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雨,天很暗,睡过头。 急匆匆出门。 见弄堂口一过路人看着我,觉得略有怪异,因时间紧迫,未及细想,大步流星往公司方向赶路,见刚才的那个路人在不远处,余光瞟见觉得有点以前男友的味道,但因他不住这里,故知道不会是他。仍以之前的速度快步向前,一刻不敢停顿,直到红灯挡道。无奈,留步。这灯真长,等了很久。环顾四周,忽见一熟悉面孔,还真是他,一年多没见了,他明显比之前沧桑了许多,没之前的锐气了。 还是以前的笑容,一番寒暄,觉得就是两个很久不见的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朋友,真是还能问候,却没有拥抱的冲动。 之前的感觉当然无存,好象从未有过。 原来他搬来我家旁边了。我们分手还是有点不开心的。本想要是见到一定尴尬不已,没想到今天见了一点没有尴尬的感觉,因为什么感觉也没有了。 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我和他之间发生过些什么了,有多少开心的或者不快的,都想不起来了,可能这是我总是快乐的缘由。妈妈总对我说不要气,只要记。 我呢就是这么不长记性,偏偏是只气不记。气过呢就云开雾散了,不想记得很辛苦,希望忘记所有的不快。和任何人相视一笑抿恩仇,岂不快哉,幸哉。原来要开心很简单,就是将不开心的忘记,忘记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去重复象祥林嫂那样,也别总告诉自己说要忘记要忘记,结果没说一次就更印象深刻一次。:)可能我有点没心没肺,但是我真的觉得生活很快乐,虽然压力无所不在,可能这也是主对我的保守吧,让我总是那么心存喜乐。感谢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