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痞子的似水流年(十三)

我们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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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前,我的回忆总会从大学刚毕业那时开始,那时候,我在绿韵上班,成天把自己弄成无忧无虑的样子,事实上那时候我年少无知,有一千种理由去无忧无虑,去迎接生活带给我的幸福和忧伤。那一年,发生了许多荒唐事,如果把帮助老鲁打架那档糗事排除在外,我就是那个像海子所描绘的幸福的人。我没有喂马、劈柴,也没有周游世界,成天和花花草草打交道,偶尔客串收旧破烂挣些零花钱,但这种恬淡的生活也是快乐的重要元素。在我幸福的21岁,我想爱,就和一个叫王丽的同乡搞在一起,她给我肉体的欢愉,肉体的欢愉是一个令人恐惧的快乐。我们在她的房子里不知疲倦地相互爱抚,每当她发出巨大的呻吟,我总是害怕地捂住她的嘴,我害怕她会在巨大的快乐中死去。我害怕她高潮到来时说的那些句子,她总会用急促的声音说,坏蛋,干死我吧。

后来我遇到了简,就莫名其妙地跟着她奔跑,把我们的人生轨迹交汇在一起。我不但和她睡觉,还得到了她的公司。21岁时,我喜欢和女孩睡觉,觉得抱住喜欢的女人才不会在陌生的城市里茫然。我成天和简腻在一起,像被强力胶粘在一块般密不可分。我们在办公室里打情骂悄。每当完成一个案子,我们就在办公室内肆无忌惮地接吻,和简一起经营公司的好处是,我们总有接不完的案子。开始我还认为这个叫简的女孩公关能力特强,直到后来接触多了,我发现大多的案子都和一个叫东源的地产大鳄有关。

我问简,东源到底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她笑了笑对我说:“孬子,那是我爸的公司。”

我有一种被欺骗之后的疲倦,大学刚毕业苦心想进入这家公司,却不经意被弄到绿韵,当我离开绿韵后,却又开始和这家公司纠缠不清。它曾经那么远,遥不可及,现在却又如此之近,信手拈来。

我佯装生气大声说:“那你要我来做什么,你一个人就能搞定。”

简抱着我,“孬子,公司是以你的名字注册的,我只是你的助手。”

原来我只是简瞒天过海中的一个棋子,几个月前她神秘地把我的身份证要去是为了公司注册。

到广告公司上班后,我又可以衣着随便地上班了。就是说,不用成天把香肠一样的领带挂在脖子上,这是我自己的公司。我有绝对的自由,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行事。上班的时候,我大多时间都呆在办公室里,处理一些简单得让人厌烦的琐事。每天晚上,简把车开过来,我们再一起回家。

我开始习惯这间二居室的小屋,甚至认为它就是我们的家。我喜欢简洗过发后,头发湿淋淋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喜欢她为我点燃的香烟,似乎每只烟都留有简甜甜的唇膏味儿。我们坐在淡紫色布面沙发上看影碟,那一年,我把从前听说过所有的碟片都看了一通,为别人的故事喜怒哀乐。我们的屋子里灯总是点亮到深夜。在屋子里,简是个慵懒的小女人,她习惯穿一件过膝的大T恤,胸前印着几个大写的卡通字母,“YANGJIAN”。她走动的时候,字母在她高耸的胸前跳来跳去,简的胸部很美,就是说乳房很高,用手触摸像冷冷的青苹果,闻上去也有青苹果的香气。每当她绕过我身边时,我总会想起从前看过的那部叫《红字》的小说。简的T恤里什么也没穿,看着就有一种想犯罪的欲望,我们在客厅里拥抱,她勾着我的脖子,跳起来把腿绕到我的腰上,这样就可以背到卧室里做爱。我对她说,看到你胸前的字母,就会想起红字中的海丝特•白兰,她说,红字就红字。我要做你的海丝特•白兰,为你生,为你死,为你身背耻辱的红字。

把时间推到数年之前,我们就这样相亲相爱,形影不离。

后来我常常会想起这样的生活片段,如果生活就这样按部就班波澜不惊,那我们现在会是什么样子。我们未来的40岁会不会真的到山里寻一块土地,在春天里养那群想像中的黄绒绒的小鸡。也许到了那时,我们已经失去了最初的激情。最初的一个月里,每当从睡梦中醒来,看到我身边躺着的简时,总觉得这一切就像做梦一般,我要使劲地咬一下手指才能使自己清醒。这样我就有了咬手指的坏习惯,而且不分场合。看到我这样,简就会及时地给我一巴掌或是一粟凿,好让我从臆想中醒来。她会大声地喝斥我,你傻拉。

我立马把手背到身后,这样就象一个听话的小学生,我诚恳地说:“报告老师,又傻了一回。”这时,简放下严肃的面具,把嘴凑上来,亲我一口,用表扬的语气说:“我就喜欢你的傻样儿。”

我不知道傻样儿有什么好喜欢的,如果她真的喜欢傻子,大街上有的是。

我们果然就遇到了这样的一个傻样儿,他是个流落街头的木匠,是我的远房表哥。这个表哥就蹲在安庆路口,一双大眼看着街上川流不息的人群,离他不远处是C城的小商品市场,许多外地人都喜欢在这里进货,我的远房表哥叫大志,名字听起来很不错,但却胸无大志——这一点尤其像我。那天我和简在吴记小吃吃过晚饭后,华灯还未初上,天气也很好,我们牵着手在路上溜达,转过安庆路口时,我听到一个激动的声音用家乡土话在喊“二牛,二牛。”

我寻着声音,就看到了大志。他一头乱发,穿着迷彩服,躲在法梧下面,身后是一丛修剪得很漂亮的绿篱。从修剪的手法看,这丛绿篱是绿韵老张的作品。大志一身迷彩装束颇具伪装性,简虽然听到了声音但半天也没寻着人,她拽了拽我的手臂,惊慌地问:“闹鬼了撒?”

