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或狂欢(八)
我们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
2
现在,我们暂时忘记宁远、忘记那所不入流的大学、忘记那个小乐队和坐台女,把那个被烧死的可怜看山人撂到一边。谈一谈我成长的地方——有位名人不是说过,故乡对一个人的性格品德至关重要。好,我就谈谈出生、成长的那个至关重要的地方。
那是一个关押劳改犯人的农场,被一条三十多米宽的人工干渠所包围。农场边有座几十米高的小山,山上长满低矮的灌木。几座水泥桥把农场和外面世界联系起来。镇子上长年累月都住着来探监的外地人。农场面积大得惊人。几万名劳改和数千名管教及家属散在其中,农场最常见的是500*100米的水稻田,可以想象一下那种水稻田面积有多大,它是劳改们的灾难。
我生长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我们的普通话可以使自己和外地的孩子们很清楚地分辩出来。如果不爱学习,场里有自己的技校,我的朋友们大多都成了技校生,毕业后就被数万亩水稻田和数目不详的厂区所浸没。
没去省城上大学前,我生活在那儿,孤独、骄横、性格暴躁。几乎每年,我们都要和当地的孩子们干上一架,农场作为此地的城中之城,我们和当地人格格不入。农场里生活着各式各样的人,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是某个行业的翘楚,所以,如果你有心,在那儿能学会不少技能。
16岁前,我所有的回忆都和它有关,我记得在那儿曾经遇到一个有手淫习惯的男孩,他大我一岁,有一头忧郁的长发。某天,我坐在候车室里等校车时,他摇晃着两条长腿揍了过来,冲我说句嗨。
“叫我?”我抬起脑袋看着他。
“给你看个好东西。”说完,他神秘地从书包里掏出本印刷精美的画报,画报里许多女人光着身子,张着腿。毛绒绒的阴户一览无余。
“怎样,牛不牛?”
“牛B大了,哪儿弄来的?”我好奇地问。
“我爸队里上海劳改带的。”
我咽了咽口水:“不错,什么画报?”
“playboy”那家伙用难听的英语说。
我们相识了。
他家里有许多本黄色画报,星期天时,我们就躲在小屋里翻看,一边看还一边对女人的那里发表意见。
他和我灌输手淫的妙处,说一边看画报一边用手干那事,简直爽极了。
离开农场前,我们经常相约出去玩,夜晚时躲在家属区偷看女人洗澡,有一次甚至跑到一间空房里偷看男女偷情。如果不是考上大学,我极有可能现在和他一样,在农场上班,空闲时出去找女人。
我曾经在一部小说里写到过他,他叫王国庆。
上大学那天清晨,我站在水泥桥上,回头看见农场整齐的监区在晨曦中渐渐明亮,武警站在观察哨上,镀了铬的军刺在初日下发出炫目的光芒。在心中,我对自己说,妈的,这该死的地方,老子再也不会回来了。父亲的车停在桥头,他和母亲从车里伸出头,大声冲我喊:“看好了没,还不走?”
这么多年来,虽然身处异地,但始终背着故乡的恶名,它在我的每一个毛孔中滋生,在每一次不经意的举止中显露无遗。
3
那年夏天从林场回去后,我先从学校取出学生档案,然后按照父亲的安排,去找省外贸的一位领导。那位领导的亲戚犯过罪,关在我们大队,父亲曾经给他帮了很大的忙,所以大三时,领导就许诺过,要帮我找一份好工作。农场子弟的好处就是可能在不经意之间就能认识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谁也不能确保不会犯罪,而农场就是管教干部的天下。
去找他时,那位领导正被痣疮折磨得坐卧不安,见我进门,他苦笑了一下。我随手把十盒西洋参放在沙发边,领导说:“贤侄,来看叔干嘛带东西。”
拷,这家伙竟然会说出那么酸的话,都管我叫贤侄了。想到这儿,我仍住笑,说:
“叔,爸说您睡眠不太好,要我给您带几盒西洋参。”
“何止睡眠不好,忙得痣疮都犯了。”领导竟然会说出这样无厘头的话来。
说了几句闲话,我就告辞了,出门前,他对我说:“贤侄,有空来看看叔。”
“好。”我掩上门。
后来才知道那家伙其实是个粗豪汉子,皖北人,能喝两斤白酒,喜欢看武侠小说,成天想着回到中世纪去劫富济贫。
我又陆续拜访他几次,每次都带套武侠小说家的全集,乐得他屁颠屁颠的。有时间,有一次,我们一起讨论《雪山飞狐》,他要我猜测胡斐和苗人凤最终命运,我是个悲观主义者,就说,很清楚,他们决斗时巨石塌了,都摔死了罢。
“我认为他们俩都上了岸,胡斐后来娶了苗若兰,他们还生了个大胖小子,叫胡来。”领导说。我心里想,你才胡来呢,但嘴上还要辩几句:“那时候没直升机,怎么上来?”
