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杭州的跑车撞人事件,有愈演愈烈之势. 下至平头百姓, 上至市委书记, 人人喊打喊杀. 那个倒霉的富家少爷俨然成了十恶不赦的乱臣贼子,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不妨换位思考一下, 假设是一位德士司机超速撞死了人, 人们会这么义愤填膺吗? 媒体会这么穷追猛打吗? 上级领导会这么非常重视吗? 司法机关会这么从重从快处理吗? 绝对不会! 原因很简单, 犯不上! 为什么这件事情会不断膨胀? 因为有媒体的鼓吹. 媒体为什么又会如此热衷于这个案子? 因为有卖点. 官宦子弟, 跑车, 飙车, 撞飞人这一系列吸引眼球的字眼, 足以热炒出一盘新闻大餐.
细想一下, 就这件事本身来说, 后果虽然严重, 但说到头就是一起违章肇事案. 那个开车的小子再NB, 也不敢开着跑车故意杀人. 既然是出了事, 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既不能因为他身份特殊就网开一面, 也不应该为了故作姿态而法外加刑.
都说要同情弱势群体, 有了媒体这把尚方宝剑在手, 连封疆大吏都要低头称臣. 谁是弱势? 过去常说司法被权利支配是腐败, 那么司法受民意左右就能算是社会进步吗?