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泡影之三十八 竞争驱动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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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

 

 

 

中国的省份,大致可以分成三种。一是省会独尊,整个省里除了省会之外,其他城市都差得太远。这样的省份和城市,包括贵州的贵阳,云南的昆明,四川的成都(重庆分家之后),湖南的长沙,安徽的合肥,湖北的武汉等等。二是全省有数个相当的城市,但就是距离比较近,没法独霸一方以割据。这样的省份和城市,包括浙江的杭州和宁波,河南的郑州,洛阳,开封,江苏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广东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等。三是全省有数个相当的城市,但就是距离比较远,各霸一方,各依其势。这样的省份和城市,包括辽宁的沈阳和大连,河北的石家庄和唐山,广西的南宁和柳州,福建的福州和厦门,四川没有分家前的成都和重庆,山东的青岛,烟台和济南等等。

 

这三种不同的情况,需要的三种不同的发展模式。对第一种来说,以中心城市为发展的主体,建立一个大的经济辐射区,以带动附近地区的整体发展。比如说武汉实行的1+8城市圈,就是以武汉为中心,加入附近8个在100公里以内的城市,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和潜江,如果可以接通城市高铁,这些城市间的时间都可以控制在30分钟之内。这就要求武汉城市的发展,在科技,教育和人才储备上,都必须有比较强势的发展,才可以带动附近的中小城市的发展。

 

但是这种模式也有个坏处,就是在中心城市外的地区,必须想办法自己发展。比如说湖北的十堰,襄樊,荆州,荆门,宜昌和恩施,都必须有自己的发展计划,而在湖北即大武汉的政策倾斜下,这些城市会不会成了没有娘的孤儿,无人庝爱,确实是一个问题。当然一个办法,就好象美国的纽约州一样,有个大城市纽约,做纽约市长的风头,远远压过做纽约州长,但其州府则是在奥尔巴尼,另起一个炉灶。那么湖北的办法就是将省会迁出武汉,以荆门为新省会,来带动附近地区的发展。

 

第二种模式则是最理想的模式,比如说从南京到上海之间的所有江苏的城市,无论是在江北,还是在江南,都发展的不错,可以形成一个发达的城市圈(或者说城市线更确切一点)。

 

第三种模式则是利用每个大都市自身的优势,带动附近的地区发展,而形成数个不同的发展中心。比如说山东的青岛,烟台和济南,都可以带动一块地方。

 

当然俺上面说的几种发展,都是以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不管是在广西和贵州这样的省级之争,还是在保定和石家庄这样的市级之争,都是主要围绕着政府行为在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但是这种政府主导,在交通基础建设,产业分工布局等等方面,自然有非常好的促进作用,不过一旦在经济平台搭建出来后,政府部门就应该退居二线,让企业作为主要的角色,来完成城市圈之间的经济活动分布。各个政府需要做的是,减少地区间的经营壁垒,使政府行为标准化,简单化,一体化,依靠专业监管部门的集中,从而把地方政府的经济功能慢慢转化到社会。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人也许需要改变一个观念,就是省会必须是全省第一经济和工商业大城市。这种观念是因为中国从古到今的传统使然,并造成了政府力量对各种社会活动的介入太多。而当中国开始走向城市化这个跨历史意义的过程中,也许城市的非政府化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如何让政府在社会生活中,逐渐扮演一个小政府的角色,而如何让各种社会组织,慢慢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经验值得俺们现代人好好的传承。

 

 

 

七十六

 

 

 

 

上面谈到的博弈,还是基本以地区之间,以块与块方面为主。而中国各种主要工业的整合问题,则牵连着条与条之间的关系。其中由于改革开放期间,为了鼓励地方的积极性,出现了原先以中央部委为主体的条条行业地区化的趋势,并导致了许多行业在各地蜂拥而起,如雨后春笋的局面。这些各地起来的企业,在规模上和产业分工上,无法带来因为企业规模扩大化的集团效应,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极为不利。

 

比如说中国的钢铁工业,因为集团化程度不足,导致了在进口铁矿石谈判上,与外国商家高度垄断的公司谈判时,一直处于劣势地位,变成被人任宰任劏的板上鱼肉。多年来年在中央和行业内部的一致共识下,总算是发生了一系列重大重组活动,使行业的规模化有了比较好的发展。比如说中国钢铁的龙头老大上海宝山的宝钢集团在2007年整合了新疆的八一钢铁,并于今年整合了广州的广钢股份和广东韶关的韶关松山,而辽宁以鞍山的鞍钢和本溪的本钢合并的鞍本集团整合的本省凌源的凌钢。这样的跨省和本省之间的整合,不光是条和条之间的关系,而且加入块与块的博弈。如何令产业整合而提高整体竞争力,不光是钢铁企业,还包括其他的对国民经济影响深厚的行业。

 

除了这些博弈外,还有一个就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分账问题。自从中国在1980年代,对“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大锅饭改革以后,向地方下放财权,采取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灶吃饭。这个改变明确划分了各自收支的范围,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同时中国对国有企业进行了两步走的“利改税”,按照税种和企业的隶属关系,来确定中央和地方各自的自留地,然后通过其他区域的收入分账。在整个80年代,从农村土地大包干的概念运用到了城市和工业,所以有了国有企业的大包干,和中央与收入大户的17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进行了五花八门,眼花撩乱的地方财政大包干,简直把包干形式推到了鼎盛时期,把俺们全国上下的政府官员们变成了工地的包工头。

 

这个从统收统支,到各展其能的变化,事实上带有中央向地方分权和让利,而希望地方的各路英雄下夕烟,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把全国这张大饼做大。这个方法确实刺激了地方政府的利益驱动力,支持了10多年的经济发展。但由于当时的包干合同是建立在历史上的财政上缴基数,由于政策松动的不同,和地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利益分配的不平衡。其中一个有名的例子,就是广东省本来经济底子差于上海市,所以财政包干的国家财政上缴额度要低。结果在包干体制下,因为经济的迅猛发展,广东地方留利的肥肉越来越大,引起了为国家贡献大的上海的不满。另外就是各个省市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官员的能力有差异,结果就是本来在同样起跑线的地区,开始出现了差异,而发展越快的地区,留利越大,而因为钱多,投资就越大,结果就是富者越富。

 

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这个以利地方为主的改革,最后导致了中央财政在快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大部分肥肉被地方吃了,变得收入比例在国民收入的比重降低,削弱了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而且地方也开始越来越不甩中央了。更由于在中央和地方各自夹走了按合同属于自己的那些肥肉外,对共同分赃的火锅里剩下的肉,地方开始有了不同的打算。其中一个办法就是弱化征收和管理,任意减免等办法,“留富于民”,使火锅里的清汤可以给中央当镜子用,照一照自己日渐消瘦的芳容。而地方政府就反过来,向留了富的当地人民,以地方各级政府的名义,从省,市,到县,以摊派,赞助,捐款,这些因为俺地方政府留富于民,太受到人民爱戴了,想拒绝都没办法的方式,在各级政府开设自己的私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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