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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伟光灰狗杀人案件折射出来的思考
西风综述
最近发生在通往温尼泊灰狗上一起凶残杀人案,实在是一起离奇惊人血案。说它惊人原因如下:
1 加拿大从没有发生过的大庭广众视线下的残暴凶杀。
2 凶犯有如下特征:
a 无怨无仇行凶,没有突发诱因。
b : 杀人者杀人犹如解庖,神志不清。
c 行凶者好像没有恐惧感,低级智商。
d 对于逃跑和自我保护意识接近于零。精神严重失常。
3. 没有另外伤及无辜。很难判断是不是因为仇恨所产生的歇斯底里的同归于尽的报复行为。
4 . 外文报道:这个疑凶前雇主说: 疑凶工作表现是: normal guy
5 另外新闻报道论及: 案发三周前李伟光对顾主阿哥特说:他要去温尼泊有一个招工面试。阿哥特给李伟光手机打电话,通知他返回来工作,李妻子接电话说她不知道他在哪里,他离开城市,他现在是在非正常状态。
摘自: 8 月 2 日国家邮报。 Mr. Li worked at an Edmonton McDonald's restaurant. He also delivered newspapers for a distribution firm until he left his contract position in April, said his former employer Vincent Augert. Mr. Li returned to that job in July.
"I believe he was having some marital problems," said Mr. Augert. When he met with Mr. Li to hire him back as a newspaper distributor, he said, "you could almost read between the lines" from the way Mr. Li was talking "that there was something not right there."
Mr. Augert said Mr. Li called him three weeks ago, saying he had a job interview in Winnipeg. That was the last time Mr. Augert and Mr. Li spoke to each other.
"I've been doing this for 21 years, and I can judge the type of people we're hiring," he said. "He was just a normal guy, or so we thought. To read about this, it just totally gives me shivers. I've had shivers just the past couple of hours."
Mr. Li delivered newspapers on Monday. On Tuesday, he "fell off the face of the earth," Mr. Augert said.
Mr. Augert called Mr. Li's cellphone. A woman calling herself Mr. Li's wife called him back.
"She says to me that ‘I don't know where he is, he had to leave town, it was an emergency,' " said Mr. Augert.
6. 专家称李伟光可能有精神病 (本段来自网络)
李伟光于周五首次出庭,将被控二级谋杀罪。据悉,这是他首次上庭,在此之前他并没有任何犯罪记录。鉴于他杀人的时候行为从容,似乎一点也没有初犯者的紧张和内疚,甚至杀人后还洋洋得意地去将残尸示众,当地的一些精神病专家估计他可能是精神病患者。
温尼伯精神病专家沙恩分析说李伟光可能患上妄想型精神分裂症,而且已经有很长时间。事发时受害人可能有一些地方刺激了李伟光,令他产生幻觉,促使他杀人。
而心理学家贝利则认为,李犯案前可能受到精神或实体的强烈刺激,比如麦克莱恩的出现、穿的衣服、耳机传出的音乐声都可能勾起他的记忆,引致他狂性大发,也可能他有滥药习惯。另一方面,据麦克莱恩的前女友斯托里称,他在手机短讯中说,怀疑车上有乘客服了含兴奋剂的 “ 忘我 ” 。因此贝利认为,李伟光犯案可能是精神和实体二者综合作用的结果。
