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的烦恼--爱的价格

成长的烦恼--爱的价格

2006年7月4日 星期二 晴

今天是美国国庆节,我们这儿到处可见卖焰火的,乐乐也吵着要买。

我们想想孩子大了,就给他买了一点儿。乐乐开心得大白天就迫不急待地放了一些。高兴地等着天黑。

突然乐乐跑过来,在我手中放了二个硬币,一枚一分钱,一枚五分钱。

高兴地指着一分钱对我说:“这个FOR妈妈的爱。”又指着另一个五分钱对我说:“这个FOR妈妈帮我买焰火。”

“啊?妈妈的爱就值一分钱?”

乐乐一看马上说:“不对。”指指那五分钱说:“那这个FOR妈妈的爱。”再指指一分钱说:“那个FOR妈妈帮我买焰火好了。”

我想这个观念不对,应该教育他‘‘爱不是商品,东西, 是不能用金钱来横量的,也不能用金钱换来的’‘。


于是开始纠正他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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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问乐乐:“如果你拿one dollar去买别人爱,能买得到吗?”

乐乐回答说:“当然不能。”

我高兴自己的教育起作用了。

高兴中。

























































只听乐乐接着说:“one dollar太便宜了,起码得one hundred dollars."

唉!我这个笨嘴笨舌的妈妈,说教孩子又失败了。头疼ing.

也不知道这些稀奇古怪的想法理论哪儿来的。问他,他说没人说,自己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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