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阶级与马列社会主义理论偏差之二 管理者只能是少数

打印 被阅读次数


马恩列斯赫刘邓:社会主义社会没有阶级,没有阶级差别。

“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
---摘自恩格斯《反杜林论(欧根·杜林先生在緼E学中实行的变革)》,1878年

“无产阶级将取得公共权力,并且利用这个权力把脱离资产阶级掌握的社会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通过这个行动,无产阶级使生产资料摆脱了它们迄今具有的资本属性,使它们的社会性有充分的自由得以实现。从此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的了。生产的发展使不同社会阶级的继续存在成为时代的错误。随着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消失,国家的政治权威也将消失。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 完成这一解放世界的事业,是现代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深入考察这一事业的历史条件以及这一事业的性质本身,从而使负有使命完成这一事业的今天受压迫的阶级认识到自己的行动的条件和性质,这就是无产阶级运动的理论表现即科学社会主义的任务。”
---摘自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1880年

“工人阶级在发展进程中将创造一个消除了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联合体来代替旧的资产阶级社会;从此再不会有任何原来意义的政权了,因为政权正是资产阶级社会内部阶级对立的正式表现。”
---摘自马克思《哲学的贫困》,1885年

他们认为,生产资料的公有,会消灭阶级差别,消灭阶级。这在逻辑上确实好象是对的: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来看,人人都是平等的,当然也就没有阶级差别了。

列宁、斯大林在社会主义建立之初,发现仍然有阶级斗争,这毫无疑问是和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有区别的。但列宁解释说,这种阶级斗争,要么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是无产阶级和不甘心财产被剥夺的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要么是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的颠覆行动,而不是社会主义社会自身固有的。

“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剥削者阶级,即地主和资本家阶级,还没有消失,也不可能一下子消失。剥削者已被击溃,可是还没有被消灭。他们还有国际的基础,即国际资本,他们是国际资本的一个分部。他们还部分地保留着某些生产资料,还有金钱,还有广泛的社会联系。他们反抗的劲头正由于他们的失败而增长了千百倍。管理国家、军事和经济的“艺术”,使他们具有很大很大的优势,所以他们的作用与他们在人口总数里所占的人数相比,要大得不可计量。被推翻了的剥削者反对胜利了的被剥削者的先锋队,即反对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变得无比残酷了。 ”
---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时代晌经济和政治》(一九一九年十月),《列宁选集》一九六五年版第四卷第九十五页

毛泽东也发现社会主义有阶级和阶级斗争: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 和 广大无产阶级(包括群众和革命干部)。

注意,这是毛对中国社会现实的观察结果,是从客观现实里发现的客观现象,而不是从任何理论出发得到的推理结论。同时,这即不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阶级斗争,也不是境外资本主义势力导致的,而是在新社会内部自己产生的。“在机关中和集体经济中出现了一批贪污盗窃分子,投机倒把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同地主富农分子勾结一起,为非作歹。这些分子,是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一部分,或者是他们的同盟军。”“走资派还在走,就在共产党内”。

但是,认为这些“在机关中和集体经济中出现”的“贪污盗窃分子,投机倒把分子,蜕化变质分子”是资产阶级,那就从逻辑上说不通。难道说从社会主义社会里可以产生资产阶级?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里可以产生资产阶级?毫无疑问,刘邓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共产党人实际上不同意这个观点的。邓小平掌权后就明确地在宪法里规定中国已经不存在资产阶级以及其他剥削阶级。

可是,如果他们不是资产阶级,又是什么呢?关键地是,他们的出现是一种客观存在,从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上,是不能否认他们的存在的,是不能否认他们的出现的。毛泽东在60年代发现了他们的出现和存在,而如今,全世界的人都在中国看得到他们的不断出现和存在。这批人,这批贪官污吏腐化堕落分子,和人民群众怎么看都是两个不同的阶级。而且这批人显然对社会是有危害的,是应该被铲除的。特别在当前的中国,反腐败实际上已经是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

