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 (三)
喜欢象竹林七贤那样生活......追寻精神与身体的自由。
在十年前的夏天,他与几个女孩子的事终于被学校发现,他经历了一段非常不好受的日子。我仍然记得那时他脸上的愤懑,不甘。一个强大的力量打败了他少年的轻狂。他常常沉默地走过校园,变得少言寡语。他的事,我们的事,还有其他女孩子的事,变成了许多的窃窃私语。我的"图画教室"常常只有我一个人,陪着一盏灯,一个石膏头像,静静地,我会画到很晚。我们有时会在走廊遇到彼此,陌生的目光,冷得叫我心寒。什么叫做人生无常,昨日相拥之人,今天竟成陌路。我不得不在十七岁学会这个道理。
在后来的许多年里,我们曾经见过几次。他尝试同样的轻浮,我想,那一定是因为他寂寞了,或是无聊了。因为他曾经说过的一句"我对她,不是真心的",我发誓,再不让他碰我一个手指头。我知道,我永远不可能修补破碎的初恋了。至少,我可以阻止它演变成另一场荒唐。
现在坐在我面前的他,变得驯顺了,至少他的眼睛是这样说的。"我觉得我老了。"他说。
我告诉他我想回家了。那段时间,我的心思全在另一个男人身上。他说"你着急了吧。"那一刻,他有一点温柔。我说晚上要下雨,不如你在我家住一晚上?他非常知进退地坚持要走。临走前,他把我送到家门口。我并没有邀请他进去。有一瞬间,那个夏夜的记忆忽然涌上来,我对自己说,他并没有资格走进我的家。
我从车上下来,准备走进家门。回过头去的时候,我并没有看到在暗处的他的脸。从车的前窗照进来暗黄的路灯光,他的手握着方向盘,袖子捋到肘处。他的胳膊有一点瘦,有一点苍白,让我有想在上面抚摸一下的冲动。
十年了,十年来我只想在再次遇见他的时候,变成所向披靡的情场高手,让他再也无法伤害。可是,我们却时刻保持着距离,连彼此身边的空气都不敢搅动。
在昏暗的路灯下,他的车毅然冲了出去,并没有等我走进家门的意思。
开门处,是一室温暖的灯光。
几天后,他的E-mail 随着我的预感而来了。他说:这么多年来,我很想对你说的话,在你面前却怎么也说不出来。我想说的是,对不起。唯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你所有的只是快乐。
我看着电脑屏幕,眼泪止不住地掉了下来。它们一直流,一直流,不能停止。旁边的人都莫明其妙地看着我。我低着头,尽量藏起我的脸。
我说,不爱我不是你的错。但是你的父亲伤害了我的弟弟,我的家人,这是不能原谅的。
他说,他的父亲只是为了保护儿子,错的只是他。
第二天,我打电话过去。拿着话筒,我却只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对他说-"我也不知道我要说什么,我挂了。"
在接下来的那个深夜,我们长谈。这可能是我们之间唯一的一次这样的谈话。他说他在高二的时候太得意忘形了。当他考进这所重点中学的时候,发现全班三分之二的人都彼此认识,那种被排斥的愤怒暗暗占据了他的心。就象他在那时就说过的一样,他要证明自己的存在。
"可是,你就真的。。。"我哽咽了:"真的没有对我真心过?"他无语。。。即使是在十年后的今天,他仍然对此三缄其口。这是我永远没有办法释然的,无以言喻的失败感再次占据了我的心。。。