我指着树下摇晃的脑袋对她说:“瞅准了,人在那儿。”

听到熟悉的声音后,我端详着树下这张和姨娘极像的女人脸,虽然面孔黝黑,但看起来却有几分秀气。在异乡看见亲戚让我开心不已,我招了招手对大志说:“站起来,别蹲在那儿,像拉屎似的。”

我们领着大志返回吴记,要了盘“吴记”最好吃的龙虾。简安静地坐在我身边,好奇地看着我的乡亲,她看到大志穿着不合时宜的迷彩服,把刨子用麻蝇系在腰上,满意地点了点着,笑嘻嘻地对我说:“你的同乡不错嘛。”

“哪儿不错?”

“哈哈,像个野战军,还挎着枪呐。”她笑着,然后咳嗽一声,压低了声音唱:“骑马挎枪走天涯……”

简的话让我哭笑不得,啪地伸出手,敲着她的脑袋纠正她:“看好了,那不是枪,是刨子,做木工用的刨子。” 我的表哥把刨子背在身上闯进城市,像当初挎枪的士兵一样,臆想着用刨子刨出片新天地。
一口气吃下三盘龙虾后,表哥打了几个心满意足的饱嗝。简问他:“吃饱了撒?”

“饱了。”大志是个诚实的小伙子。

“饱了我们送你回去。”我问大志:“你住哪儿?”

“我住月桂坊。”

我们决定先把他送回去。

大志跟着我们来到停车场,简打开车门,拧动点火开关,对大志说:“上车吧,我们送送你。”大志连忙摇着手,说:“不了,我自己回。”

“别拘束,都是自家人。”我打开车门把他塞进去。

大志站在车边手足无措地摇着手的样子让简发笑,过去许多天后,她还津津有味地评价我的表哥:“好玩,那傻样儿,像个受惊的将军。”

对于简这种马尔克斯式的玩笑我不以为意,只是淡淡地说,你们有钱人的气焰吓着了他。

再次回到月桂坊,走在熟悉的路灯下面,我又看到在灯下走棋的人们,他们亦如往昔般地吵闹,两个走棋者为了一只车相互开骂,吐沫在空中如苍蝇般乱舞。

大志住在一个两层楼房里,是一间阳光照不到的小屋。我看到一个年轻的妇人在门口迎他,连忙叫声“嫂子。”大志尴尬地挠着乱草似的发,认真地纠正我:“不是嫂子,是同乡。”这个家伙边自己都快养活不起时,还不忘姘个女人。

这个呆头呆脑的家伙莫名其妙地闯进我的小说里,还背着个刨子。他就是我表哥,那时候他24岁,正是奋发有为的年纪,这个年纪里很多人都想干点大事,事实上,表哥在从县城登上来C城的汽车时,也有奋发有为的想法。在他想奋发有为时,在车上遇到几个骗子,我的远房表哥用自己的四百元人民币换了一大把一文不值的秘鲁币,下车后就身无分文了。他流落街头,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看到老太太过马路就义务上前搀扶,看到路边有门窗损坏也愿意把它修好。草儿在月桂坊对我说,这样的好小伙不爱他都难。她果然用在沙子里发现金子的眼睛在人海中选中了大志。那一次,她早晨在批发市批了几斤蔬菜,正当她不知道如何弄回去时,大志走上前来,帮他把菜弄上车,并义务送到菜市场。于是,草儿收留了他,也算是搭了帮手。大志很好地履行了半个姘头半个苦力的工作。就是说,做事和做爱都很卖力,投入了极大的热情。还利用业余时间上街揽点木工活。

让四肢发达的表哥来公司上班是简的主意,她认为我表哥手脚勤快,还会一手木工活,将会是一个很不错的外勤。事实证明简的分析相当准确。大志很快就适应了新环境,工作相当卖力,更难能可贵的是他那种视公司为家的主人翁责任感,他珍惜施工场地上每一管霓虹灯,每一块角钢,他清理过的场地总是干净无比。

每当看到他坐着工具车汗水泠泠地回来,简总是夸张地对我说,你看你看,咱们的将军是多可爱的人啦。表哥身背刨子的样子给简留下了过于深刻的印象,她喜欢称他为受惊的将军。在大志没来公司之前,我们很少出外勤,基本上都是把接到的单子转手给广告制作公司,我们只做策划。大志到来后,我们才真正涉及到具体制作。我从劳务市场寻了几个手脚麻利的年轻人,拉起了制作班子。这样,我们的公司就是一个比较正规的广告公司拉。一开始,简怕麻烦,认为没有必要把那些脏活累活揽过来做。我对她说,咱这不是让表哥有用武之地么,后来,我表哥果然就有了用武之地。

公司逐渐小有名气。看到我成天忙里忙外,樊简以心疼的名义把朱妍弄到公司协助我的工作。这是一个细眉顺目的女孩,长着一双漂亮的丹凤眼。那时候,她刚毕业,算起来还是简的学妹。这是一个和简一样说话频率很快的姑娘,她们俩在办公室时叽叽喳喳地交谈,可以起到灭蚊剂的作用——没有哪只蚊子受得了她们的嘀嘀哒哒。她们在办公室里把那所大学的陈年旧事一件件拿出来点评。我趁此机会溜了出去,在外面玩了半个小时,我第一次见到朱妍就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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