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纠错机制,别老围着“人大”这棵老桩打转

时下,公民们与媒体对“华南虎假照事件”已经经历两个多月的嘤嘤呼喊;过去,公民们对五七年“反右运动错案”已经经历了整整五十年的楚楚呼告____公民们渴望政府制度化的纠错机制已经到了痛心疾首的地步!公民们在现存宪法和现实政治运作的关系中企图找到中国人的政治智慧,至少现代中国人之集体智商还不至笨到驴和马都分不清的地步!至少现代中国人集体纠正“指驴为马”这种低级错误的能力还不至于完全丧失吧?,我们一次又一次地翻查中国宪法,一次又一次地陷入一个让你苦笑不得的悖论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利机构____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人就“华南虎假照事件”开出了纠错良方:“纠错机制的程序是──公民发现问题,向人大代表反映,或者人大代表主动发现问题,汇集问题,因为作为代表有义务体察民情,反映民情。人大代表提起议案,或者介入调查,或者直接问责,责令相关部门调查反馈,给个说法!”(http://www.mtime.com/my/108618/blog/745085/) 同样,我也就五七年“反右运动错案”提出,应该让全国人大介入,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进行实际工作。哈哈!我们太书生气了;哈哈!我们太弱智了!我们太崇拜于“白纸黑字”的公信模式,我们太迷信于“法治社会”的制度传统。在一个虚伪的政治体制进行时态中,寄希望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去纠正现实刚出笼的错误或是已经尘封五十年之久的历史错案,其搞笑级数绝对是“堂吉诃德”水平。



现代文明政治纠错机制的建立应该是与时俱来,应时而立。不应落后,更不应缺位。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然是国家最高权利机构,及时纠正政府包括执政党在内的工作错误有着绝对的威权。只要有公民举报,只要有媒体呼吁,人大就要及时因应,及时立案,及时调查,涉及人命关天的紧急事件,应立即启动特别程序及时制止或阻断事态发展。在整个调查过程中,都应及时向公众公开报告各阶段进展情况。一旦有了结果,及时公布,并及时进入处理程序。该移交司法部门的,该送行政处治的,统统照章办事。并且随时监督并查验处理程序的合法性和处理结果的公正性。最后向公众公布处理结果,并强制政治犯错当事人(法定代表)公开向公众赔罪,认错和道谦。至此,案结。



“华南虎假照事件”历时两个月,公众对所具公权机构的及时干预望眼欲穿;今年三月中旬,章饴和就自己写书涉及“反右运动错案”被禁,在全国人大召开前夕给全国人大代表写了一封申求公正的公开信送交人大被拒,后来章饴和辗转香港代表团,希望香港人大代表能够转交,怯弱的香港代表借口婉绝。还用怀疑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脆弱得连一只纸糊的“华南虎”也不敢出面制服,虚弱得连一个普通公民的求助信件也不敢受理,政治纠错。现代中国人政治思考的智慧恐怕不能再继续围着“人大”这棵老桩打转了。



200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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