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美国:此社会不求公平而是摆平 (zt)




我拿到博士学位后就开始了美国的教学生涯。我的第一所学校是协和大学。

普天之下学而优则仕

  美国是一个多元的社会,条条大路通罗马,出路比较多,有较多的机会。而且美国文化又强调个人独立性,多数家长很尊重孩子的决定,在学习专业、婚姻和职业等重大人生选择上一般都不会干涉。我观察美国式的家庭教育,注意到不同的文化特点,父母一般认为只要自己的孩子喜欢、感到幸福就好,不会以自身经历为经验教训,为他们提供人生的指引,也没有强调奋斗精神——我觉得那才是最需要的。

  例如,美国学生往往凭着兴趣选择专业。所以,很多人就读了文科,因为文学、历史、政治学等学科,本来就是比较有趣的。但就业市场上需求最大的是有技术性的专业,如工程、电脑、会计、金融等,所以文科毕业生就业就比较困难,而且很多人都找不到专业对口的工作。反而是一些外国学生选择专业时会考虑就业前景,毕业后也较容易找到工作。此外,美国学生的生活环境比较舒适,很多人没有太强的竞争意志,稍遇困难就想放弃,所以,大学生的退学率相当高。

  我也会作一些生涯规划的讨论。我说,美国喜欢标榜美国社会的“机会均等”,但那只是一句空话。一个小孩出身于纽约长岛富人区,从小就有良好的教育环境,还有父母的经济支持,更有家庭关系和名人校友编织的关系网;而另外一个小孩出身布朗克斯区贫民窟,成长于一个单身家庭,从小就混迹于街头的帮派群,或许还有个在监狱服刑的父亲,他们两者怎么可能会有均等机会。

  但是,在美国只要努力就有机会,而教育是创造机会、改变命运的最好途径。不管肤色是白、黑、黄、红,只要有良好的教育,你就有更多的机会。所以年轻人一定要努力完成大学教育。我又以美国政府统计局的个人收入的数据为例,显示了个人所得与教育程度直接成正比,特别是技术专业学位的平均收入更是高于普通的水平。其实,我这是在给美国学生变相地灌输中国文化中那种“学而优则仕”的观念。

  这些观念,学生从没有听说过,所以反映很热烈。

与刁顽学生斗法

  美国大学要求研究生的平均成绩要保持B以上,才可以拿到学位。我在教学时对学生要求甚严,但给成绩时就比较宽松,对某些有困难的学生还特别照顾。

  美国教育制度下出来的学生,很多人的数学基础较差,更有些对数字几乎一点概念也没有,我教的MBA财务课,他们就觉得特别难。但这是必修课,他们必须完成这门课才能毕业。以他们的数学基础,我不能抱有很大的期望,可还是设法让他们过这门课。我的做法是,多布置小测验和家庭作业,减少课堂考试所占分数的比重,在期末的时候就给能及格的成绩。

  又是一个学期的开始,我走进了教室,注意到最后一排的一个学生,约六十多岁的老头,那花白的头发和小胡子乱糟糟,看起来都没有梳理过,所穿深蓝色的衬衫也似乎很久没洗了。但是,我油然产生了一种好感——这样的年龄仍然有学习的积极性,真是“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啊!

  按惯例,我第一堂课都要求每个学生作一简短的自我介绍。当轮到那个老头发言时,他说他名字是“斯蒂夫”,担任一家环境保护公司的顾问,并自称是一个经常为难老师的坏学生。这话语就颇带挑衅了,我倒也没有在意,以一句玩笑话带过,让下面一个学生接下去发言。

  后来,我在班上进行了第一次考试。在改卷子时,我发现斯蒂夫的基础实在太差了,实际该得的成绩不超过三十分。但我还是不想为难他,就为了他那种不服老的精神,也应给他一个不低于B的成绩。我就打了个七十分。这算是个例外,也算是对他的鼓励。我也知道,像他这样大龄学生,学偏重计量的课程,会有一定的困难,我要照顾他。