毛泽东认为这些人就是资产阶级,而刘少奇邓小平则否认这些人是资产阶级,两种观点谁也说服不了谁。这是导致文革的一个重要原因。

邓小平上台后,采取了不争论的做法。但同时也在实际上对贪官们放任不管,结果现在贪官泛滥成灾。这就使得我们不得不再次面临这个问题。我们必须研究清楚社会主义产生贪官的原因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对症下药,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那么,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


问题的关键,就是马列主义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管理者只能是少数。


虽然生产资料公有了,但是管理者却只能是少数人。


这是生产力水平决定的。是生产资料的质和量的水平决定的。现在的生产资料还没有多到任何人都可以管理一批生产资料从事生产的地步。也没有发达到一个人就可以在没有他人协作的情况下来完成任何一个生产过程的程度。这就决定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存在。决定了管理者只能是少数人。这也决定了,虽然在所有权上人人平等,但在管理权上,人与人是不平等的。而这种不平等,也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阶级社会。

以下摘自《On Socialistic Society

“阶级的划分,取决于人们在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同生产资料的关系、以及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

社会主义社会有三个阶级:官僚,老板,群众。

官僚,或者说是领导干部,是公有生产资料的控制者,同时也是公有经济体系中生产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者,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统治阶级。不妨称之为官僚阶级,领导阶级,官员阶级,领导干部或实权干部阶级。

老板,是拥有私有生产资料,以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并依靠其收入为生的人。不妨仍称其为资产阶级。但社会主义社会里的资产阶级不是统治阶级。

群众,基本不拥有私有生产资料,也不是公有生产资料的控制者,通过付出劳动的方式参加到社会经济活动中,依靠劳动所得为生。他们包括农民、农民工、工人、大多数知识分子和一般党政职员(即所谓的一般干部)。也可以称为是人民阶级,劳动人民阶级。他们的社会地位类似于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无产阶级。

在中国,人们习惯于把一般党政职员称为干部而不是群众。但实际上这些干部与那些掌权的领导干部是不同的。一个处级办事员和一个县长明显是不同的。这些一般干部实际上和工人农民处于同一阶级,都不是生产资料的控制者。这些干部与其说是干部还不如说是职员。由农民、农民工、工人、大多数知识分子和一般党政职员组成的这个阶级,其大多数都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群众,所以本文把这个阶级叫做群众阶级。

可能有人会说农民、农民工、工人、大多数知识分子和一般党政职员怎么成了一个阶级?工人和农民不是两个不同的阶级吗?而知识分子似乎就是所谓的小资产阶级吧?是的,建国以来人们一直是这样划分阶级的,一直认为工人是一个阶级,农民是另外一个阶级,小资产阶级又是一个阶级。但实际呢?如果从人们在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与生产资料的关系、以及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来看,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工人、农民、大多数知识分子和一般党政职员就是一个阶级的。他们是不同阶级的情况,是解放前的事情。比如那时的农民中,除了雇农,其他的富农、中农、贫农都或多或少地有自己的土地。但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农民不再拥有土地。而在改革开放后出现的农民工,实际上就是出身农村的工人。

群众和官员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阶级。在官员的经营管理下,公有生产资料和劳动群众相结合,进行社会化商业生产,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

评述:

共产党自认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无产阶级的党,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共产党“坚持”马列的阶级学说,却不明确马列的阶级学说是指资本主义社会里的阶级学说,一说阶级斗争,就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斗争。这样一来,就掩盖了社会主义社会里,官僚全体是一个阶级的事实。毛泽东发现的“在机关中和集体经济中出现了一批贪污盗窃分子,投机倒把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其实就是官僚阶级中嚣张拔扈贪赃枉法的一部分。

官僚阶级,由于其阶级地位,由于其对公有生产资料的管理权,就使他们有了贪污腐化的可能。

这就是产生腐败的一个原因。要反腐败,就必须考虑到这个原因。也就是说,要监督公有生产资料的管理,要让可靠的人管理生产资料。

由此出发,就可以有两个基本的反腐败的原则:

1. 公开生产资料的经营管理。(如果人民不知道如何管理的,怎么可能监督呢?)
2. 经营管理不善者下台。    (不可靠的就不能管理公有生产资料)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