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歌(33)

你可曾见过春天的雪,从严酷的冬天走过来,遇见暖,就化成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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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歌的第一学期的过得飞快。她在学校的时候总是很开心的,上课嘛,和国内差不多,想听课听课,想看书看书,想同时进行也没有问题,不过是阅读 ENGLISH比方块字慢点,而印刷abc字母的书比国内金贵点而已。唯一不同的就是课后作业比较多,不过小歌觉得把学到的东西变成习题答案或者运行的程序,这种感觉十分踏实,好过她当初在国内读研的时候天天脑袋里跑着想象的场子,整个儿一个纸上谈兵。

每天中午都有很多中国人到系里的活动室加“餐厅”聚餐,所谓餐厅,就是一个有几个沙发,几个会议桌,一个乒乓球台和两个微波炉的大教室。一般都被像小歌这样刚读研一的新生们霸占了,大概研二的老生,都已经猫在办公室里和一两个相好的朋友吃午餐,只有他们这些新生,需要广撒网来搜索自己看对眼的同学。

小歌也跑去凑热闹,很快就跟上一群男男女女小年轻的队伍。这群小年轻都是刚大学毕业就从国内出来了,有的在国内就认识,一个来了之后,大家互通信息,把好朋友,同班同学之类的也从别的学校别的专业渡过来转到M大CS系,自然互相之间比别的GROUP更加熟识一些。

而且小年轻们比较容易接纳像小歌这样的外来户,谁来都是搬张凳子打个招呼,一来二去熟了,就把你吸纳进组织,不似有的小GROUP一看就觉得他们在进行PRIVATE的谈话,你打个招呼厚着脸皮坐下去了,大家都有点三缄其口的样子,小歌下回就不敢再造次了。

更让小歌喜欢的是好多小年轻似乎都还没有男(女)朋友,谈话的内容仍然是吃吃喝喝玩玩乐乐,或者赶不完的功课,话题比较轻松。他们大部分住在校内,有的根本就合租了一套公寓,还不时相互开玩笑,甚至相互揭短,今天明天总有人穿错了袜子,穿反了裙子,哪里少了个扣子,或者楼上出了个行为举止怪异的疯子。小歌虽然很少讲话,或者挑起话题什么的,但是经常被大家逗得笑的咯咯的几乎喷饭。她觉得这帮人实在太好玩儿了,就几乎赶场子一样天天的聚餐都不拉下。

男生们一般都吃的比较快,吃完午饭会摸出拍子在乒乓桌上大打出手,小歌也会边嚼着自己带的午饭,一边挂一只眼睛看他们练球比赛。小歌自己不怎么打乒乓,但是受家里熏陶,对舞蹈或者运动所展现出来的动态之美十分欣赏。

她觉得漂亮的发球,推挡,扣球乃至厮杀中所展现出来的机智,专注和勇猛比一张英俊的脸蛋之类的要美得动人很多。当然本来小歌对人的容貌有点迟钝,可能她只是不会欣赏容貌美而已。

来打球的人是风格各异,有的一看就是一员虎将,或者肚子里憋了大半辈子的“虎虎生气”,见球就扣杀,也不管场内场外,网上网下。有的人打球则如逛公园,打出的球个个都有些心不在焉,或者说胜似闲庭信步也可以。有的则是绵里藏针,收放自如,看似漫不经心的,忽然就是一记大力扣杀,打得对手哑口无言。还有的人打球好像弹棉花,几乎从来不出手发力,只等着对方扣过来了,从几乎你根本觉得,不可能,不相信的桌子底下,把小白球给拉到对方的台面上,还借着对方打过来的力,反弹成一个不知道会飞向哪里的旋转球。小歌看得是目瞪口呆,不知道这个弹棉花的人,是防守了得呢,还是本来就武艺高强,根本不屑于进攻,怕一个出手比赛就结束了?