  可斯蒂夫却来找我了,他对考试成绩不满意,因为他的目标是A。考虑了一下,说:我可以给你一个重考机会,而且是用同样的考卷,但须是闭卷考。你可以先把考卷看一下,回去再准备,在准备充分后就来我办公室考试。这是我史无前例的慷慨,对他也是仁至义尽。他勉强同意了,可到了约定考试时间,他没有出现,他失约了。

  随着学期的进展,我对斯蒂夫越来越无法容忍了。他会在课堂上打断我的讲话,公开抱怨我的教学方式,无故不参加小测验,连我布置的家庭作业也不交。我觉得他在故意挑战我的权威。而且,他又在学生中煽动不满情绪,越来越不把我放在眼里,真是太过分了。

  我想,我凭什么要特别照顾他?我就是要公事公办,我要给他一个应得的成绩。最后,在学期结束时,我交到校部的班级成绩单中,斯蒂夫的成绩是C,是个较差的成绩,但起码还是一个及格的分数。

  我知道他不会轻易罢休的。果然一星期后,我接到了斯蒂夫的电话。他说他刚收到成绩单。我不置可否,“是吗?”

  “我很不满意,要与你讨论。”他接下来又说。

  “我不会在电话里与学生讨论成绩,你可以约个时间来我办公室面谈。”

  “我工作很忙,没时间来见你。告诉你,我咨询的收费标准是每小时六十五美元。”他这么回答。

  “那你就看着办吧!”我冷冷地回答,一下就把电话挂了。他这种傲慢态度真是把我给激怒了。

  过了一会儿,电话铃又响了,是MBA办公室的秘书打来的电话,她说斯蒂夫约了明天下午一点,在我办公时间来见我。我同意了。

  到了第二天,斯蒂夫准时到了我的办公室,而且还有MBA主任唐纳的伴随。他俩坐下后,斯蒂夫就单刀直入地申明来意:他上我的课,得了一个无法接受的成绩,他要我重新评定成绩。为了达到此目的,他将要斗争到底,他会投诉,要找商学院长、校长、校董事会,直至最后诉诸法律手段。

  然而,他在尚未采取任何行动前,先来找我,是因为要“给你一个机会,一个改正我成绩的机会。”他傲慢地宣布。

  唐纳主任坐在旁边,没有任何表示。

  我被震住了,准确地说是被他的狂妄气呆了。我停顿了一下,尽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简单地问道:“你要实事求是地说,以你在此课程中的表现,是否能得一个更好的成绩?”

  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却提出一个我想不到的理由:我曾在第一堂课上承诺给所有学生B以上的成绩。而这就是我的提议(Offer),而当这个提议为他所接受时,就已经形成了一个合同关系。尽管这只是口头合同,但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而我现在只给他一个C,那就已是违反合同了。

  这能是个理由?我啼笑皆非,但马上抓住他这个说法的漏洞。

  “但是,合同成立的四要素还包括‘交易的合法性’。如果我在课堂上真是给予了这样一个提议,这个提议也是非法的,而一个非法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我接着说,“但事实是,我没有这么说,我只是说,每一个学生只要完成所有课程要求,就可以拿到B以上的成绩。”

  “你有没有完成所有的课程要求?你有没有交作业?我给了你重考机会,你有没有来参加?”我又追问道。

  他无法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强词夺理,强调他是个优秀学生,在修我的课程之前,一直是全A的成绩。为了证明他的天才能力,他提到,他上一学期修《商业统计》课,尽管连教科书也没有买,最后还是得到了A的成绩。

  我告诉他,我设计了一个积分公式来综合考核,所以是用一客观标准来决定学生的最终分数,这就完全排除了老师主观因素的影响。我必须对所有学生公正、公平,可假如我改动他的成绩,那就是对其他同学的不公平、不公正。如果他愿意,我可以进一步解释,他为什么得到的是C的成绩。但是,我无法改变他的成绩。

