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微:美国法律如何界定对未成年人体罚 ZT

【RAISING BOYS FIT TO CHANGE THE WORLD】
打印 被阅读次数

     *体罚孩子过头招致法律麻烦*

      中国有句俗话说:棍棒底下出孝子。很多中国人认为,孩子不打不成才,要让孩子有出息,就必须严加管教,如果孩子调皮捣蛋、行为叛逆,家长可以对孩子施以家法,包括体罚。

     一些中国人移居美国后,继续把这种文化观念运用在自己的家中,但是,他们没有想到,在美国体罚孩子过了头有可能招致法律上的麻烦,例如有些家长因为体罚孩子被抓起来,更严重的,连孩子的抚养权都被剥夺了。未成年孩子指的是年龄在18岁以下仍然和父母居住在一起,在各个方面都需要父母的抚养和支持的青少年。

     *两起体罚儿童的案例*

     《纽约时报》曾经报导说,纽约市皇后区一位华裔妇女因为8岁的儿子没做作业就用扫把打他,打得孩子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学校老师看到后,就向纽约市儿童服务管理局举报了这个情况。

     美国法律规定,政府相关部门要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和忽视,同时确保父母或法律监护人照顾好孩子,不让孩子们遭受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学校老师、社会工作者或医生一旦发现儿童受到虐待,必须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如若不然,他们自己就有可能受到轻罪的指控。

     警察当天晚上就来到这位妇女的家中,把她的三个孩子全部带走,并送交儿童收养机构。

     设在纽约的“亚裔美国人儿童和家庭同盟”的执行主任杰西卡.李说:“美国很多亚裔移民不了解政府相关部门有权对他们进行审查,了解他们是不是好父母以及是否尽到作父母的责任。如果有必要,政府相关部门有权把父母告上法庭,甚至把孩子从他们身边带走。”

     *美国人也因体罚孩子招致法律上的麻烦*

     就连很多美国人也因对孩子使用体罚而招致法律上的麻烦:几年前,一位母亲因为孩子淘气而用柳树条打了他的后背,之后,她受到虐待孩子的指控并且被送上法庭。她在法庭上申辩说,我在另一个郡居住的时候,体罚孩子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审讯的法官对她说,你在原来那个郡也许可以这么做,但是在这个郡不行,因为这个郡不允许父母使用任何物体打孩子。他说,用手拍打孩子也许还说得过去,但是用柳树条打孩子是不允许的。

     这个案子说明,由于人们对体罚孩子的认识不同,不同的法官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判决。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美国媒体报导和宣传有时过份强调儿童的权利,因此很多父母在管教自己的孩子时往往手足无措。

     *法律允许体罚孩子吗?*

      美国法是从英国普通法逐步演变而来的,因此它承袭了英国法的很多内容。美国最初的法律规定,孩子是父母的财产,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有绝对的控制权。

     美国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期内,父母体罚孩子的情况非常普遍,有时发生儿童受虐待的情况。但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虐待儿童的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美国上下开展了对虐待和忽视儿童的可疑情况进行举报运动,法庭对举报的案件也努力做出回应。

     另外,联邦的“儿童虐待防止和治疗法”还提供了一些基本的指导方针。这个法律对虐待和忽视儿童的行为做出解释,成为各州制定相关法律的基础。尽管如此,大多数州的法律依然允许父母使用合理的、及时的体罚来管教孩子。

     *  合理的体罚管教是允许的*

      南卡罗来纳大学法学院教授罗宾.威尔逊指出,以俄亥俄州为例,虽然该州法律规定任何人不能有意对家庭成员造成身体伤害,但是对孩子合理的体罚管教是允许的。

     威尔逊教授说:“俄亥俄州最高法院判决说,俄亥俄州制定这个法律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家庭暴力造成的身体伤害,但是并没有禁止家长对孩子实施适当的、合理的管教。在人们的观念中,体罚对孩子的培养教育是必要的,只要家长使用的体罚合情合理,而且不造成大的身体伤害,那么他们就不会遇到麻烦,这么做在法律上允许的。”

     *法律允许的范围*

      但是,体罚孩子和虐待孩子之间有什么不同呢?哪种程度上的体罚才是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呢?南卡罗来纳大学法学院教授威尔逊指出,在这个问题上,各州的法律各有不同。她说,有些州的法律规定,合理的体罚是允许的,即使对孩子造成一些伤害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其它一些州的法律明确规定,如果给孩子造成终身伤残,这种体罚是绝不允许的。

     威尔逊教授说:“例如,华盛顿州的法律说,虽然体罚孩子不算违法,但是以下几种行为问题严重,例如,扔孩子、踢孩子、用火烧或用刀伤害孩子、用握紧的拳头打孩子或者用致命的武器威胁孩子,这些行为是不允许的。华盛顿州的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因上述行为被告到法庭上,他们必须向法庭证明他们这么管教孩子是有合理的理由的。”