当然,球风也不是固定的,有时候,虎将估计那天吃得太饱,没了斗志,就变成动物园儿里的闲庭信步了,有时候心不在焉的人又会忽然跃跃欲试,打出几个惊艳的好球,有时候棉花成了绵里藏针,而原先藏针的人根本丢盔弃甲,让对方势如破竹。总之,小歌除了吃饭,把乒乓桌上的风云变幻也看得是津津有味,好不快活。

相对而言,小歌和大明的家庭生活的乐趣就无甚寥寥。小歌刚结婚的时候,大明回来她还扑上去,挂在他的脖子上,又抱又亲的,磨蹭半天,用大明的话说,她十分 “缠人”。后来大明忙起来,估计进了家门想的都是今天晚上要干完一,二,三件事,小歌扑上去还没热身呢,大明就已经有些心不在焉:“好了,小歌,下来了。”再说现在两个人一块儿坐车回家,小歌顶多只能跟进屋里,扑也是扑个空。

回到家里,小歌基本上就是一个埋头干活儿的沉闷角色,她虽然天生话少,但是原来回家还算唧唧喳喳,尤其高兴的时候也还勉强称得上是咶咶噪噪,但是现在的她经常是没有心境,况且大明忙碌的样子更是连挂起耳朵听的时间都没有了。

大明的老板拼了命的要拿TENURE,大明是老板的大弟子,头上压了功课,RESEARCH和一个PROPOSAL的三座大山。PROPOSAL倒不是大明要写,而是老板想跟一个著名的大公司T合作一个项目,研究价值还在其次,但是如果搞成了,听说可以拿到很多FUNDING。所以就让大明担起这一头,每个星期给T公司作些SAMPLE一类的东西,好吸引T公司的眼球。

T公司的项目用大明的话说,非常实用,而且有很多编程,不是嘴巴上随便说两句就可以糊弄过去的。这倒不是个问题,关键这么实用的东西根本对大明的博士论文一点帮助没有,纯粹就是一“骗钱”养活实验室的手段。所以大明的RESEARCH进展也不能有丝毫松懈,因为对大明来讲,RESEARCH才是他能够顺利毕业的正事儿。

大明在三座大山之下,对除了他工作上以外的事情通通是既不上心也没耐心。原来小歌作F2的时候,家里几乎所有的家务都由她大包大揽了,大明没有拖过一次地板,擦过一次窗子,水池,马桶之类的。衣服也不会出门洗,饭倒是做过两顿。现在两个人都念书了,回到家一起做做饭,小歌就已经觉得很满意了。

至于其他方面,小歌似乎已经没有精力保持得那么窗明几净。不光是精力不够,她好像也烦了每天从地上拣起大明脱下的赃袜子一双,如果没有,就要去车里寻找,怕他脱下丢在车门缝里,万一放几天把车里熏臭了。或者把大明丢在沙发上的外套挂在门背后,或者把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来随处乱放的零钱收拾到钱箱子里去,或者把他吃完撂在饭桌上的碗收拾到池子里去。

小歌是个爱整洁的人,等到一忙的时候,看见大明随处乱丢的“垃圾”,随手乱放的东西,就不由得觉得心烦意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会对这些鸡毛蒜皮的地方这么介怀,有时候她跟在大明后面刚收拾完,他又会变出一个花样,吃完的果核“啪”地放在茶几上,小歌真恨不得把他这个垃圾制造商一股脑丢出窗外。

她对大明说:“大明,你能不能不要这样乱丢东西。这大概是引起我心烦的最快最简单最直接的途径了。”

大明就会说:“你能不能不要拿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来烦我?!”

有时候大明还会叫唤两声:“地板赃了,小歌,该拖了!”

“小歌,衣服该洗了!”

她会没好气地问:“你不是有手有脚吗,不能自己动手?”

大明就会说:“你知道我最讨厌这些洗洗涮涮的活儿。”

小歌问:“有谁是天生就喜欢干这些的啊?”

大明就不高兴了,“你不要跟我抬杠,你不是不讨厌干这些洗刷的事儿吗?”

小歌问:“那,你喜欢干什么--家务?”

