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国的偏头痛
与胡星斗同病相怜
作者: 谢盛友
我写《我们中国人得了白血病》, 胡星斗写《传统中国的偏头痛》。我自己还真的经常偏头痛, 胡星斗自己还真的经常偏头痛。
胡星斗的《传统中国的偏头痛》是一本挑战国人惯性思维的警世恒言;一席惊醒世人迷梦的肺腑之言;一个古老文明的面具与隐情;中国文化的真相,也许与我们的认知相去甚远……
中国人不喜欢抽象论证,也不太相信奇迹,而更重视非理性的顿悟、直觉、体验和感性,重视生机勃勃的自然和生活。
中国近代以来落伍了,其实,从思维模式上来说,从几百年前甚至于上千年前就开始落后于人了。
所谓“偏头痛”,问题也。《传统中国的偏头痛》是中国问题学创始人、经济学家胡星斗探讨中国问题的学术文论集。书中,作者虚构了数十名已故的中外文化名人和当代人物言行,如鲁迅、孔子、老子、梁启超、徐志摩等,完成了对中国思维、哲学、文化、社会、谋略、文艺等九领域问题的解读与批判。这些问题的背后,竟然隐藏着种种惊人的隐情:逻辑缺失无伦次是中国思维的硬伤;人性戴上了镣铐,百家哲学走入歧途;传统文化讲究进取,只关注改造自己,而非改造世界;邪佞当道,精英淘汰,中国历史社会失衡;谋略盛行,处处都是为别人准备的陷阱;文艺向来以瞒和骗逃离现实;古代科学先天不足,有花无果;沉湎世俗,信仰失重;小农经济画地为牢,中国经济需解千年结……
文明造机巧,蒙昧亲自然 。
胡适乘“先驱”号超光速火箭,来到云梦山,欲拜见暂时在此隐居写作的蒙人庄周。入得深山大泽,见鸟兽相哺,鱼虾相濡,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人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不禁喟然叹道:“羲皇上人,‘逍遥于天地之间’,可敬可羡!”又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遂物我两忘,不知所之。直到黄昏,经童子指引,才来到一草庐之前。
胡适见一中年人仙风道骨,童颜羽衣,正在织草席,料想是庄子,趋前便拜道:“大师,后生千里来访,请受一拜!”庄子先是一愣,然后淡然说道:“吾终身不仕,你怎么又来了?”胡适猜想是先生看错人了,因此解释道:“后生乃民国时的胡适,专程来向您求教的。”庄子一听是“胡适”不是“吴斯”,遂礼请来客席地就坐。
庄妻素娥本在里屋对镜梳妆,听得院子里的对话,忙端来泉水,说道:“胡先生请多包涵,先喝一口水。刚才来了一位楚威王的使者,名叫吴斯,以重金为礼,想聘夫子去当丞相,夫子竟然不去,还说‘我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他如此迂腐、清高,还叫人家滚开!你倒地便拜,他还以为那使者又来了呢。”胡适“哦”了一声,与庄子相视一笑,似有前缘。
寒暄过后,胡适道:“大师,您对中国文化的贡献绝不亚于孔夫子。中国文化是儒道互补的,特别是您奠定了国人心理的基础。从正面说,淡泊名利、天人合一、尊重人性、法天贵真、宽容豁达、人格独立等等;从反面说,逃避竞争、厌恶科技、混淆是非、阿Q精神等等,都以您的思想为源头。您还对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深刻的揭示。在此,我特想请您再谈谈这方面的问题。”
庄子道:“好吧。任何思想和思维方式都是在特定的环境空间中产生的,中华民族也有她的背景舞台,在这个舞台上生存、发展、斗争、思考,逐渐凝聚、升华成自己的传统、性格和思维模式。先讲讲中国的背景舞台吧,地理上有三个特点。
胡星斗,笔名胡鱼,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中国问题学创始人,民生经济学家。从事政府经济学、发展经济学、诸子百家与企业管理的教学与指导研究生工作。近年来活跃在各大时事论坛及专栏,先后提出了“中国问题学”、“现代农村制度” 、“现代反腐败制度”等一系列新论点,其中对二元户籍制度的批评、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违宪审查等一系列言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胡星斗等提出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违宪审查时, 我激动得无法入睡,半夜起来写《德国也有“劳动教养” 》
谢盛友:德国也有“劳动教养”
(本文写于2007年10月,发表于国内多家媒体)
标签: 劳教
● 谢盛友
德国国际艺术之家每年从全世界选拔12名出类拔萃的艺术家,给予一年的奖学金,让他们到德国来深造。被选中者一般是国际上在文学、音乐、美术领域比较知名的青年艺术家。与该协会主席Goldmann 博士聊天时,获知具有德国特色的“劳动教养”。
这个国际艺术之家一个最有特色的工作是,每年定期派音乐家到德国监狱给囚犯演凑音乐,派文学家给囚犯举行文学讲座,以感染他们,让他们改邪归正。
德国的罪犯被关押在监牢里,德国司法机关也要给他们“劳动教养”,有不少德国同学硕士毕业后,就是在监狱从事“劳动教养”工作,他们或毕业于心理学专业、或教育专业、或法律专业、或神学专业,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给那些囚犯进行心理辅导。
行笔到此,想到先进茅于轼、李方平、胡星斗等。这些先进不久前写了一封两千多字的公开信,指责中国劳教制度“乱象丛生”,违背宪法原则,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并要求对这一制度进行违宪审查。
在中国,不经法院审理、直接由公安部门执行行政拘留的做法,其实是违宪的。劳教既不符合宪法和现行法制,更与中国业已签署的联合国公民和社会权利公约格格不入。
在中国,行政拘留越来越多地用来对付弱势群体,受害者往往是那些为了维护自己权利而抗争的农民和上访人员。这种遵循领导人要求进行的快速拘留,没有经过法院判决,以简单生硬的手段维持安定和秩序,以制造和谐社会,是违反人权的。
五十年代后期,行政拘留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经最高法院同意,公安部门获得了很大的执法和司法权。当时的领导人期望以此快速惩治社会上的“捣乱分子”。这样,一些小的过错无需经过费事的法院审理,而放开由公安处理。处罚的对象有见机行窃的小偷、流浪汉、妓女和骗子,他们在监督下进行一至三年、经过申报最长可达四年的“劳动教养”。
根据有关资料,三百五十多万人受过这种形式的关押。根据官方最后一次统计数字(1999年),当时全国有310个劳教营地,31万人服刑。观察家们估计,实际数字要高得多。
后进个人思考中国保障人权三部曲:
第一步,彻底废除劳教制度。
第二步,建立健全独立的司法制度。
第三步,建立健全宪法法院。宪法法院的目的有二:裁决立法有否违宪;裁决执法和司法是否违宪。
胡星斗等主张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我主张《彻底“消灭”农民工 》
谢盛友: 《彻底“消灭”农民工 》
(本文写于2007年10月,发表于国内多家媒体)
| |||
|
20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