放下电话的时候,已是午夜了。我还要去工作室做我的作业。在我的心里,想着那个我在意的男人,使我的心中有安然的淡淡快乐。
让他去吧,让十年前的记忆就留在那里吧。我的心曾经颤抖过…...我不能忘记,在初冬的护城河边,他把手中的烟递给我,他的脸浸在模糊的烟雾中......在他家的楼下,我不能控制地颤抖,因为我知道那天将会发生什么……在那一切发生了之后,我躺在他的床上,手指划过墙上的世界地图,划过海洋与大陆。。。
十七岁,我缓缓地爆炸过,碎裂过,弥合过。国家沉沦了一个夜晚,我的青春也慢慢地陷落,挣扎。在无声而巨大的黑夜里,黑色的焰火曾经绽放过,我的碎片和着淡淡的血珠缓缓飞散开去。。。
我十七岁的灵魂,将永远瓢浮在那时的空间里,狂喜地碎裂开来。。。
我无所畏惧的青春。
(--偶然发现这篇若干年前写的东西,觉得应该留一个关于初恋的纪念。那是一个我可能永远也不敢写,写不好的题目。这一篇还算真实,就留下来做个纪念罢。看看现在我的心,就会悲哀,一切刻骨铭心,都有淡然的一天。好吧,就让它淡然也好。至少,换来我内心的平静,那不是最该珍视的吗。)
(完)
阿兰 发表评论于
花儿总忘不了第一次的绽放,是因为正是这次绽放,花儿进入了一个美妙无比新奇异常的世界,至于是谁把她带进这个世界的,并不重要了。怀念那个“谁”,倒不如说是怀恋那次绽放的美丽。这种美丽,之前没有过,之后也不会再有,之后的绽放不过只是重复而已,并没有了新奇和美妙~
这就是初恋的全部意义。
所以你十年后再见他就是多余了,至于后来你问他是否心里有过你,简直是多余的多余了呀~
NewBird 发表评论于
女人难免为情所困
bambooseven 发表评论于
萧笛--谢谢。理智和情感,我是没办法弄明白。我知道我在爱里面永远都理智不了。
当时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真的是一气呵成,把手都写酸了,但是停不下笔。写完了,也好了,是一种解脱。如果它打动了你,可能是它的真实。
箫笛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自己无权讨论理智与情感问题,因为至今没人能白活清楚这个话题。我只能说,文笔太好了!令人颤栗的情感描述里包含着飘忽不定而时隐时现的哲学家式的自省,真是能打动人心的文字!
bambooseven 发表评论于
花心野趣-谢谢你的留言,我也是这样想啊...
你的话应该改成"也不枉活一回"。
也谢谢北美谢谢枵君的留言。
花心野趣 发表评论于
感情和理智通常是互相矛盾的。或感情冲乱了理智,或理智束缚了感情。
太感情化的确会让人迷失。一个17岁少女的初恋,好似为了燃烧而不惜投火的飞蛾。是不适合用“旁观者清“式的冷眼去世后诸葛地评价对错的。只有能拨动心弦的往事才值得回忆。
不管是回想起来会让你脸红的癫狂还是不愿启齿的隐秘。爱过、疯过、燃烧过甚至荒唐过,也不枉青春一回。
太理智的人通常活得很累。
北美枵君 发表评论于
嘿!他的立论确实值得我们深思!“投射”这个同用在你这里太‘恰当’了。
没错,有灵性的感情动物才是可爱的。但愿女性们千万不要放弃对爱的憧景,否则这个世界上真地便没有了值得顾惜的東西!在痛与苦的过程里我们只有呻吟的歌。
然尔,
在希望的祈盼中你将会拥有爱的诗!
新年快乐!
bambooseven 发表评论于
阿健--谢谢你的留言!
