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稣与门徒师徒关系六大特征

改革宗神学博客。分享神学研究心得,结交志同道合朋友。座右铭:仁教,心学,法治,德政。
打印 被阅读次数


主耶稣与门徒师徒关系六大特征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神学原理传习录》

门徒就是学生,希伯来文为talmid, 希腊文为mathetes,拉丁文为discipulus,英文为disciple。作为师傅,应当对圣经和遗传有全面的掌握,可以回答门徒在各个方面的问题。门徒跟随老师要做出巨大的牺牲,一般都要离开自己的家庭和工作来跟随师傅一短时间。因此,师生关系的重要性超过家庭关系。主耶稣也明确地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不背着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做我的门徒”(太1037-38)。可惜,这种密切的师徒关系在近日基督教教会中已经丧失殆尽。雅哈博神学的一大负担就是恢复这种以圣经为根基的师徒关系。

1)耶稣明确地选择门徒,呼着他们“来跟随我!”(太419822;可117;路527);

2)耶稣要求他们不仅要听他的教训,也要行他的教训(太7:24;路647);

3)门徒以师傅为榜样,效法师傅的风范,通过观察师傅的生活而学习真理(太1624-28;可834-91;路923-27);

4)门徒不是被动的学习,而是参与老师的侍奉,从中接受训练(太101-4;可313-19);

5)门徒接受师傅的差派,独立外出侍奉,然后回来向师傅报告(太105-25;路101-20);

6)门徒接受师傅的监督和评估,师傅始终鼓励门徒寻求上帝的国度和公义(太633)。[1]



[1] 参考Brad H. Yung, Meet the Rabbis, pp. 29-37.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