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公园的竹笋该不该采

昨晚,在给老地主的跟贴中,我对他采公园里的竹笋,提出了异议。他本人和其他一些网友不同意我的意见。我认为有必有进一步说明我的看法。

在任何国家,依法行政都是政府的职责,是件很严肃的事。比如我家的狗咬了人,你可以叫警察来,但是你不可进入我院干任何事情。公园的竹子也是如此,有公园的管理者负责处理。如果任何人都代替政府执法,必然造成执法混乱。而且可能有一些人以执法为名,行假公济私之实。另外,就这件事而言,竹子有很多种类,有地下茎串的很远的,也有串的不远的。地点又是公园,人家种不种竹子、如何种竹子,自有人家的理由,任何个人不宜越俎代庖。

我相信,老地主采竹笋是无心之过,不然,他也不会在文学城这样的全球性网站上贴出此事。但是,我们这些身在异国他乡的海外华人,对这件事应有正确的认识。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法律规定,每个人都应当知道自己所在国那些事可以做,那些事不可以做,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知道,这类事在中国很平常,但是在其他国家就可能带来麻烦。我刚到美国不久,到一处无人管理的公园去玩,在公园入口处的醒目位置上写着:请只留下你的脚印,只带走你的照片。我觉得,到了国外,第一要守法;第二要随乡入俗。此外,做一件事之前,还请你稍微考虑一下对其他人(包括你的同胞)的影响。

欢迎提出不同意见。对老地主多有得罪,仅致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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