温哥华临床心理学家袁志文受访时表示,从媒体描述的犯案手法来看,李伟光在精神上应该受过很大打击,否则不会在不认识对方的情形下下毒手,而且手段如此冷血残暴。李的精神状态不稳,或者有忧郁症倾向,或者曾受到精神重创,使他的报仇心强烈。
正如专家们所说,如果李伟光可能是精神病患者,那么按照加拿大的法律,他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过会被法官判入精神病院强制接受治疗。
从以上报道和最新报道出来的专家的推断: “ 李伟光这种人属于 ‘ 典型的迫害型妄想狂发病 ’” 这种人表面看起来很正常,但是会突然犯病。被迫害妄想型( persecutytype ):坚信自己受到迫害、欺骗、跟踪、下毒、诽谤或阴谋对待等,病人往往会变得极度谨慎和处处防备,小小的轻侮可能就被病人放大,变成妄想的核心,时常将相关的人纳入自己妄想的世界中。被迫害妄想症是一种慢性进行且已有系统、有组织的妄想为主的疾病。盛行率估计值约 0.03% ,发生率没有男女的性别差异,多在成人中期或晚期发病。妄想症患者的妄想是 “ 非怪异性 ” 的,也就是说内容会牵涉到日常生活可发生的情境内容,例如被跟踪、下毒、爱慕、家人欺骗或陷害等。一般来说,妄想症患者没有幻觉的症状,少部分会有和妄想主题相关的触幻觉或嗅幻觉。除了跟妄想相关的内容可能受影响外 ( 例如怕被黑道追杀而躲在家中 ) ,其余的行为、外观等都很正常,病人的人格、智能以及他和环境间的关系并没有太大的障碍发生。
以上所论大多出自媒体对案发当事人背后的新闻挖掘。从这些已知的材料,笔者想表达这么几个意思。
1. 作为华人不必为李伟光案件背上负疚感,因为作为个别案件的发生并没有代表性。大千世界,极端的案件没有任何必要与我们华人群体划上连接。
2. 西人如果因此而对华人有恐惧和歧视,那绝对是一种先天带来的偏见,对于文化教养有一定层次的西人,他自己会有客观的认识问题的水准,绝对不会放大李伟光案件本身的背后 族裔背静。我通过阅读西人媒体的报道和事件分析,我知道这里的共识还是有的。我建议大家也不要因此就夸大化的把李伟光信仰什么宗教扯在一起。李伟光案件与他自己说的:受可兰经启示或者他曾经加入过什么宗教团体没有任何关联。 我们必须清楚知道: 李伟光根据医生所推论的病症,他是有典型的迫害型妄想狂发病的一个病人,对于精神方面不健全的病人,自然不可以轻信他的话语,他连自己的行动都不能控制,根本没有必要相信他的话语的真实性,
3. 对于无辜的死者,他是不幸的,为了一份对无辜者的安慰,建议警方解除李伟光防止他自杀的举措,其实李伟光自杀是一个最好的栓解。因为加拿大没有死刑,李伟光又是二级谋杀指控,那么现实对于死者很不公平。当然加拿大法律并不会这么做,因为法律就是法律,他严格的执行程序,没有个人的情感因素。
4. 以上说辞仅仅是个人的观点,在法庭没有作出李伟光属于精神病犯者判决以前,不作为依据。
另外本人还推测: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法西斯头子西特勒其实也是一种患有典型的迫害型妄想狂发病的病人,因为西特勒就象一个歇斯底里的病人,他发动战争,制造细菌等杀人武器,当他在一个个战役取得胜利的时候,他的精神愉悦达到巅峰,他的眼里没有战争给交战国双方的人民带来的创伤和悲哀,由于西特勒这种患有典型的迫害型妄想狂发病的病人成为了德意志国家的元首,所以他所带给世界、带给地球、带给人类、带给欧洲的灾难更大罢了。
以上又引发笔者产生另外一个思考。那就是作为一个人的成长,到底什么才是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准: 用 “ 取得权势的大小么? ” 西特勒该又如何评价?用 “ 拥有的财富衡量么? ” 陈良语,陈希同,拉登等又该如何?用 “ 占有的美女多少来衡量么? ” 像历史上的法王路易十六皇帝、罗马帝政皇帝尼禄等暴君荒淫无度, 最后却被送上了断头台。
看来,评判成功的充要条件肯定不是以上所列,如果我没有标新立异的话,我以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成功的唯一充要条件是要看他否心智成熟和完善。在我们的生活中常说: “ 人无完人,金无赤足。 ” 无论一个人在事业的前进中,在家庭的生活中,在与社会的融合中,遇到挫折也罢,取得成就也罢,请永远不要忘记修行自己的真诚,热爱,团结,忠诚。如果能做到以上的高境界,那么无论你是否成就了辉煌的事业,占有了显赫财富或者清贫如洗其实都无关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