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2-28

不久前,台湾女作家平路的一篇文章又引发了一波对杨振宁与翁帆的讨论热潮。平路在另一篇文章里还对杨振宁和翁帆要求她道歉反唇相讥,说他们对待批评不够幽默。台湾另一位女作家陈文茜则著文说,科学家杨振宁对待批评不够科学。

本来,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对82-28式婚姻持反感。但这两位女作家的行为,却引起我更大的反感。她们让我想起网络上的一些流氓。那些流氓骂别人可以,而别人回嘴骂他们,却是断断不可以的。

我不禁要问,平路使用露骨的语言,无情地嘲笑杨振宁和翁帆做不动爱的那篇文章里,可有半点儿幽默?陈文茜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的文章里,可有半点儿科学? 

杨振宁和翁帆的婚事,就其年龄差距来说,的确少见,但也不是空前绝后。古今中外,类似的老夫娶少妻的例子多了去了。用不着废话。我所感兴趣的,是如今的人们,为什么对杨振宁和翁帆的婚事如此感兴趣?

众所周知,杨振宁得过诺贝尔奖。到目前为止,华人得诺贝尔奖者只有五人。以全球华人约15亿计,平均将近三亿人才出一个得诺贝尔奖的。1300000000 这比濒危动物大熊猫都稀罕得多。这样稀罕的人,老了,死了老伴,续弦娶个年轻女人照顾自己,难道真有那么不应该吗?真就值得全球15亿华人,人人吐一口唾沫,恨不能将他们淹死?

 只能用犯了众怒来解释。可这“众”,为什么会因此等小事犯怒?

 这和我们中国人的某种秉性有关。以我曾在不同国家生活过的经验,我敢打赌,杨振宁与翁帆这档事儿,在任何别的国家,都不会引起公众像在中国那样的持久而广泛的兴趣,持久而广泛的怒气。大概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五十年的教育所至吧,我们现代中国人的平等观念比较强烈,社会正义感也就比较强烈,常因一些小事而群情激荡,动辄发泄口水公愤,譬如对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之所以称之为口水公愤,是因为没有砍头的危险。假如有,公愤群众便立刻会作鸟兽散。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六四”。中央政府在北京一亮出真家伙来,全国各地风起云涌的闹事立刻偃旗息鼓。人家俄罗斯就不一样。人家带头闹事的叶立钦就敢爬上前来镇压的坦克,号召大家不要走,留在广场,继续公愤。结果呢?人家俄罗斯民主了,而中国呢?唉!

 说说罢了,其实也没其它办法。既是国人本性,自然难移。看来,只要还住在中国,杨振宁在有生之年是摆脱不了口水公愤了,即使是杨先生百年以后,恐怕也一时难脱干系。比如说,在杨振宁驾鹤西行之后,翁帆若是出一本书,《走进诺贝尔:我与杨振宁》,那肯定畅销,而且肯定又要掀起一波公愤。

 人类的实践证明,欲约束本性,唯有诉诸法律。假如有这么一条法律:凡得诺贝尔奖者,年满八十岁,是鳏夫的可以娶年轻女人,是寡妇的可以嫁年轻小伙,人们就不会再对杨振宁和翁帆议论纷纷了。譬如那老毛,当年在中南海,搞了多少年轻女人,人们可曾说过半个“不”字?咱平头老百姓当时的确不知道,不敢瞎说,甚至不敢瞎怀疑。可那些老毛的警卫们、厨师们,那些能接近老毛的高干们,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汪东兴……,哪个不知?谁人不晓? 为什么都不说?

 因为,在人们的心目中,有这样一个信条:天子可以乱搞女人。

 那么,与天子相比,杨振宁若何?

 若从数理统计观点看,杨振宁应该位在天子之上。吾国历史悠久,上下五千年,天子总数远大于一百,而得诺贝尔奖者不过五人,而杨振宁还是其中第一(与李政道并列)。从这个意义上讲,把杨振宁和天子之首——秦始皇并列,应该不为过吧?位列天子之尊的人,娶个年轻女人,又算得了什么?!

