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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天灾多因人祸
作者:刘革学
本文原载《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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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灾与人祸之间有著某种逻辑的关系,特别是随著人类文明的发展,这种逻辑性愈来愈鲜明地呈现在人们面前。
2000年的春天,对于饱受风沙之苦的中国北方地区的人们来说,接连几次的一次比一次强烈的沙尘暴天气不禁使人徒增世纪末的感觉。北方几大城市,甚至首都北京高墙深院内的富贵人家也不能幸免,任何骄傲的人在大自然的威力面前都显得如此渺小可怜。
大自然忍无可忍
沙尘暴是一种天气,却与人为的环境破坏有著直接的关系。这次沙尘暴天气中大量的沙尘来源于西北地区。内蒙古的额济纳河、甘肃的黑河、新疆的塔里木河,由于管理失控,上中游截留水源,使下游千百年水草丰美的湖泊、绿洲,在短短一、二十年内便变成沙漠。为了一种叫作发菜的原始的蕨类植物,仅宁夏就有170万大军涌入内蒙古草原挥铲奋战,将草皮几乎翻了个遍,使本已稀少的植被遭到毁灭性的破坏等等,丧失理性的人们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不顾后代的死活,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不顾他人的生存危机,不顾生态空前的恶化。大自然终于忍无可忍了,在这个春天对著这可怜而可悲的人们狠狠地咆哮了几声,可是,不幸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已清醒。
1998年的夏天,长江、松花江,一南一北,发生特大洪水,上百万的军人、民工和干部群众在江堤上以血肉之躯与洪魔做殊死搏斗,堵来堵去,险情还是接连不断,洪水还是冲决了大堤,人在大自然面前并不是永远不可战胜的。这次洪水的流量并非历史最大,但险情和破坏却如此严重,实乃事出有因,一则上中游滥砍滥伐、毁林开荒,植被破坏严重,水土流失严重;二则下游围湖垦江严重,蓄洪□x能力大减,三则腐败蛀虫吃掉了防洪工程中的钢筋,代之以竹篾,留下豆腐渣工程抵抗洪水……人类的愚蠢行为终于招致大自然的惩诫,并为之付出代价。
1960至1962年,中国三年困难时期,人民困苦不可言状,饿毙者成千上万,非正常死亡人数5000多万,人口出现历史上少有的也是新中国成立至今唯一的一次负增长。这次“困难”,当时的官方宣传归咎于“苏修卡我们脖子”,以及“严重的自然灾害”,可事实上,却是人祸大于天灾,正如邓小平所说的,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
三年困难时期之前,先是大炼钢铁,后是人民公社化,都对生产力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据过来人回忆,58年、59年,庄稼长得都很好,但大锅饭、人民食堂,加上大炼钢铁,庄稼没人管,许多都烂在田里了。
浮夸风、官僚主义更是三年困难时期的瘟疫和群众大量非正常死亡的罪魁祸首。据说甘肃省当时每年实际最多只能生产20亿斤粮食,但省委往中央虚报成120亿斤,结果,只调出了10亿斤,人已饿死了一大批。河南省信阳地区由于多报产量,农民所产粮食几乎全部入库,人民群众却守著粮库吃树皮、草根,结果饿死者达20万之众!连毛泽东也闻之震怒。
困难了几年,毛泽东等人发热的头脑也总算清醒了一点,毛泽东本人做了自我检讨,只可惜这种清醒并没有保持多久。据研究资料显示,三年困难时期,中国的自然灾害损失水平并不比平常年份高,处于平均水平附近,而之所以出现那么严重的灾难,主要是因为人祸。如果把“苏修”这个人祸算进去,恐怕人祸的因素还要大于七分,而与“苏修”交恶,我们自身也不无原因。
如此看来,天灾的背后多有人祸在作崇,所以,要减少天灾,首先要从治理人祸著手。治理沙尘暴,也必须从治理人下手,而关键之关键,是治理人们头脑中的愚蠢和短视,不光是对那些破坏环境的挥斧舞锯者,也包括那些缺乏环境保护意识的歌舞升平的权贵富豪们。教育是必要的,强硬的法律手段、行政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于那些缺乏理性的人,在大自然惩罚他们之前,社会和国家应首先对他们进行惩罚,惟有如此,才能保护生我们养我们的大自然母亲,才能维护我们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张扬人类文明中的理性旗帜,保证子孙后代的福祉。
(本文原载《联合早报》)
3/8/2001 2:17: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