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工作,没有经过移民局的批准,通通都是非法,并造成身份的违例。
怎样才能合法地工作?
在座的同学,多是以 F-1 来美。听过"做毛主席的好学生"的讲座之后,同学们都知道 F-1 自动地获得了在校园内工作的权利。在学期中间,每周不超过 20 hr/wk;假期可以不受此限。
除此之外, F-1 学生还有 CPT 和 OPT 可以申请。其中,CPT 只要学校同意就行了,OPT 的批准权在移民局。
OPT 可以由 12 个月延至 29 个月,有资格申请延期的同学一定要用新的 I-765 表格 (Rev. 04/08/08),并且要 E-Verify (Item 17).
在 F-1 之后,接着在美国工作的话,就是 H-1B 了。
H-1B 的申请必须由雇主提出,每年还有名额的限制。而且,在美以 H-1 工作,不能超过六年,除非其绿卡申请已经到了可以不受六年限制的程度。或者离境一年,以开始新的六年。
在换雇主的时候,可以有多个雇主同时为我交申请吗?
--可。
移民局会都批吗?
--如果是在当前的 H-1 到期之前,
那我该为哪个雇主工作?
--除非是 Concurrent employment, 最后批的生效。
怎样才能为前头批的雇主工作?
--凭相关批件再入境,或重新申请。
对于加墨公民,由于北美协定,除了 H-1B 还可以申请 TN.
访问学者 J-1 可以工作,其依附人 J-2 可以申请 EAD.
在提交了 I-485 之后,还有 EAD 可以申请,工作不再受任何的限制。
如果你没有 H-1B、TN,也没有 EAD,不是 F-1/J-1,那么你的工作就很可能是未经授权的。除非你手持的是 EAD,你不可以为非指定的雇主工作,那同样属于非法工作。
附 录
Last Rvsd 10/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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