  我俩的谈话就变成了辩论,再到后来发展为争吵。最后,斯蒂夫气势汹汹地离开了,临走前还威胁我为自己的决定承担一切后果。

  我做好与斯蒂夫斗争到底的准备。我把他过去所交上来的所有家庭作业、小测验、期中考试及期末考试都存档保存,我有充分的材料证明他只能得到C的成绩。我在等待着,但他一直没有出现。

  又过了数个星期,我接到了唐纳主任的一个电话,通知我,他收到斯蒂夫的书面通知。斯蒂夫要求撤回他所提出的投诉状,但还是声称将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可是我后来再也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了,看来他也只是个纸老虎。  

此社会不求公平而是摆平

  在回顾我与斯蒂夫的冲突时,我不禁又想到了丹拉茨。他是我们学校的会计教授,在某个学期,他忽然心血来潮,提议再教一门会计学以外的课程。他要教《商业道德》课,那是他不幸的起源。

  在课堂中,他与一个黑人学生发生了严重的争执。那个学生声称丹拉茨是白人种族主义者,歧视“非洲美国人”,他不仅在课堂上对丹拉茨发出了威胁,而且还由他的律师出面打电话给校方,扬言要告学校。这一下就把校领导搞得很紧张,匆匆地做出了决定,用一个临时教师把丹拉茨换了下来。当时也说好了他的薪水仍然照发。

  我很关注此事。那时,我班上一个学生,麦克,正好也在上丹拉茨的商业道德课。这小伙性格开朗,平时说话也在理。我就向他了解整个冲突过程。他说丹拉茨教授与那个学生从学期初就产生了矛盾,上课时常磕磕碰碰的。至于丹拉茨是否有明显的种族歧视行为,他说,那就很难说了,因为那门课是以案例教学,有些是现场模拟式的讨论。

  我对丹拉茨很同情,觉得学校太草率了,就找到了学术副校长埃格博士。我说,学校的处理方式不是很恰当——也许丹拉茨确是有失检点,也许他真有种族歧视倾向,但美国法律是无罪推断,也就是说,只有去证明他的歧视行为,那就要有一个正当程序。我建议由一个行政、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听证委员会来调查此事,既要听取那学生的指控,也要给丹拉茨一个申辩的机会,还应该听取第三者的证词,再由委员会做出结论。只要有一正当程序,即使官司发生,学校在法律上也是站得住脚的。

  埃格博士回答说,他们在处理上是慎重的,是经过了调查的,所以决定是正确的,等等。但是,我觉得他的辩护是软弱的,解释也缺乏说服力,因为他没有给予丹拉茨一个公开为自己辩护的机会。

  我又去找了商学院的其他教授,我说我们应该站出来,这不仅是为丹拉茨讲话,也是在保护我们教师的自身权益。我所不解的是,他们的反应温和而谨慎,都不愿出头。我想这是因为种族争议已成为美国社会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而这些领导和教授们都是美国白人,都怕被指控为种族主义者,所以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那么,我为什么敢帮助丹拉茨呢?也许因为我不属于那个白人族群,也算是社会的少数族群,所以比较少一些顾忌。

  倒霉的就只能是丹拉茨。我为他打抱不平,他表示感谢,可又告诉我,他不想为此事而抗争。这样对他风险更大,因为他如果与学校及法律对抗,而结果又输了的话,损失将会更大。我当然只能尊重他的选择。

  学校最后的决定:让丹拉茨带薪停职一年,再后来他就提前退休了。

  ——美国俗语说:“会叫的车轱辘能多加到油”。那个社会所寻求的不是“公平”和“公正”,而是“摆平”。所以,要学会争取和保护自己的利益,千万不要怀抱中国传统观念,认为“是非自有公断”,或误信“群众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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