“武功那么高,当然用轻功飞上来了,贤侄。”为了这个不靠谱的小说,他竟然和我争得面红耳赤,真象个江湖人。
最后一次看他时,他正躺在床上,歪着脑袋看《浣花洗剑录》,由于刚开了痣疮,他保能侧着睡,他比较胖,还谢了顶,躺在那儿,活脱脱一尊卧佛。
我把一套温瑞安的武侠小说集放在床着柜上,拍了拍新书:“叔,瞧给你带什么来了?”
他拿了本书掂量一下,指着床下一大堆高级礼品说:“那帮人,只会给我带这些。”然后冲我招招手,让我坐在床边,用一句酸叽叽的话说:“知我者,贤侄也!”
如果他不是长辈,我真想拿起床头柜上的茶杯给他一下,真受不了。
等待分配的那段时间,我一个人呆在出租屋里,无聊至极,有时候给采薇打电话,她还赖在云苔山。
“你不想回了?”我在电话里问她。
“真让你给猜着了,我想到林场上班呢。”
“确信你没发疯?”
“正常着呢。”
“你说林场好在哪儿?”
采薇在电话那端说:“每天只要在山里转一圈,看看有没有哪个地方着火了,或是有没有砍树的,其余时间就一个人呆着,看书,写小说,多妙!”
“每年呆一段时间未尝不可,成天在那儿,会疯的。”我说:“真是个怪人。”
“一直是。”采薇挂断电话。
虽然经常给她电话,但采薇的手机很少开机,她非常讨厌用手机,本来坚持不用的,但她父亲说,如果不用手机就不许她去林场,采薇这才妥协。我估计即使用,她的手机也经常缺电,据我所知,采薇除了写小说,对别的事都不太在乎。很多时候虽看上去衣着得体,举止优雅,待人接物彬彬有礼,但也有穿错袜子就跑去上课的时候。除了出门,呆在家里,她连乳罩都懒得带,有次我讽刺她,再不带乳罩,小心乳房下垂。采薇自信地说,挺着呢,要不检查一下?然后就要掀开上衣让我瞧瞧,弄得我满面彤红。
我说采薇是个偏执狂,她不予否认。我喜欢她讨论时的执着劲儿,喜欢她那种抱根问底的精神,在她眼里,对任何事都要探求,甚至性爱。
就在我送给她那件饰物不久,有一次我们在出租屋里,不知谈什么,后来就谈到性爱。
“我真不理解,男女之间竟然会干那种事。”采薇一边用食指敲击着那只骷髅头,一边对我说。
“有些事是不用去理解的,那是本能。”我分析给她听。
“本能?”
“是的,一只猫叫春或是一只狗发情,就是出于本能,人也一样。”
“那你说本能是怎么回事。”
“身体里本来存在的东西,会在某个恰当时跳出来。”
“那你本能过?”她用好奇的眼光看着我,就象看一件未打开的礼品盒,好奇之心溢于言表。
我开始和她说起那些难堪的西藏之行。听完我的诉述后,采薇思考一会,对我说: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就免不了干那事,是么?”
“很多时候,大体如此。”
“我可没想和你干那事,起码现在还没那兴趣。”采薇总结着。
大三上半年,我们小乐队解散了,余洋的解释是专心找工作,必定我们都不是靠音乐吃饭的人。最后一场演出,
“浪漫假日”老板终于答应让我们演唱自己的歌。那天,老北在台上把自己大学时写得中意的曲子都唱了一遍,不得不承认,那家伙很有音乐天赋,写出的作品极有内涵,老北唱到动情处,把自己弄得伤感得不行,流泪满面的。客人们陆续走了,只有坐台小姐们出于礼貌,茫然地听着他唱,老北拿着麦克风,大声说:“姑娘们,此刻我们所有的音乐和爱情都是为了你们,将来,我要让更多的人听到我的歌。”
许多人为他鼓掌。最后,我们以《青春》作为“超越”乐队的终结之歌;我们唱:
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
四季的雨飞雪飞 让我心醉却不堪憔悴
轻轻的风轻轻的梦 轻轻的晨晨昏昏
淡淡的云淡淡的泪 淡淡的年年岁岁
带着点流浪的喜悦 我就这样一去不回
没有谁暗示年少的我 那想家的苦涩滋味
每一片金黄的落霞我都想去紧紧依偎
每一颗透明的露珠洗去我沉淀的伤悲
在那悠远的春色里我遇到了盛开的她
洋溢着眩目的光华象一个美丽童话
允许我为你高歌吧以后夜夜我不能入睡
允许我为你哭泣吧在眼泪里我能自由的飞
梦里的天空很大我就躺在你睫毛下
梦里的日子很多我却开始想要回家
在那片青色的山坡我要埋下我所有的歌
等待着终于有一天它们在世间传说
……
我们最后的歌感染了她们,她们开始叫DJ选歌,大家一只接一只地唱,安娜也上台点了只歌,她唱的是张艾嘉的那首《爱的代价》,那个夜晚,她的歌声出奇的好听。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 像朵永远不凋零的花
陪我经过那风吹雨打 看世事无常 看沧桑变化
那些为爱所付出的代价 是永远都难忘的啊
所有真心的 痴心的话 永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他
她轻轻地唱,我们在下面大声地和着。走吧,人总要学著自己长大,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走吧,走吧,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也曾伤心流泪,也曾黯然心碎,这是爱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