大明说:“比如换机油,修车,我就不讨厌。”

小歌也不想再说什么,讨论这些破事儿真是一点意思也没有。

大明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还把所有能优化组合的事情都“优化”了一下。

比如出去买菜,只要一个人去了,另一个人就不必同时坐在车里。他说:“两个人都傻乎乎地坐进同一辆车,去同一个地方不是浪费时间吗?有那个功夫不如另一个人在家干点别的。”通常那个“在家干点别的”的人都是大明,如果小歌一定要千求万求要他陪她去买菜,他就干脆说:“你这样利用时间效率太低了,如果你不愿意出去,那我就一个人出去买菜,你在家还可以做饭收拾。”一般小歌见话到如此,也不会再“无理取闹”。

又或者,两个人出门打球,大明也会叫上另外一对COUPLE,他和男的打,小歌和女的打。他说:“要是咱们俩打,等你精疲力竭的时候,我还没出汗呢,不能达到两个人都锻炼的目的。给你找个伴儿,咱们就都各得其所了。”

其实打球这个东西,能找到和大明旗鼓相当的男生就已经不容易,一般这个男生的老婆网球水平也和小歌差不多,俩人都是新手,拣球的时间多过练球也是常有的事情,有时候,小歌就干脆和那个太太醉翁之意不在酒地聊起天来。

大明打球回来时不时说说小歌:“你看,出门儿打球嘛,就是锻炼,你再不努力提高网球技战术,就更没法和我打了!当初在C大的时候,我刚学网球,你就说球拍太重,自己个儿小,非要去打羽毛球。那时候没跟上,现在我的水平早已经提高了好几个档次,咱俩相差越来越远,就更打不起来了。”

小歌看他拽得不行,有时也会刺他一句:“你水平是比我高,但还没高到会给人喂球的地步吧。基本上也就是对方球技的镜子。人家打的好,你就能打出好球,人家打的臭,你照样没辙。”

说实话,别说大明不愿意跟小歌打网球,连她自己都不想和他打。他的球又快,又狠,又低,小歌即使打过去一个好球,被他这么一回,也自然是干瞪眼。她有时候见到这样的回球,知道没戏,连动都懒得动,干脆眼睁睁让它飞走得了。她说了很多次,让大明不用这么像对男生一样,大打出手,但是可能大明还没有学会控制球还是怎么,他注意的时候因为下手太轻会经常下网,不注意的时候球又成了射向敌人的子弹,颗颗都怀着仇恨一般,小歌气得直想摔拍子。

小歌已经搞不清楚到底是因为自己见到大明就心情不顺呢,还是真的他们俩就不能在一块儿打球。她有这个疑问是因为通常和大明对打的那个男生和小歌打的时候,小歌就感觉好很多。至少彼此还能几个回合打起来,让她觉得网球还有一点点意思。

有时候,连在一旁观战的大明也觉得奇怪:“咦?你时不时还会打两下嘛!”

小歌白大明一眼:“那还不是人家会喂球?”

大明就又不高兴了,“自己不会打,还老怪我不会喂。”

反正小歌觉得什么事情到了大明那里,她就老也没理。不过客观地说,可能那另一个老公总还是碍着情面,和小歌不熟,手下留情,也格外小心一点,没准儿他见了自己老婆,也是一副,又骂,又痛揙的形象?还是那位老公本来水平就高出一筹?但看他和大明打的时候,俩人基本胜负各半哪?小歌想不明白。总之最好避免自己对大明气不打一处来的办法就是不要和大明交手。

小歌一年级上学期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学会了开车。这倒要归功于大明这个驾驶老师。小歌自从买了车天天看见大明把着方向盘神气的样子早就按捺不住了,自己也要亲自上阵。他们放学的时候,大明会抽点时间陪小歌在学校附近的运动场练一会儿再回家。大明虽然在打球上把她骂得“狗血淋头”,但是他从一开始教车,就声称自己要“以理服人”,绝不任意训斥小歌。主要是他自己学开车的时候,小歌没少说他这个“猴大胆儿”,他深受其苦,所以下决心要给小歌做一个“以德报怨”的光辉榜样,永载他俩婚姻关系的“青史”。

