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玲和她老公是在读书时认识的,毕业后没多久他们就结婚了。凌玲说从他们俩从认识开始就没有分开过,直到她移民到了加拿大。10几年的感情,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就了结了。凌玲和她老公办完离婚手续那天,我没有问她的感受。但我却有点惆怅,想想有些看起来很牢固的东西,实际上是那么的脆弱。那时候我真的理解了别人以前常说的话,婚姻是要用心去经营的。当然我也没有怎么多想,因为替凌玲的前夫感到伤心实在是很十三点的行为。晚上我们一起出去吃饭时,我喝了很多酒,庆祝自己终于从姘头升任到了未婚夫的职位。凌玲也很高兴摆脱了淫妇的名头。她化高兴为食量,将满满一桌的食物消灭殆尽。凌玲的两大特征就是:高兴的时候暴食,不高兴的时候购物。
一顿饭下来,我们两个人饱得连站都快站不住了,相互搀扶着走出了饭店。然后一起拉着手逛马路来帮助消化。走着走着,凌玲把我拉进了一家商场。 一反常态的是,这次她没有去她心爱的服装和化妆品柜台,而是直接去了卖珠宝首饰的地方。她似笑非笑地扫了我一眼,然后低头对着那些结婚对戒看了起来。我在那傻站了半秒钟后,也连忙凑过了头去,和她一起研究起了戒指。我又碰到了旗袍店时遇到过的情况。那次是因为海琳娜的胸围太大,买不到合适的旗袍,这次是我的手指太粗,找不到合适的戒指。凌玲看中了几对戒指,都因为没有符合我的尺寸只能作罢。她气得直叫:麦子,以后再也不许你去锻炼身体了,你看你手指那么粗,像个怪人一样。我羞愧难当,差点想当场买把刀把我的手指削薄点。最后总算找到了合适的戒指,营业员小姐也兴奋地叫起来了,然后开始滔滔不绝地介绍这对戒指的一万种优点。
凌玲站在旁边不说话,她笑眯眯地瞪着大眼睛看着我,本来雪白的脸蛋变得红扑扑的。
我打断了服务员小姐的长篇演讲,对她说:“我们就要这对了。”
付完钱,拿过服务员小姐替过来的戒指后,我对凌玲说:”宝贝,戒指先放在我这里吧。我会在婚礼上亲手给你戴上的。“
凌玲点了点头,大眼睛水灵灵的。她说:”什么时候?“
我连忙说到:”很快,这次回多伦多前。“
凌玲啊了一声,似乎有点站不住了。
我搂过了凌玲,轻轻地吻了她一下,说道:“宝贝,我们都已经等了这么长时间了,为什么还要等待?再说了,我还想你早点给我生个孩子呢,然后咱们一家人在春天的时候去日本看樱花。你不会真想当大龄产妇吧?”
凌玲靠在我怀里的身体在微微地颤动着。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说道:“麦子,你做决定吧。”
就这样,在凌玲离婚的那天晚上,她和我订婚了。
我不是冲动下做的决定。其实我早就有这个打算了。从刑事学角度来说,我属于蓄谋作案。
几年的移民生活,使我见到了太多的痛苦挣扎,分分离离,甚至是生生死死。我觉得人生真的很短,也很脆弱。我不欣赏人生苦短及时行乐,我也没有能力去潇洒地游戏人生。就如我高中时就领悟到了,不是是个人都能当一个合格的流氓的。但是,我会紧紧地抓住我得到的每一份幸福和快乐,决不让他们溜走。
回家后,我上了我为凌玲建立的网上相册,把她的照片都给老妈看了。老妈表现出了百分之一千的满意度。这早在我的意料之中了。
凌玲不是个大美人,但是她的长相非常讨巧。她白净秀气的容貌让人感到非常得亲切,很能博得别人的好感。特别是她眯着大眼睛笑的时候,还能有两个酒窝,非常得甜美,让人产生亲近的感觉。我一直觉得如果在冷战时期,凌玲绝对是个女间谍的好材料,因为她的外貌很能迷惑敌人。我当初在飞机上就是这么被她吸引住的,坐下没多久就主动和她攀谈起来,这对我这么脸皮薄的男人来说可不是件容易的事。结果越谈越起劲,差点把我什么时候开始梦遗都告诉她了。幸亏后来刹车及时。
相比之下,我如果做个间谍的话,基本在进入敌占区一分钟之后就被逮捕了,然后五分钟之内被就地枪决。我的长相让我吃亏不少。我这脸天生就长得比较严肃,配上我那全身的肌肉块,还有美国陆战队的锅盖发型,总让人感到我这个人不容易接近,挺凶的。凌玲甚至说我像个打手。听到这种评语,六月之天我看到了鹅毛大雪飘下,其实我这人善良得像只小松鼠一样。我剃那个小平头也不是为了赶时髦,因为我的头发很硬,而且浓密,如果头发留长的话,非常像戴了个劣质的头套。我也不是不会笑,但喜欢哈哈大笑,让人觉得我挺弱智的。后来凌玲培训过我怎么微笑,就是嘴角往两边上拉。这方法听上去容易,做起来难度很大。如果嘴角向上拉的幅度过大,那就成了个二皮脸。如果拉的幅度不够,又成了哭丧脸。所以训练一段时间后,我也放弃了。因为我的这付凶恶长像,我在国内时被人剥夺了籍贯。我跟人家说我是我们城市土生土长的人时,人家总是不相信,非得说我们城市的人长不出这个样子来。 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得出这种忸论来的。我又不是只北极白熊,还非得在特定的地方才能生长的。等出了国后,我又被剥夺了国籍,因为人家老认为我是韩国人。我又是被他们弄得哭笑不得。看看四周的韩国人,身材没比中国人好啊。反而很多中国人比他们高大多了。不过也许韩国人的剽悍在北美实在太出名了吧。
在加拿大和美国,很多的华人和韩国人都经营便利店。多伦多这几年随着中国移民的增多,很多便利店店主都改头换面成为华人老板了。开便利店发不了大财,但也衣食无忧。当然开这样的店没日没夜的非常辛苦。不过对于中国人的吃苦能力来说,这不是个大问题。很多华人的便利店都被抢过,但是很少有人敢抢韩国人开的店,因为韩国人的骁勇实在太有名了。听说以前有人想抢过,刚喊完打劫就被韩国店主二话不说拿起枪毙了,几次以后,也没人敢抢韩国人的店了。
多伦多有很多的韩国移民,甚至还有几条专门的韩国街。韩国料理烧烤大家都已经是如雷贯耳了,所以这里有很多这样的饭店。不过我不是很喜欢吃韩国烧烤,因为那甜甜的烤肉实在不对我的胃口。除了烧烤外,韩国食品里著名的就是“土豆猪骨头汤”了。这种汤价格挺便宜的,几个加刀一大碗,是下饭的好东西.很多中国人爱吃。结果和德国猪蹄一样,在网上一宣传以后成群结队的中国人都去喝猪骨头汤了。现在有些这样的韩国饭店招牌上索性写中文名字,然后在下面用小一号的字标着韩文店名。当然也有些人不喜欢这种猪骨头汤,说看上去吃上去都像猪食。我也管它叫猪食。这到不是针对它的味道来说的。只是如果每天来一碗这样的土豆猪骨头浓汤,再加上一大碗白米饭,其他人我不知道,半年后我肯定就拥有了猪一般美妙的身材了。
老妈看完凌玲的照片后异常兴奋,脸都涨红了,又问道:“小念,你什么时候带凌玲到我们家来啊?”我笑着对老妈说:”快了,这个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