 然而,时代不同了,人民在进步。如今的人民,谁对谁都不服气,都想着彼可取而代之。所以,如今的天子也不能乱搞女人了。在这一点上,天子其实更不如平民。平民倒可以隔三差五地外遇一下,二奶一番,而天子却不行。譬如那克林顿,只莱温斯基一下,就险遭弹劾,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

 原因在于,如今的天子,既非终身,也不世袭,任期一过,旋归平民,因而很难形成天子意识。可是,诺贝尔奖仍然是终身的,仍然那样稀罕。杨振宁得奖那年三十五岁,到他八十二岁上,已有将近半个世纪生活在诺贝尔奖的光环里。而在歌德巴赫猜想之星照耀下的中国,杨振宁头上的诺贝尔光环更是逐年以几何倍数放大。

 人是动物。人之初,大家都差不多,无非一团肉,浑身皱纹的百年老猴一只。但人更是社会动物。人走上社会,就成了社会动物,人就开始异化为其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发生与之相应的心理变态,年代愈久,异化逾深,变态逾烈。老毛自1949年取得政权后,每日被山呼“万岁”包围,伟大的导师,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伟大了二十七年,九千八百多天,二万三千六百多小时,他的心理怎么可能不变态?怎么可能不认为自己真的是用伟大材料制成的?同理,在长达半个世纪的诺贝尔光环中,杨振宁也不可能不异化,不可能不认为自己真的是用极其稀罕的诺贝尔材料制成的。人一伟大,一稀罕,便忍不住要做些常人不能或不敢做的事情,忍不住要逾越世间的规则,特别是那些潜规则,即施义普所说的欲望爆炸。所以,我们不应该责备杨振宁——他是身不由己啊!

 一个人的欲望爆炸并不可怕。毕竟能量有限。可怕的是,大家的欲望一齐爆炸。倘若中国数亿老头全体出动,调动一切有利于他们的东西,例如地位、名声、权势、财产等,来取悦年轻女人;倘若中国数亿年轻女人一齐出动,争宠于坐靓车、居豪宅、挥金如土的钻石王老五,中国非得爆发人祸战争不可。不是我杞人忧天。君不见,杨翁婚事甫见报道,便有那南京的退休教授走进婚姻介绍所,指定要征二十六岁以下的年轻女人。他的理由便是,杨振宁搞得,我便搞不得?

 没理由责怪这位老教授。是男的,只要没有同性恋倾向,谁个不喜欢年轻女人?问题在于,性资源是有限的。人类自小农经济以降,男女必须大致同龄婚配,社会才能保持稳定。从美国回来的老人杨振宁,一举打破了中国由有限的性资源派生出来的这个潜规则,就触犯了众怒,而中国人本来就喜欢因为小事而动怒,再加上小报花边、网络媒体成天的抄弄,结果闹得众怒沸扬,经久不息。

 其实这事情很好解决,只须明确一条规则:你老汉想娶年轻女人吗?拿诺贝尔奖来!

 道德之士或许要勃然大怒:你这是鼓吹特权!

 且慢。我知道,人类的普世原则里是有人人生而平等这一条,但那是指在在法律面前,在真理面前。而在女人面前呢?毋庸讳言,在女人面前,男人是不平等的,一生下来就不平等,人后来的社会性更加剧了这种不平等,成百上千倍地加剧了。当然,凡事有弊便有利,也幸亏不平等,爱情才成为文学的永恒主题。试想,如果有朝一日,男人在女人面前个个平等,林黛玉无论嫁给焦大,还是贾宝玉,都没有哪怕一丁半点儿的不同,那《红楼梦》还有必要存在吗?

 以法律的形式,将男人在女人面前是不平等的这个事实明确化,并把它仅限于诺贝尔奖获得者的特权,这样既有利于平息人们旷日持久的争论,也有利于调动吾国人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实现吾国诺贝尔奖大跃进,岂不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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