大明是说到做到,从小歌开始练车到她最后拿到驾照,他说的最重的话也不过是:“你今天从出门儿到回家,没有一个动作要领是对的。”对小歌这样早经过大炮轰过的人来说,这样的话几乎可以用“轻如鸿毛”来形容。为此,小歌还是很感激大明的。因为她对开车一直有点怵,加上可能大明出过车祸,她就更有些战战兢兢,原先玩儿过山车的勇气都不知道消失到什么地方去了。可能她自己个子不高,坐进她家的车总有点陷进坑里去的感觉。

小歌开车压线的时候,大明在一旁问:“车头,车头,你看不见车头在哪儿吗?车灯超过白线,你就肯定压线了!”

小歌是不明所以,因为她确实是看不见车头,或者头灯的。

等到平行泊车的时候,大明又会说:“看垭子,要上垭子了!”小歌也是一头雾水。

最可笑的是到路口,她老远看着交通灯,就祈祷它变红,这样她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停下来,放松一下,若是绿灯,反而叫她为难,因为保不定什么时候变黄,而她就得判断应该踩油门还是踩刹车,因为有时显然踩了刹车也来不及,只能停在路口中央,岂不更糟。

她这样胡思乱想地,有时快到路口她的速度会不知觉慢下来,大明简直就奇怪极了:“绿灯在上你减个什么速?”

小歌自己也觉得很可笑,有时候路上的人不耐烦,用喇叭嘀小歌,她也是赶快换去慢车道给人让路。

大明说:“咱俩的性格真是太--不同了,光看这开车的风格就是天差地别。我要在路上见到这么一个开车如老太太一般的人物,不得急出心脏病来!”

不过小歌好歹赶在下雪之前拿到驾照。她自从会开车之后,就有点上瘾,有事儿没事儿就把车开出去遛遛,觉得这四个轱辘的东西,真好像让她插上了翅膀一般。

第一学期的寒假,大明的老板在圣诞前后开恩放了他几天假,大明和小歌,加上大明实验室一个师弟和他外地的女朋友一起到佛罗里达玩儿了一圈。那里真是个游览圣地,他们一路从ORLANDO开到MIAMI,还有美国最南段的岛屿,然后又杀个回马枪,把TAMPA最美丽的城市海滩也顺道一网打尽。

佛州的景色都被小歌仔仔细细收进了她家的相册里,自不必多言,一行她印象最深的倒是自己和大明做100瓦超强电灯泡的感受。

大明的师弟和女朋友分隔两地,但正在热恋。一路上他们在后座上头对头,脸贴脸地小声说话,有时候师弟还会不老实地在女朋友脸上亲一口。那个女孩子想睡的时候,就把安全带解了,歪在师弟身上当枕头。小歌从后视镜看到了,心里真有点羡慕得酸酸的。

晚上四个人订旅馆也是有趣,按小歌的意见,当然是订两个房间,不管男女分住,还是把热恋的一对儿放一块儿,他们睡一张床两张床都随意。可是那个女孩儿害羞不肯和师弟同住一房,但也不肯和小歌住,说她正在自己掏钱念书,一定要从房费上节省,非要四个人住一间,共同负担房费。小歌觉得这个实在就是一个不肯同住还一定要“看着过干瘾”的办法。

不过既然他们坚持,小歌也是随便。晚上师弟和大明睡一张床,女孩儿和小歌睡一张,师弟和女朋友只搁一个床头柜,俩人在床上悉悉嗦嗦,估计可能借着模糊的夜光灯挤眉弄眼,或者隔着床头柜互相拉拉手也未可知。小歌在床的这一头,背对着他们,真是浮想联翩,十分受罪。

第二天问大明是否也有同样感受,没想到大明竟然一无所知,他说:“我都走得累死了,哪管那么多,可能我上床没两分钟就睡着了?”

小歌觉得好笑,看来他们这两盏大灯泡,不光分隔在两个离得远远的灯座上,而且有一个居然还没插电,根本就是一个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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