有一种说法叫"心魔"。就是一切感受都来源于我们的心灵。
我总是无法把自己的情感解构,象你说的那样,如果我能,那我一定不会爱上什么人了。
你说得没错,实际上我一直在想你的留言。男女之情就是一道魔障,能看破了,当然就会少了许多痛苦。可是我现在还看不破啊。就是理智的声音告诉我,要放下,情感的力量还是让我不能放下。
觉得中国文化多教导人化解痛苦之方,可是痛苦可能不是坏事?诗意就来自痛苦,尤其是爱情的痛苦。人在幸福的时候,诗意较少,或者说,较为单调。
好象西方文化比较不惧怕痛苦,我猜是中国人实在是经历了太多痛苦了吧!我这么说是因为昨天我看了科波拉的电影"THE OUTSIDERS"。其中说"STAY GOLD",保持赤子之心,我理解就是永远有爱的勇气和能力,不要惧怕痛苦,因为爱情是世间最美的东西。如果有一天我能看破男女之爱,我想我一定是老了。
"女人比男人善于分辨美丑、却不善于分辨真假"你说得太对了,女人是感情动物,男人是理智的动物。所以女人一定要有灵性,才可爱,男人则以理智为美。
你没有BLOG吗?多多交流。另,你的文字很美。
阿健 发表评论于
您好、不知不觉逛到这里、读了几篇您的文章、很有感染力。想起了点自己的事情、与您聊聊。
我的情感经历简单许多、但也有体验。我的看法是、男女之爱恐怕多有虚幻的成分。不是说感情假、而是说我们真挚的感情其实往往并没有现实的对应。我们往往是把自己心里的那个东西投射在对方身上罢了、就像放电影时把影像投射在空白的银幕上。有时实在说不清是爱爱还是爱人。譬如说文中的男主角、似乎就是个平常不过的人。而您那段描绘在黑暗中第一次跟他接触的文字却十分之美。生命、青春、肉体、精神之美都有了。但那真的是那样一个普通的人能给您的吗。恐怕只有造物的神明才能给您的呢。事实上、那正是它的杰作、因为是它把人分成男女有别、把您造成十七岁的少女、且放在彼时彼地的呢。说到底、跟那人没有多少关系。跟您自己和大自然才有关系。
人的心灵真的颇奇妙、它有自己的规律。我们必须一段一段地走过它。走过、不要停留。不要留恋童年、青春、最后连生命也不要留恋。譬如我、觉察到上面的道理后、女人给我的一些伤害其实多是不真实的。女人不真实起来了、女人作为人却真实了起来。对人对世界的感受与认知宽广了起来。人类的情感象宽流的河面、每一个人的情感经历不过是激起的一朵浪花、其实都是变化出来的现象而已、真实的是河流。明白了这点、那人就不能再困扰您了。有时候我觉得女人比男人善于分辨美丑、却不善于分辨真假〔不一定全真或全假、而是真的层面与假的层面〕。这有时会造成女人长时间走不出一个虚像。
写这段文字的时候正好帮助我澄清自己的思想、要谢您乐意分享在先。祝福。
bambooseven 发表评论于
谢谢你。节日快乐!
北美枵君 发表评论于
时间会洗涤并冲淡一切!
任何刻骨铬心的苦与痛的结果都只能是让我们自身获得---升华!
愿神赐福你。
圣诞快乐!
bambooseven 发表评论于
我记得你写的初恋的文章。他生病了,对吧?我绝对爱过一次以上,hehe, 不过,第一次最不堪一击。所以最难过。
风紧 发表评论于
正是因为我久久不能忘记初恋,才有了现在的茫然,人只能爱一次,是吗?
bambooseven 发表评论于
人真能忘记初恋吗?第一次的感受,比后来的哪一次都强烈,尽管那时根本什么也不懂。其实正是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终于逐渐走出了初恋留下的阴影。我宁愿只记住美好的那部分。
你呢,你是不是能忘记你的第一次?
娅米 发表评论于
不能忘记初恋, 就不能成长. 不管怎样,对于自己曾经付出的真情都应该珍惜.我看了还是很感动, 你是个敏感细腻的人.
bambooseven 发表评论于
谢谢风紧!我是个耽于各种感觉的人,所以难免在文字里表现出来。。。关于犯错。。。我可没少犯错啊!!
风紧 发表评论于
bamboo,每次读你写的东西,我都发现我非常浅薄,在我的世界里,所有的东西都简单的如同黑白两色.我自己也是个很简单的人,爱或不爱是我的所有,对于周围的人我总是用喜欢和不喜欢来评价.当我读你写的东西的时候,我觉得世界是彩色的,有味道有感觉.我特别喜欢你写的重逢,喜欢你用情感编织的梦想.读了之后我开始检讨我自己的人生,我太幼稚了,如果有一天我能有你的心态来看世界,我可能不会犯那么愚蠢的错误.谢谢你的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