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字为知傻

生命是一种体验, 爱情是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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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据说广大的作者,按其创作冲动,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成名成家”型的,另一类是“按捺不住”型的。

“成名成家”型的作者分析读者的喜好,分析出版商的喜好,分析伟大作家成功的因素,然后就顺着那路子 ( 反着那路子? ) 去写。据说海明威就曾经分析过多位知名作家的作品,列成表,找出他们成名的原因。估计海明威最后是反着那些人的路子去写,所以写出了他自己的风格:电报式的简洁文字 ( 稿费亏了! ) ,冰川般的宏伟气势 ( 潜水先锋? ) 。

“按捺不住”型的作者往往是经历了一些生活,积累了一些素材,终于有一天,实在忍不住了,觉得那些知名作家写的东西也无非就是跟自己经历差不多的东西,他们写得,为何我就写不得?于是动起笔来,生活变成了文字。由于是亲身经历,所以写得格外生动。

“成名成家”型的作者为了成名,成名之后为了保持那个名,当然要上天入地寻觅写作题材,挖空心思地写。到了写不出来的时候,就觉得生活没意思了,自个杀也未可知。

“按捺不住”型的往往是写实,而且是“一本书主义”。一本书就把自己多年积累的生活经历全写了,下面就写不出来了。要再积累个十年几十年的,实在是很漫长的。但一本书写出了名,或者写出了瘾,就欲罢不能了,只好四处搜寻素材,写朋友,写熟人,没人写了,编也要编些出来写。

当然把作者分类,而且只分两类,肯定是很危险的,肯定有很多作者界乎两者之间,或由一类转为另一类,可能还有些作者哪类都不是。挂一漏万,卦万露一。

网络的兴起,给那些有“码字情结”的人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以前要想发表一点东西,得求爹爹告奶奶的找出版社,找杂志社,人家那些编辑可不是省电的灯,对无名小辈,怎么也得吆喝着叫你改来改去,大多数情况下是给你一个臭不理。辛辛苦苦码出来的稿,全都被人 RECYCLE 了,整个是为人家的字纸篓在创作。

上网码字,就不同了,没有人来吆你的喝,编你的辑。你自己发你的表,出你的版。而且你一天可以只码一点,有人看就往下码,没人看就不码了 ( 造就了大批“太监”码手 ) 。

到网上来码字的人,有些还是恋着正规出版的,先在网上贴,可以看看读者的反应。反正现在码字都是电子版本,码好了,先 DUMP 在网上也未尝不可,也就是几个 CLICK AWAY 。根据读者的反响,可以在情节上、文字上作些修改,如果网上 FREE 给大家看都没什么反响,估计以后卖钱时也不会有太大反响,不如就此打住。

还有些人完全是为了过一把码字的瘾,把自己的故事、心情和想法码成字,看看读起来是个什么感觉。码字的时候,人不得不思维,把那些雾一般的思绪抓住,清晰化,语言化,文字化。那个过程对有码字瘾的人来说,真是比吸毒还过瘾。

另一些人到网上来码字,是想看看自己的故事有没有人看,或者是想看看自己的想法有没有人赞同,或者是想招个亲,寻个友,也就是所谓“寻找同类”。这类人一般爱写自己的故事,自己的心情,不想掩饰,不想改动,因为一掩饰,一改动,凭着文字找到的就不是真正的同类了,而是你改良版的同类,甚至是你面具的同类。

(下)

不知道各位上学的时候有没有过创作冲动,艾米是没有的。艾米的创作冲动只在读书前有过,那时连字都没认几个,就想编电影,用一些小纸条写几个字,算是自编的电影,“卖”给爸爸妈妈看。

因为不怎么识字,也就是在报纸上、字典上乱抓一些字来凑在一起,通常都没什么意义,但有时撞上了,居然有点意思,就被爸爸妈妈记住了,当作典故讲给艾米听。据说艾米比较有名的一部“电影”,名叫“水花好来水花好”。爸爸说,了不起,还知道在中间加个“来”字,凑成七言,读起来抑扬顿挫。

上学了,就很少冲动了,大多是“被动”的,是遵命而写。

遵爸爸的命写日记,每次都是偷工减料,应付差事。刚开始还偷偷在自己的“反革命日记”中写几句牢骚话,后来连写牢骚话的“冲动”都没了,因为抱怨来抱怨去,也就那么几句话,写完了,就没话写了。

遵老师的命写作文,因为不能随心所欲地写,艾米觉得很不爽。 那时最恨的是写叙事、状物、写景、抒情的文章。

恨叙事,是因为没什么有趣的事可叙,学生生活平淡无奇,写出来也是平淡无奇,一叙事就是“他说”“我说”之类的流水帐。最了不起就是加个“他大声说”“我小声说”之类,算是妙笔生花。

