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龙没招惹谁 普通外国人并不误解中国龙


最近有专家高调提出,要修正龙作为中国国家形象的标志,理由是龙在西方世界被认为是一种充满霸气和攻击性的庞然大物。“龙”的形象往往会让一些西方人武断地产生一些不符合实际的联想,容易招致误读误解或别有用心的歪曲。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国内某网站24小时的民意调查,反对这一论调者竟高达九成以上,可见这“屠龙一刀”,实在很不得人心。而事实上,所谓“屠龙”之刀根本就是破绽百出、站不住脚。

首先,中国龙和英语中的“龙(dragon)”根本是两种动物。

西方世界里的dragon是一种邪恶的动物,其典故出自《圣经·新约·启示录》,其中提到一条红色的dragon,“名叫魔鬼,又叫撒旦,是迷惑普天下的”,因此在西方传说中dragon成为邪恶和暴力的象征。但中国龙的情况完全不同,在中国,龙是由九种图腾(鹿的角、骆驼的头、虾的眼睛、蛇的身体、青蛙(蜃)的肚皮、鲤鱼的鳞、鹰的爪子、老虎的手掌、牛的耳朵)组成的新图腾,象征着无数早期氏族联合组成中华民族最早的主体——夏族,正因如此,在中国,龙是吉祥的象征,是风调雨顺的保证,是民族和谐的标志,数千年来,约定俗成,深入人心。

龙不是dragon,二者之间唯一的联系,只是西方人在翻译时偶然用dragon一词对应“中国龙”,那些提出这个改变中国形象标志的学者中不乏外语专家,难道这一点都不懂吗?如果的确认为“dragon”一词作为“中国龙”的译法不合适,完全可以发挥其专业能力,呼吁改变译名,干脆叫long不就行了?韩国人不满意“汉城”这个中文译名,不就采用这一方法让中国人改称“首尔”吗?

最后,普通外国人并非像“专家们”说的那样误解中国龙。

抛开上面那些有特殊立场者,普通外国人对中国龙的态度并不是那些“专家们”所说的那样。笔者在国外多年,曾在四大洲旅居,几乎所有华人聚居地,过年都免不了舞龙舞狮,白人也好,黑人也好,并未表露出什么不满或反感,许多人反倒饶有兴趣地参与其中,美国前些年的动画大片《花木兰》中就专门设计了一条宠物龙,很受当地观众喜爱,甚至原本纯属“反面典型”的dragon,也堂而皇之成为NBA多伦多队的“形象标志”。

100多年前,借鉴基督教形式发动起义的太平天国首领洪秀全根据《圣经》教义,把龙斥为魔鬼,并一度取消其“形象标志”资格,但不久就宣布为龙平反。他是个敢于反传统的人,连古书和古人的名字都不肯放过,之所以对龙手下留情,因为认识到龙在中国百姓传统和心目中根深蒂固的形象,绝非一己强力所能抹煞的。

如今时代不同,但龙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地位依旧,那些顶着“教授”之名、领着广大纳税人钱的所谓“专家”们,连这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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