之后,林祥遂将相关生意的经营权一一交代给儿子,然后便按照预定计划,于十月十五日在雪梨乘坐“吞打”(Tanda)号轮船前往香港转回中国探亲[2],林树标则正式代父管理经营其在雪梨的生意。

到了一九二八年六月二日,距离林祥离开澳洲已经超过六个月,因仍未见中国总领事馆对其何时返回澳洲以及林树标的休学工作签证已过期之事作出任何说明,内务部遂致函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就此提出质询。与此同时,内务部也通知雪梨海关就此事提出报告。林树标在接获雪梨海关的质询信之后,于七月二日复函,向海关说明父亲因有事无法及时返回,并提出再续十二个月的延签要求;他为此特别说明,待其父亲一回来澳洲,他就立即返回学校念书。同时,中国总领事魏子京在与林氏父子充分沟通之后,得知林祥将在十二月份回到澳洲,也复函内务部,告知林祥返回澳洲的大致时间,期望内务部再给林树标半年的延签,以待其父返回。因安益利号是雪梨较大的华人进出口商行,一九二六年的营业额达五千五百三十四镑,缴纳税费达三千三百七十六镑,且林祥经商有道,林树标此前的学校报告,也显示其在校表现都很正面,内务部觉得没有理由反对,遂于七月二十六日准其所请,展签到该年十二月底。但实际上,林祥于八月五日就从香港乘“太平”号轮船返回了雪梨;林树标也按照规定,于八月十三日重返中西学校,继续其学业。

按照正常程序,林树标应在每年的一月份即他首次入境澳洲读书的日期前,通过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向澳洲内务部提出展签申请。此前的展签,都是通过这种程序申请与核发。但进入一九二九年后,一直到了三月份,内务部仍然没有接到这份申请,固然很奇怪,遂发函中国总领事馆询问。不过,内务部并没有及时等来中国总领事馆的答复,而是收到了二十岁的林树标在三月二十一日所写的展签申请函,希望在澳洲再读一年书,以最终完成学业。内务部随即复函林树标,坚持走程序,即此类申请必须经过中国总领事馆与内务部的正式渠道进行。换言之,内务部实际上还是等待着中国总领事馆的正式申请函件。终于,五月八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向内务部发去函件,但不是展签申请,而是通知内务部,林树标将于本月十一日在雪梨搭乘“圣柯炉滨”(St Albans)号轮船,驶往香港回国。至于回国原因,则没有说明。也许,他选择此时返回中国,无论是升学读大学,还是出来社会上工作,甚至包括与人一起做生意,都会有许多的优势。自此之后,澳洲就再也找不到与林树标有关的档案资料,他的留学档案到此中止。

从一九二四年初入境澳洲,到一九二九年五月下旬离境回国,包括期间他有大半年的回国探亲及替代父亲照看生意的另外大半年,虽然林树标总计在澳留学约五年半左右时间,但真正在校读书也只有四年时间而已。

一九二三年五月十八日,林祥填写申请表,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儿子林树标来澳留学护照和签证。

一九二三年八月三十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给林树标签发的中国学生护照。

档案出处(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档案宗卷号):Lum See Bew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9/2903


[1] 有一份档案可能与他有关,谓其于一八八五年抵澳,入境口岸便是雪梨。见:Chong Lum [Chinese - arrived Sydney per WONG CHUNG, 1885. Box 34], NAA: SP11/2, CHINESE/LUM CHONG [3]。另据一九二八年林祥在申请据称是他儿子的林华海来澳留学时所出具的监护人声明,他已抵澳谋生并居住达四十七年之久。换算起来,他应该是一八八一年便已抵达澳洲,比上述档案记载更早,算得上是当时雪梨的老华侨了(见:Lum Wah Hay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8/10072)。如果这个说法是成立的话,那么,下面这条华人在一八八一年以来进入雪梨地区的档案记录,就跟林祥有关,因里面有他的名字。见:So Tine, Ah Hung, Lum Chong, Henry Gee Hon, Sing Kee, Mah Cow, Koot Gee, Harry Kum Chong (West Maitland NSW), Willie Sien Lee and Yee Sing [Certificate of Domicile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3], NAA: ST84/1, 1904/91-100。

[2] Tin Young, Lum Chong, Ah Red, Fung Goo, George Tom, Ah Sue, Ah Chun, Yee Tiy, Charlie Abdullah and Paglah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200], NAA: ST84/1, 1927/428/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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