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的身份分析
耶稣是基督教的“救世主”。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就是:人人都是罪大恶极的,该死的,而耶稣在十字架上替基督徒们“死”了一回,基督徒们的“罪”相应的惩罚就由耶稣替代基督徒们承受了,基督徒们因此就可以“永生”了。我去过很多教会,许多基督徒一说起耶稣替基督徒们去“死”的时候,就像北朝鲜人民提起金将军的时候一样,会泪流满面的。
历史上是不是真的有耶稣这么号人,在史学界是有很大争议的。关于这一点,方博士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一文作了详细地考证,我就不重复了。但是,假如历史上真的有一个耶稣,我们来分析一下耶稣的身份:
1)如果耶稣是人:如果是这样,那么耶稣就是一个疯子,一个自以为自己是“神”的疯子,对吧?
2)如果耶稣是“神”,耶稣“死”了吗?按照“圣经”的记载,耶稣上十字架之前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会“复活”,那么这样的“死”算得上“死”吗?或者说,这样的“死”到底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耶稣的“死”其实就是一场及其廉价而且拙劣的闹剧!简单分析如下(下面,基督徒们简称为“基们”):
第一,按照基们的信仰,耶稣是“全知全能”的,他在被吊上十字架上“为基们赎罪”之前,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三天之后就什么事儿也没有!这样的“死”叫“死”吗?或者说,明知一定会复活的“死”有什么可怕的?
第二,基们辩解说,耶稣吊在十字架上很痛苦。好吧,假设耶稣吊在十字架上真的很痛苦。但是,按照基们的信仰,耶稣的生命是“自有永有”的,他受了多长时间的苦啊?他受的那点苦想对于他“自有永有”的生命来说,什么也不是!还不如我们受0.001秒钟的苦(相对我们的生命)来得多。
第三,基们继续辩解说,耶稣所付出的或许在耶稣为少,但是在基们却为多。我举的例子是:假如有一个乞丐张三快要饿死了,比尔盖兹看见张三很可怜,动了怜悯之心,施舍了张三五美元使得张三可以上麦当劳吃一顿。五美元在比尔盖兹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在张三来说却是救命的。张三自然应该对比尔盖兹的施舍感激涕零;但是,张三可以因此认为比尔盖兹很爱张三吗?或者说,比尔盖兹施舍了张三五美元能说明比尔盖兹很爱张三吗?
所谓“耶稣的爱”就是这样的一个笑话!希望基们认真思考一下,不要那么固执。只要你们跳出你们的那口井,你们就会发现,天空真的比你们的井口要大得多。
这么简单地分析一下,不知道基督徒们看得懂这个逻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