     *虐待儿童罪*

      耶鲁大学心理学教授爱德华.齐格勒认为,在体罚孩子和虐待孩子之间很难划清界限。他说:“美国每年有大约三千个孩子因受到虐待而死亡。很多时候,父母一开始只是想管教一下孩子。但是,因为孩子实在太不听话了,下手太重,孩子受到伤害,这就构成了虐待儿童罪。”

      *避免法律麻烦*

      虽然美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说不许打孩子,但是究竟哪种体罚不构成虐待孩子,不同的法官会做出不同的解释。

      杰西卡.李说:“为了保险起见,父母应该努力寻找其它的途径,而不是通过打孩子来管教他们,这样可以避免很多法律上的麻烦。父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象皮带,鞋子或者棍子这样的物体来打孩子,更不能把孩子打得伤痕累累。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父母几乎毫无例外地会被指责虐待儿童。”

      美国联邦和各州都有保护儿童免受虐待的法律,但是对于父母可以施以多大程度的体罚来管教孩子,美国并没有统一的联邦法律,往往由各州自己来定,而且各州的法律规定也都不尽相同。另外,由于不同法官对这个问题的观念和认识不同,究竟哪种体罚是恰当的,以及什么程度的体罚构成虐待儿童行为,不同的法官可能会做出不同的解释和判决。

     *父母管教孩子的权利和儿童的权利*

     密西根大学法学院教授迪凯特指出,就目前情况来看,美国法律似乎更倾向于父母的管教权。

     他说:“美国法律在很多方面都非常重视儿童的利益,例如法律规定必须对儿童被虐待或可能被虐待的情况进行举报。案子提到法庭之后,儿童也有权请律师为他们的利益申辩。但是,公平地说,美国法律更倾向于父母管教孩子的权利。”

      法学教授奥伦特利克尔印第安纳波利斯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教授戴维.奥伦特利克尔也持类似的观点。

      他说:“美国法律只有在情况极为严重时才会对父母实施制裁。法庭判决说,只有在对孩子造成的身体伤害的危险急剧增加时,法庭才会介入。因此,法律为父母使用体罚提供了很大的回旋余地。只有在孩子严重受伤,例如骨头被打断或身体被烧伤的情况下,父母才会遇到法律上的麻烦。如果没有达到上述程度,父母使用体罚来管教自己的孩子通常是允许的。”

     华裔母亲因为打孩子过了头而失去抚养孩子权利的案件让人觉得,美国法律似乎更强调儿童的权利,而对父母体罚孩子的惩处非常严厉。但是,专家却指出,和许多欧洲国家,特别是和明文禁止体罚的瑞典相比,美国的做法更倾向于父母管教孩子的权力。

     *禁止体罚三岁或三岁以下儿童?*

     前不久,加州议会的一项议案就在全美引起了不小的波动。旧金山湾区民主党女议员利伯(Sally Lieber)2007年1月22日在州议会正式提案,要求严格禁止对三岁或三岁以下的儿童进行体罚,违者可能判处监禁一年或罚款一千美元。

      这个提案提出后,很多父母表示强烈反对。一些保守派和强调家庭观念的组织对这一议案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们指出,将体罚孩子刑事化,体现了政府是一个专横的“保姆”政府。面对强大的压力,利伯议员不得不对议案进行修改。她提出,父母打孩子的屁股,即使造成一定的伤害,在加州仍将属于合法。但是,用皮带、鞭子或棍子打幼小的儿童是不允许的,父母可以因为上述行为受到起诉或被判刑等。

     *政府如何保护儿童利益*

     南卡罗来纳大学法学院教授威尔逊说,在这个问题上,美国政府往往扮演家长的角色,它关心未成年孩子的利益,努力保护他们免受伤害。

     威尔逊教授说:“政府往往以家长自居,介入出现问题的家庭。对有些人来说,政府这么做可能是在破坏这些家庭的隐私权。但是,政府认为这么做是在保护孩子。例如,如果一个孩子受到身体上的伤害、或者有可能受到身体上的伤害、政府可以以保护孩子免受伤害为由把孩子带走,也可以对有问题的家庭进行监督。如果父母伤害了孩子,政府会提出让父母‘自愿’接受心理治疗。”

     印第安纳波利斯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教授奥伦特利克尔强调指出,实际情况是,美国法律把政府的介入与父母管教孩子的权力加以平衡。

      奥伦特利克尔教授说:“一方面,我们让父母自己决定如何教养孩子,而不是听任政府指手划脚。另一方面,我们也确保父母不滥用管教孩子的权力。由于孩子年纪还小,尚不成熟,假设父母滥用他们手中的权力,那么政府就会出面保护孩子。”

     *美国的儿童福利体系*

     目前,美国各州都有自己的儿童福利体系。州政府有关部门有义务对儿童受虐待和忽视的举报进行调查、为有问题的家庭提供服务,并且为从亲生父母身边带走的孩子提供领养家庭。

     另外,各州青少年法庭也会对涉及未成年孩子的案件进行裁决。法庭根据某一指控来决定是否要把孩子从父母身边带走,或乾脆终止父母的抚养权.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