艾米观察事物非常马虎,看掉看漏是经常的事。写个人民英雄纪念碑,连“碑”都要写成“牌”,哪里记得碑身什么样,碑座什么样?感觉就是从哪边看都是一块大石“牌”。

艾米也看不懂景物,到了一处风景区,首先想到的是“嗯,在这里照个像挺好的”,至于山怎样的雄伟,水怎样的柔美,都看不出个所以然,当然也就写不出个所以然来。

而且写景要写得好,往往要跟抒情结合起来,不然就写得死板板的,没有生命。但艾米没什么情抒,所以一碰到写景抒情的作文就头疼。常常是“啊”“啊”地叫几声,连自己也觉得象是在医院让医生看喉咙一样,医生通常是拿个压舌板往艾米舌根处那么一压。我的妈呀,想不呕都不可能。

艾米宁愿写议论性的文章,干巴不怕,平淡不怕,只要能把意思说清楚就行。艾米写的议论文颇得某个男语文老师的赞赏。那个语文老师最爱议论文,经常以“试论 --- ”,“小议 --- ”,“ --- 说开去”的句式命题。

艾米写起来都是一发不可收拾,总是把“试论”写得象“定论”,把“小议”写成“老议”,而且不管是论什么,抓住了就狠狠地“说开去”。有时说得太开,收不了尾了,只好随便画个句号了事,结果被老师赞为“嘎然而止,恰到好处”。

艾米码 > ,可以说不是因为“冲动”,而是因为“空洞”,想借码字来打发难熬的时光,因为那是十年来,他第一次从艾米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里双重消失掉了。

八年前他离去,还留下几个誓言可供艾米当救命稻草,物质世界没有他,精神世界还有他。后来在 C 大相遇,虽然隔着那个 ABC ,但还可以时不时地看见他,精神世界没他,物质世界还有他。到去年八月份他回中国,可说是物质精神两大皆空了。

其实艾米一直都有随他而去的准备,很早就在办加拿大移民,那样就可以跑加拿大去找他;后来见他转了 CS ,觉得他是不想回中国的了,所以艾米又去学统计,就可以在美国找工作;文学专业也没丢,万一他回中国,艾米可以凭英美文学博士学位在中国找份高校教书的工作。

这么说吧,艾米的计划就是:除了男厕所不能跟进去以外,其他地方,他能去的,艾米就一定要能去才行。

他回国没有把他的地址告诉任何人,所以艾米认为肯定没人会为他跑回中国去。也许有人爱他爱到愿意抛弃美国的生活,但连他的地址都没有,谁敢说回了中国就能找到他?就算找到了,谁又能保证就能得到他?到时候,爱情没得到,工作也找不到,那还不后悔得要死?

所以艾米刚开始有点暗自欢欣鼓舞,因为他一回国就把那些为他“倾心堕落”的 MM 们一劳永逸地搞定了,最终就便宜了艾米一个人。哈,疾风知劲草,烈火识真金。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因为就艾米一人穿了雨衣。

但后来听静秋说了那个嫌弃他没美国身份的小妞,那个他恋了那么久、可以为之烦恼到一支接一支抽烟的小妞,艾米就绝望了。静秋说的,那还有错?可见他这次不是跑回去找那妞了,就是逃离美国这个伤心之地了。不管是哪个原因,这位 JASON 同学是永远的浪费掉了。

生活突然变得漫长滞重。

艾米读书的时候,还是很忙的。教授们抢着布置作业,清一色都是这个口气:“研究生还兴睡觉?”

学文学是个无底洞,有看不完的书,查不完的资料,写不完的 PAPER 。再加上修统计,这些年的时间基本上都是排得满满的,电视都很少看,更莫说电影了。忙的好处就是你没时间想太多心思,所以这些年过得还算平静。

但一上班,就不同了。不管多忙,也用不着把工作带回家去做,晚上和周末就百无聊赖,不知道干什么好,所以艾米就以码字来打发时光。白天上班如果不忙,就用英文写论文,晚上回家就用中文写忽悠,周末也基本上是在写东西。有这些事忙着,就可以暂时忘记世界上还有“相思”这种东西。

码着码着,居然有人共鸣起来了,说你写的这些,我都经历过,我都能理解。还有的说,我也几乎走了 JANE 的路,但我活了下来,看到了一片完全不同的天。更多的人希望艾米好梦成真,衷心为艾米祝福。

当自己都觉得自己爱得太傻的时候,突然发现世界上还有人欣赏自己的傻,赞同自己的傻,关心自己的傻,跟自己一样傻,还有什么比这更让傻瓜开心的?

听弹琴能听出个道道的就是“知音”,看忽悠看到欣赏艾米的傻爱的,当然就是“知傻”了。

聪明人遇到了聪明人,还勾个心,斗个角;知音遇到了知音,还弹个琴,唱个歌。傻子跟知傻遇上了,立马看对了眼,傻乐傻乐,吃吃地笑:“原来你跟我一样傻!”

有道是:

高山流水遇知音,从此为你乱弹琴;

痴人说梦逢知傻,有空为你胡乱码。

(注: 为黄颜所码,为艾米所码. 无他,仅供文笔文风分析者练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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