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美国的时候,整天感叹于美国人的“多德”。大多数人说话有口德,开车有路德,做买卖有商德,为人做事有道德。而那时候的社会主义中国大陆,好像都缺了这些“德”。余心中大为不解:何以资本主义人都自私自利,反而多德;而社会主义社会提倡大公无私,反而缺德呢?
来到美国已经很多年了,见了很多各种各样的人,经历了很多事情,最后终于发现,其实美国人和中国人本质上都差不多。有人大公无私,有人小气自私。套句老毛的话说,是“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套句古话说,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可是何以在中国见的缺德事好像比美国多呢?细想起来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客观原因之一是,中国人口众多,有十三亿人,是美国的四倍还多。而这十三亿人里,在沿海地区的就有近十亿,从人口分布来说,相当于整个美国的人口都挤在加利福尼亚州。在同样一块面积的林子里,鸟在中国那边比在美国这边至少多出了十几倍,所以坏现象也多出十几倍。我曾经在纽约的时报广场特意呆了半个小时,结果就见到有人吐痰,有人拉皮条,有人摆走私小货摊等等。
另外一个客观原因是,美国是汽车文化,中国是走路文化。你要看有些美国人有多脏,只要上他们的车看看就行。我读研究生时有一位美国同学,衣服和袜子好像永远都不洗,穿完了就放在车上,过几天再拿出来穿。我只坐住他的车一次。那味儿,差点没让我当时吐出来,以后再也不敢坐他的车了。他既然开着一个垃圾桶到处走,当然可以不象在中国的小青年似的随地乱扔垃圾了,他只是将垃圾扔到自己的车上而已。
还有一个客观原因,中国的居住环境比美国恶劣的多,脏物没有流走的渠道,从而造成环境一步步恶化的负反馈。不管是谁,在这种负反馈的环境下表现都不会比在正反馈环境下的人表现好的。
说到主观原因,中西主流文化的区别可能也是造成“多德”和“缺德”的差别的主要原因之一。西方人强调法调,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是法家。中国的社会主义大家庭却有更多的儒家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特权主义思想,在执法上人为地造成了社会的不公正。常言道,没有公正,就没有和平。或者“上梁不正底梁歪”。因为对社会精英或执政阶级成员执法不严,造成下层社会群起效尤的“法不择众”的局面,使得缺德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治。
还有一个主观原因,则在于西人立法假设人是自私的。而社会主义中国的立法,至少在以前,是假设无产阶级有领导阶级的觉悟的。这造成了中国的立法缺少应有的制裁机制,给破坏社会秩序的人造成了法律上的可乘之机。
另外一个主观原因,是公民的教育程度问题。从占人口的百分比算,美国受高等教育的人比中国多得多。人口的素质往往是和文明的程度成正比的。
近年来中国对大城市的文明程度抓得比较紧,我觉得其文明程度和美国的大城市的差别并不太大。目前中国的“缺德”的主要是中小城市和农村,在那里法律的概念比较淡薄,所以缺德事做得就多一些。随着中国人生活环境的好转,相信文明程度也会大大提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